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属。张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款由会计、出纳等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某日,张某同学王某因私营家具厂欲向海滨信用社贷款,要求张某疏通经理以海滨水产养殖公司名义为其贷款作担保。张某感觉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难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万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义存在当地农行营业所的定活两便存单质押。海滨信用社遂与王某、张某签订了8万元的质押贷款合同,张某交10万元存款存单给信用社。但当时张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该存单所载款项系公款。后因王某无力还款,海滨信用社诉至

题目

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属。张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款由会计、出纳等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某日,张某同学王某因私营家具厂欲向海滨信用社贷款,要求张某疏通经理以海滨水产养殖公司名义为其贷款作担保。张某感觉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难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万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义存在当地农行营业所的定活两便存单质押。海滨信用社遂与王某、张某签订了8万元的质押贷款合同,张某交10万元存款存单给信用社。但当时张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该存单所载款项系公款。后因王某无力还款,海滨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实现质权。水产养殖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张某无权以存单设定质押

B.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水产养殖公司拒绝追认

C.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质权的善意取得

D.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张某有权设定质权


相似考题

2.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3月,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中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下列事项:①2008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②2008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申请休产假。因会计科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指示出纳员王某与会计张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③2008年6月,公司出纳王某通过同学关系,收回A公司欠款3万元。该欠款属于坏账,已被注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示出纳王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用。④2008年8月,会计科科长退休。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⑤2008年12月,针对公司产品滞销、年度经营亏损已成定局的情况,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100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有关人员遵照办理。⑥2008年1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董事长胡某指示出纳王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入3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违反了哪些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4)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6)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3.(1)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2)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 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到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 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4)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5)200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2月报出,经公司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3)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说明理由。

更多“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属。张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食品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公司财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公司一时没有适合的人选,公司董事长与财务科长协商后,指定财务科出纳王某代管张某的会计工作。之后财务科长让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工作。

    (2)3月,公司档案科会同财务科对公司会计档案进行清理,王某负责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按规定程序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事后发现,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保管期已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发票、票据。

    (3)5月,公司供销科转来与外购原料有关的发票和单据,王某在审核时发现两张发票的金额栏数字有更正迹象,更正的金额处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公章。王某与有关购销合同、入库单等资料核对,确认为笔误后,据此登记入账。

    (4)8月,某业务往来单位需要到该公司财务科提出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王某认为该单位是公司的长期客户,较熟悉,遂向其提供了公司有关会计档案供其查阅。

    (5)9月,公司一供货商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财务科长让王某开出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40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并让会计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不合法。 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让会计张某和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合法。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需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监交。

  • 第2题: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3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同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5)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当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18年1月,公司总经理王某将自己同学刚刚大学毕业的侄女赵某(符合一般会计人员任职条件),招聘入该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2018年12月,王某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李某符合任职条件),全面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2018年1月甲公司王某任命同学的侄女赵某担任该公司出纳工作符合规定
    B.2018年1月甲公司王某让同学的侄女赵某兼管会计档案工作符合规定
    C.该公司违背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D.2018年12月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符合规定

    答案:B,C
    解析:
    赵某是出纳岗位,不得兼管会计档案,选项B错误;赵某只是王某同学的侄女,并非直系亲属,所以,不违背回避制度,选项C错误。

  • 第4题:

    大华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3.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4.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国有独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当地财政部门在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①该公司未设置总会计师,但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②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配偶;③该公司出纳系单位办公室主任的女儿小王,小王刚刚会计学本科毕业,已报名参加当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她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固定资产账簿的登记工作;④该公司会计人员赵某1月份离职,办理工作交接时未发现任何异常,至6月份,接替人员张某方发现其中有部分会计资料不真实,张某和赵某互相推卸责任,此事目前仍未解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回避制度,办公室主任的女儿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B、从事出纳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公司任用小王担任出纳不符合规定
    C、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的工作
    D、出纳可以兼管固定资产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会计岗位设置。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该公司是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因此,李某可以担任出纳工作,但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为: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办公室主任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违背回避制度。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