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 B.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 C.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未设立,因双方

题目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
B.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
C.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相似考题
更多“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0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乙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将自己享有的股票质押给乙,没有办理的权利质押登记,签订了质押合同,则( )。

    A.抵押合同无效,质权有效

    B.抵押权和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和质权均无效

    D.抵押合同和抵押权均有效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质权。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票设定质押,质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2题:

    甲向乙借款20 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 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双方去办理登记时,由于登记机关违法不予受理,甲将房产证交给乙。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 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该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


     B。本题考质押与抵押的生效。

      《担保法》第41、42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抵押适用第41条,属登记生效的情况,未登记则无效。又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非移转占有不生效。B当选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质押和抵押的效力为()。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抵押无效、质押有效


    参考答案:B

  • 第4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就甲与乙的借款合同,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因甲未履行义务,应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
    甲乙双方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

  • 第5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关于乙对这两间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
    B.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
    C.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
    D.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 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房屋抵押的生效要以登 记为要件。A项错误,D项正确。

  • 第6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 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 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 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 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 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 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 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和质押的生效要件问题。 房屋抵押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办理抵 押登记的,抵押无效。车辆质押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未 交付的,质押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7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在质押期间,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可能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能行使哪些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正确答案:质权人依照质押合同有权占有质物,这是法律赋予质权人的权利,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虽然对质物享有质权,但不妨碍出质人向质权人请求承担质物保管不善的民事责任,该请求权是基于所有权保护而产生的。根据《担保法》第69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2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另外,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 第8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l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将车放在自己父母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 B、抵押、质押均无效
    •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地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拥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末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地-辆价值6万元地"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地效力如何()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拥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末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案中的质押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我国《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这是出于对出质人利益的保护而做出的对流质条款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案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对流质约定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质押合同的整体无效,如果流质的无效只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则仅此部分无效。此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案中甲某与乙某之间的质押借款协议除了流质条款无效外,并没有其他导致协议无效的内容,因此该质押借款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向乙银行贷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自行管理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抵押、质押均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以丙的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甲用于质押的车仍放在甲处,未移交给乙,因此,质押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

    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

    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

    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能对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因为以不动产抵押担保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要件。
    2、乙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因为在担保合同的缔约过程中,丙有意不登记造成合同无效,因此可以要求丙承担此部分的赔偿责任,但缔约过失责任对乙债权的保护远远小于物权担保的保护力度,本案在法院的最后判决中判决丙支付乙5万元的赔偿。
    3、乙不能对货车行使质权,因为质权的生效是以质物的转移占有为条件的,汽车未移转占有,质权无效。乙只能作为一般债权参与货车拍卖款的比例清偿。
    4、乙对摩托车的质权乙设立,但流质契约无效。乙可就拍卖的价款清偿债务,或与甲协议折价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是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将自己的一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方为将车放在自家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房屋抵押因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而未设立。质 押因质物未转移,而不生效力。因此,抵押权、质权均无效,B项正确。

  • 第15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对于甲将其母亲房屋抵押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不可以,甲是债务人只能用自己的财产
    B.不可以,该房屋是甲母的唯一住所
    C.可以,因为他们是母子关系
    D.可以,甲的母亲作为第三人可以作为抵押人


    答案:D
    解析: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 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故甲的母亲可以以第三人身份作为抵押人。

  • 第16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在甲乙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中,双方不能约定的是()。
    A.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
    B.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折价2万元抵债
    C.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D.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变卖款中优先受偿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 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故甲乙双方不能在质押合同中规定,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 有。

  • 第17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如甲公司未按期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担保权利,当事人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B.乙银行应先就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C.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丙的保证实现债权

    D.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55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中,甲公司提供了动产浮动抵押,因此债权人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 第18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案中的质押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我国《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这是出于对出质人利益的保护而做出的对流质条款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案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对流质约定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质押合同的整体无效,如果流质的无效只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则仅此部分无效。此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案中甲某与乙某之间的质押借款协议除了流质条款无效外,并没有其他导致协议无效的内容,因此该质押借款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 第19题:

    甲欠乙20万元,与乙商量一年后还清,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同意甲一年后还清欠款,并与甲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向乙提出,办理抵押登记费时费钱,就不必办理抵押登记了,如乙不相信他愿将自己价值1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乙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又与甲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乙将甲质押的汽车开回家中院里停放。半年后,乙觉得将车放在院里不方便,就要求甲将车开回。一年还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甲所抵押的房屋和质押的汽车,优先受偿债权。 法院可否满足乙实现抵押权和质权的要求?


    正确答案:房屋抵押应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抵押无效,乙将汽车质押给你,但你已归还,也就不存在质押的问题
    了。但乙没有按时归还欠款,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乙的房产和汽车,要求法院拍卖受偿,保全之前如该财产不存在向他人抵押的情况,则保全后你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你没有申请保全,则你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第20题:

    甲向乙银行贷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自行管理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抵押、质押均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以丙的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甲用于质押的车仍放在甲处,未移交给乙,因此,质押无效。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价值19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嫌办理登记手续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另外,甲以自己的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电脑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因为不会用电脑便决定仍将其放在甲处。一年以后,甲因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该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

    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无效

    B

    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有效

    C

    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

    D

    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欠乙20万元,与乙商量一年后还清,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同意甲一年后还清欠款,并与甲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向乙提出,办理抵押登记费时费钱,就不必办理抵押登记了,如乙不相信他愿将自己价值1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乙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又与甲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乙将甲质押的汽车开回家中院里停放。半年后,乙觉得将车放在院里不方便,就要求甲将车开回。一年还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甲所抵押的房屋和质押的汽车,优先受偿债权。 法院可否满足乙实现抵押权和质权的要求?

    正确答案: 房屋抵押应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抵押无效,乙将汽车质押给你,但你已归还,也就不存在质押的问题
    了。但乙没有按时归还欠款,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乙的房产和汽车,要求法院拍卖受偿,保全之前如该财产不存在向他人抵押的情况,则保全后你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你没有申请保全,则你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质押协议的约定,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乙某违背约定擅自使用摩托车并造成撞毁,其责任全在于乙某,乙某的行为属于违反质押协议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此时乙某的行为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发生竞合。因此,甲某要求乙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