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拐骗了两名儿童,另在医院偷盗了一名婴儿,欲带往外地出售。因害怕婴儿哭闹,李某用胶带封住婴儿的嘴巴,并用薄棉被严密包裹。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婴儿已经死亡,于是将婴儿尸体丢弃,将两名儿童卖给他人。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B.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从一重处罚C.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D.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

题目

李某拐骗了两名儿童,另在医院偷盗了一名婴儿,欲带往外地出售。因害怕婴儿哭闹,李某用胶带封住婴儿的嘴巴,并用薄棉被严密包裹。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婴儿已经死亡,于是将婴儿尸体丢弃,将两名儿童卖给他人。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

B.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从一重处罚

C.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D.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


相似考题
更多“李某拐骗了两名儿童,另在医院偷盗了一名婴儿,欲带往外地出售。因害怕婴儿哭闹,李某用胶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2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拐卖儿童罪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答案:A
    解析: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甲以出卖为目的,分别实施拐骗儿童、偷盗幼儿的行为,客观上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主观上有拐卖儿童的故意,完全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说法正确。甲并非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儿童重伤、死亡的后果,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所以对儿童受伤、死亡的结果,不存在故意心态,而是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选项说法错误二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造成被拐卖的儿童重伤、死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此可作到罪刑相适应,无需再单独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罪。C选项说法错误。区别拐卖儿童罪与绑架罪的关键是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绑架罪是以利用亲友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忧从而勒索赎金为目的。甲是以出卖为目的,而并非以勒索赎金为目的,所以不成立绑架罪。D选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李某拐骗了两名儿童,另在医院偷盗了一名婴儿,欲带往外地出售。因害怕婴儿哭闹,李某用胶带封住婴儿的嘴巴,并用薄棉被严密包裹。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婴儿已经死亡,于是将婴儿尸体丢弃,将两名儿童出卖给他人。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
    B.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从一重处罚
    C.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D.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及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均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不另定其他罪名。

  • 第3题:

    甲拐骗了 5名儿童,偷盗了 2名婴儿,并准备 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 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 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 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答案:A
    解析:
    。无论行为人以什么方式得到儿童,只要是为了 出卖,都构成拐卖儿童罪。甲给儿童注射麻醉药致其死亡 的行为不需要另外定罪,这是为了顺利进行拐卖进行的牵 连犯罪,而不是另外起意的犯罪,所以以拐卖儿童罪一罪 处罚即可。

  • 第4题:

    陈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多年未生小孩,李某与陈某商量欲收养一个孩子,陈某说改日去民政部办理。某日下午,陈某来到邻县人民医院,以其妻要来生小孩为由,事先预订病房。次日下午,同病房的一孕妇产下一男婴。次日深夜,陈某趁同病房的人熟睡之机,偷偷将该男婴抱走。对陈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绑架罪
    B:拐骗儿童罪
    C:偷盗婴儿罪
    D:无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拐骗儿童罪的犯罪构成与认定。详解:拐骗儿童罪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但偷盗、抢夺甚至抢劫婴幼儿的行为也可构成本罪。

  • 第5题:

    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构成拐骗儿童罪
    C:属于拐卖儿童罪未遂
    D:属于拐骗儿童罪中止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前者以出卖为目的;后者一般出于收养、使唤或者奴役的目的。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儿童,构成拐卖儿童罪而不是拐骗儿童罪,因此A正确B错误。李某偷盗儿童已经得手即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其将男童送回家的行为不能再成立犯罪中止。因此选项CD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