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诉讼中,人民法院应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有:( )。A.中国两家公司在法国展销会期间签订一份订货合同,后因货物质量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B.四个兄弟(中国公民)因继承在美国的房产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C.在杭州注册经营的某中美合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某家具厂D.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货到纽约,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收货人(美国公司)向承运人索赔

题目

下列诉讼中,人民法院应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有:( )。

A.中国两家公司在法国展销会期间签订一份订货合同,后因货物质量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B.四个兄弟(中国公民)因继承在美国的房产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在杭州注册经营的某中美合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某家具厂

D.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货到纽约,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收货人(美国公司)向承运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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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民诉意见》第30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C错,因中外合资公司是中国法人,C项表述不属于涉外民事案件,不应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更多“下列诉讼中,人民法院应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有:( )。 A.中国两家公司在法国展销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是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

    A.中国企业的诉讼代表为外国人

    B.外国人

    C.无国籍人

    D.外国企业


    参考答案:BCD

  • 第2题:

    下列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叙述错误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60日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没有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结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只有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才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答辩,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A、B、D项。

  • 第3题:

    下列诉讼中,人民法院应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有:()

    A:中国两家公司在法国展销会期间签订一份订货合同,后因货物质量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B:四个兄弟(均为中国公民)因继承在美国的房产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在杭州注册经营的某中美合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某家具厂
    D: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货到纽约,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收货人(美国公司)向承运人索赔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民诉法解释》第5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C项中在杭州注册的中美合资公司是中国法人,它与杭州某家具厂因为在国内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不属于涉外民事案件,所以C项不选。而A项中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B项中诉讼标的物在外国,D项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都属于涉外民事案件。

  • 第4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B项错误。根据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8)项,公告送达期限为3个月,故D项错误。

  • 第5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问题。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项、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