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1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坏,遂将车交付丙修理。丙修理后,因乙认为修理费不合理,拒绝交付修理费,摩托车被丙留置。在丙占有期间,因修理铺被盗,摩托车被偷走,案件至今未破。就此,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该车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甲为车的所有权人B.该车的损失应由

题目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1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坏,遂将车交付丙修理。丙修理后,因乙认为修理费不合理,拒绝交付修理费,摩托车被丙留置。在丙占有期间,因修理铺被盗,摩托车被偷走,案件至今未破。就此,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该车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甲为车的所有权人

B.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车的所有权人

C.该车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在丙占有期间被盗

D.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有过错的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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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关于乙对这两间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
    B.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
    C.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
    D.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 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房屋抵押的生效要以登 记为要件。A项错误,D项正确。

  • 第2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 8000元的摩托车1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 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 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 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 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坏,遂将车交付丙修理。 丙修理后,因乙认为修理费不合理,拒绝交付修理费, 摩托车被丙留置。在丙占有期间,因修理铺被盗,摩托 车被偷走,案件至今未破。就此,当事人发生争议。下 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该车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甲为车的所有权人
    B.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车的所有权人
    C.该车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在丙占有期间被盗
    D.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有过错的质权人


    答案:B,C,D
    解析:
    。依《担保法》第66条的规定,出质人和质 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 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双方 约定的流质条款无效,乙并不成为车的所有权人,故B 选项镨误。因乙拒不支付修理费,丙依法可主张留置 权,故丙留置该车为合法行为。在丙占有期间,车因发 生被盗而灭失,丙不存在过错,故不应由其承担责任, C选项错误。对于质物的风险负担,应由所有权人承 担。但依《担保法解释〉第93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 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 任。本案中,乙擅自使用摩托车,并致使车辆损坏,在 丙修理之后,乙又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应承担摩托车 损坏的赔偿责任,但摩托车被盗与该损坏之间不存在 因果关系,故不承担摩托车被盗的责任。故D选项错 误,A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3题:

    2017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置抵押,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200万元的汽车设置质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
    下列关于质押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汽车应交付乙银行占有
    B.汽车出质后应由甲公司占有
    C.汽车出质后由甲或乙占有可以由双方约定
    D.质押合同中可以有流质契约

    答案:A
    解析:
    质押合同成立后,汽车应交付乙银行占有;质押合同中不得有流质契约。

  • 第4题: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案:D
    解析:
    BD。(原答案为D)。《物权法》第224条,《担保法》第76条,《担保法解释》第98条。注意《物权法》对质权成立时间的规定。

  • 第5题: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出质给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股权不能出质,但可以抵押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股权不享有质权
    D.应对股权进行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乙的债务
    E.没有办理登记不影响质权的效力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权。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以选项B正确。对出质权利准占有的方式是交付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须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以其他股权出质的,须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本题中,甲乙没有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所以质权不发生效力。所以选项A、D、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