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题目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

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

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

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

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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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 第2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有: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要出庭作证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答案:B
    解析:
    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 第3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案件,在法庭调查中要涉及质证的问题,对此,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法院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B:由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出示物证
    C: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D:由公诉人、辩护人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可见,本题中是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而不是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根据《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依据《刑诉解释》第212条的规定,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应当是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按照《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2)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3)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4)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依据此法条,可以看出: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决定主体是院长,而不是审判长;D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金额超过了法定限制。
    一审的办案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将《刑事诉讼法》对于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的主要规定总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2)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第4题: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 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査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 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 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 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 成,不合法
    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 印’无效
    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
    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答案:A,B,C,D
    解析: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49、57条, 《刑事诉讼法》第37条。

  • 第5题: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魏某是被害人,检察院派姜某出庭支持公诉,武某是本案的证人,胡某是鉴定人,那么在法庭调查阶段,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姜某可以直接向王某发问
    B:姜某经过审判人员的许可可以向魏某发问
    C:如果武某是王某提供的证人,王某可以直接向武某发问
    D:胡某可以旁听以保证在被传唤时及时出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法庭调查。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8条的规定,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不需经审判长许可,A项正确,不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0条规定: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可见,公诉人向被害人发问须经审判长准许,B项错误,应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可见,C项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16条第2款规定: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可见,D项错误,应选。因此,本题选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