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A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LOEDE”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的化妆品品牌相同。2009年7月,该法国化妆品公司B公司进入中国,欲申请注册“LOEDE”商标,就该商标专用权的归属问题与A化妆品厂产生了争议。关于A、B间争议的表述正确的是:A.B可以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取得的该商标B.A可以其获得该注册商标已超过5年为由对B的撤销请求进行抗辩C.若商标管理部门裁定撤销A的注册商标,自裁定通知到达当事人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失效D.当事人若对商标管理部门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题目

2004年5月,A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LOEDE”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的化妆品品牌相同。2009年7月,该法国化妆品公司B公司进入中国,欲申请注册“LOEDE”商标,就该商标专用权的归属问题与A化妆品厂产生了争议。关于A、B间争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B可以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取得的该商标

B.A可以其获得该注册商标已超过5年为由对B的撤销请求进行抗辩

C.若商标管理部门裁定撤销A的注册商标,自裁定通知到达当事人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失效

D.当事人若对商标管理部门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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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考点]商标专用权归属纠纷
B。依《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题目中没有指出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只是著名商标而已,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
该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D项错误。依《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故C项错误。
更多“2004年5月,A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LOEDE”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的化妆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
    解析:
    【考点】注册商标的变更、撤销、转让、保护【详解】《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据此,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非变更申请,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据此,甲公司作为商标权人,对于乙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其有权予以禁止,选项B正确。《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据此,甲公司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而不是注销,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甲公司转让该商标的,应由转让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2题: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注册商标的转让,综合性较强。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可见,只有当变更的事项是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才能提起变更申请。《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露霞”与“霞露”是两个不同的商标,如果甲公司想使用“露霞”为商标,可以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不是提出变更申请。故A项内容错误,不选。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甲公司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是日用化妆品,乙公司在化妆品上使用“露霞”商标的行为,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对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故B项内容正确,应选。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甲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其商标有可能会被撤销,而不是注销。故C项内容错误,不选。
    《商标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很明显,D项表述错误,不选。

  • 第3题:

    甲公司申请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则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C.甲公司签订该商标的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乙公司在其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则该商标可能被注销;甲公司签订该商标的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 第4题: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注册商标的转让,综合性较强。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可见,只有当变更的事项是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才能提起变更申请。《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露霞”与“霞露”是两个不同的商标,如果甲公司想使用“露霞”为商标,可以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不是提出变更申请。故A项内容错误,不选。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甲公司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是日用化妆品,乙公司在化妆品上使用“露霞”商标的行为,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对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故B项内容正确,应选。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甲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其商标有可能会被撤销,而不是注销。故C项内容错误,不选。
    《商标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很明显,D项表述错误,不选。

  • 第5题:

    2008年5月,甲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NOBEL”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的化妆品品牌相同。2013年7月.该法国化妆品公司乙公司进入中国,欲申请注册“NO-BEI”商标,就该商标专用权的归属问题与甲化妆品厂产生了争议。关于甲、乙间争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请求商标局裁定宣告甲取得的该商标无效
    B:甲可以以其获得该注册商标已超过5年为由对乙的宣告无效请求进行抗辩
    C:若商标管理部门裁定宣告甲的注册商标无效,自裁定通知到达当事人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失效
    D:当事人若对商标管理部门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
    《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该法第44条第3款第4句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D项错误。《商标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