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

题目

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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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购买设备合同,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A.该合同解除

    B.两公司的债务抵销

    C.两公司合二为一

    D.乙公司部分履行

    E.双方按约定履行完毕


    参考答案ABCE

  • 第2题:

    甲国国有公司凯斯公司与乙国国有公司大丰公司在甲国首都签署合同,约定凯斯公司向大丰公司提供优质水果2000吨,由丙国速航公司“追风”号承运,目的地为乙国某港口,采用FOB贸易术语,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凯斯公司与大丰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因水果部分腐烂产生纠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大丰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则甲国可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
    B.凯斯公司在乙国法院起诉大丰公司,大丰公司认为自己系国有公司,享有豁免权,法院不应受理
    C.大丰公司认为凯斯公司交货不合格,水果腐烂为由拒绝付款,但凯斯公司认为货物在离港时经过质检是合格的,主张大丰应支付货款,法院采纳凯斯公司的主张
    D.凯斯公司认为水果腐烂是运输途中船方未能及时给货舱通风导致的货损,则可要求丙国速航公司承当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外交保护、国家豁免权、国际货运风险的承担
    讲解:外交保护是指一个人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外国法程序又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权益。可以看出,外交保护针对的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且要求先用尽当地救济才可提起,所以A 错误。
    国家的主权豁免是国家才能享有的,本案中两当事人均为国有公司,其本质上法人而非国家,所以不能享有国家的主权豁免,所以B错误。
    本案中双方采用FOB术语,而该术语是装运港船上转移风险的,货物离港时质检合格说明凯斯公司已经尽到义务,途中腐烂的风险已经归大丰公司承担,大丰不能以水果部分腐烂为由拒付。所以C正确。
    若水果腐烂确系运输途中船方未能及时通风所致,则船方应承担管货失当的责任,但应由风险承担方主张,本案中,运输途中的风险归大丰公司承担,所以应该是大丰公司向速航公司主张,D错误。

  • 第3题:

    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答案:A,C,D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6条(1)规定:“如果卖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故A正确,B错误;第87条规定:“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把货物寄放在第三方的仓库,由另一方当事人担负费用,但该项费用必须合理。”故C正确;第88条(2)规定:“如果货物易于迅速变坏,或者货物的保全牵扯到不合理的费用,则有义务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把货物出售。在可能的范围内,他必须把出售货物的打算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故D正确。由此可见,本题答案为ACD。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但该买卖合同随后又被撤销,合同中不因合同被撤销而失去效力的条款是(  )。

    A.决定合同失效条件的条款
    B.决定合同生效条件的条款
    C.约定产生争议后管辖案件法院的条款
    D.约定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的条款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不会因为合同的无效而无效,C项中的条款便属于此类条款。

  • 第5题:

    甲国国有公司凯斯公司与乙国国有公司大丰公司在甲国首都签署合同,约定凯斯公司向大丰公司提供优质水果2000吨,由丙国速航公司“追风”号承运,目的地为乙国某港口,采用FOB贸易术语,约定适用《海牙规则》。
    若凯斯公司与大丰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因水果部分腐烂产生纠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大丰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则甲国可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
    B.凯斯公司在乙国法院起诉大丰公司,大丰公司认为自己系国有公司,享有豁免权,法院不应受理
    C.大丰公司认为凯斯公司交货不合格,水果腐烂为由拒绝付款,但凯斯公司认为货物在离港时经过质检是合格的,主张大丰应支付货款,法院采纳凯斯公司的主张
    D.凯斯公司认为水果腐烂是运输途中船方未能及时给货舱通风导致的货损,则可要求丙国速航公司承当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外交保护、国家豁免权、国际货运风险的承担
    讲解:外交保护是指一个人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外国法程序又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权益。可以看出,外交保护针对的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且要求先用尽当地救济才可提起,所以A错误。
    国家的主权豁免是国家才能享有的,本案中两当事人均为国有公司,其本质上法人而非国家,所以不能享有国家的主权豁免,所以B错误。
    本案中双方采用FOB术语,而该术语是装运港船上转移风险的,货物离港时质检合格说明凯斯公司已经尽到义务,途中腐烂的风险已经归大丰公司承担,大丰不能以水果部分腐烂为由拒付。所以C正确。
    若水果腐烂确系运输途中船方未能及时通风所致,则船方应承担管货失当的责任,但应由风险承担方主张,本案中,运输途中的风险归大丰公司承担,所以应该是大丰公司向速航公司主张,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