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1)2009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2)2009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同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3)2009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局面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菜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

题目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9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

(2)2009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同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3)2009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局面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菜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韵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1~5问题:

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等的登记工作。

A.稽核

B.会计档案保管

C.收入、费用

D.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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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1.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3.2003年l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4.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3.大华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1.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3.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4.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要求: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更多“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9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该公司在设立的初期,经营状况较好。2006年9月份以后,该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出现混乱,公司的总会计师有严重的失职行为,为了改善该公司的内部管理,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两名会计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其工作由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刘某兼任,具体负责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2006年ll月,聘任张某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会计机构的管理工作。张某在到任后,发现该公司的许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相符合,财务问题比较严重。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将两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兼任会计工作,具体负责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否合法?为什么?

    (2)张某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不相符合,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1)该公司决定将两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调节会计工作岗位是合法的。因为《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不合法的。因为《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张某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 第2题: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3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同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5)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当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 第3题:

    甲企业是一家2016年设立的重点大型(国务院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董事会时,董事会的全部成员由国资委委派,董事任期5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017年1月,公司董事张某自行决定在另外一家从事零售业的公司担任副经理、由于未涉及同业竞争,而且张某年轻且精力充沛,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领导层其他管理人员并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2019年8月,甲公司准备引入非公有制投资主体进行改制,为了保证顺利实施改制,公司董事会集体讨论并决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和细节步骤,次日即开始实施改制的各项程序。
      要求: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改制情形的是( )。
     

    A.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答案:A,B,C
    解析:
    企业改制的类型:①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 第4题: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3.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4.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不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2.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3.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4.应当签名并盖章。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 第5题:

    某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上市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属于该公司的关联方的有()。


    A. 公司董事
    B. 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
    C. 公司董事会秘书
    D. 公司工会主席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与关联方的交易。关联方限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