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从2004年1月开始,在损害事故理赔中,指定车损玻璃由某汽车玻璃经营部更换,并指定从某维修服务公司购进“刚建”牌玻璃,统一使用“刚建”牌玻璃,对此行为,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而该保险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保险公司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B.该保险公司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C.该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对该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罚D.该保险公司的此种行为应由保监会处理

题目

某保险公司从2004年1月开始,在损害事故理赔中,指定车损玻璃由某汽车玻璃经营部更换,并指定从某维修服务公司购进“刚建”牌玻璃,统一使用“刚建”牌玻璃,对此行为,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而该保险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保险公司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B.该保险公司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C.该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对该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罚

D.该保险公司的此种行为应由保监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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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1998年3月2日,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入悬崖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为地形险要,无法打捞汽车,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2800元现金在车内,就将残车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


    答案:保险公司推定该车全损,给予车主张某全额赔偿,已取得残车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原车主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残车是非法的。保险公司对车主张某进行了全额赔偿,而张某又通过转让残车获得4000元的收入,其所获总收入大于总损失,显然不符合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赔偿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可追回张某所得额外收入4000元。王某获得的是张某非法转让的残车,但由于他是受张某之托打捞残车及现金,付出了劳动,且获得该车是有偿的,可视为善意取得,保险公司不得请求其归还残车。《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因此,在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以后,标的的残值应属保险公司所有。

  • 第2题:

    甲某投保了车损险,一日将自己汽车停放在一微有坡度的地方后,下车办事去。一会儿,车辆自行下滑,撞到后面一辆停放的宝来车上,本车受损。甲某就本车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则应( )

    A.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滑行,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故拒赔

    B.本次事故保险公司应按照“碰撞”责任理赔

    C.本案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上没有驾驶员,故本次应予以拒赔

    D.停放也是一种保险车辆使用方式,故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参考答案:BD

  • 第3题:

    牟某,男,38岁。1999年7月因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3月牟某认识了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沙某。该保险公司中,国有资产占60%。沙某在该保险公司中负责理赔工作。牟某在和沙某商议后,由牟某购买一辆二手车,然后将该车在沙某工作的保险公司上保险。2004年4月牟某将购买的车开到一停车场,将该车烧毁,但是没有造成其他车辆的毁损。事后牟某通过沙某的理赔,获取保险金l2万余元。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牟某和沙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中,首先,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刑法中的国有公司必须是国有资产占100%的公司,本案中沙某所在的保险公司,国有资产只占60%,不属于国有公司。其次,牟某和沙某经过共课谋后,由牟某故意毁坏保险标的,然后利用沙某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最后,保险诈骗罪作为诈骗罪的一种情形,要求被害人必须是基于被欺骗而交付财物,本案中牟某和沙某的行为貌似是保险诈骗,但是由于牟某和沙某相互勾结,沙某对于牟某的犯罪意图是明知的,不是由于被骗而理赔12万余元,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牟某和沙某构成放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放火的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放火罪。本案中牟某和沙某共谋后,将车放在停车场烧毁,虽然烧毁的是自己的汽车,但是该行为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3)牟某和沙某构成的职务侵占罪和放火罪之间是牵连犯关系。牟某和沙某实施放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侵占保险公司的财物,两者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关系,是牵连犯关系。结合本案的情节,职务侵占罪是重罪,故根据牵连犯的从一重处断原则,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4)牟某和沙某在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中,双方相互配合,沙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牟某在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两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基本相当,可以不区分主从,都按照主犯量刑。
    (5)牟某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本案中,牟某因为故意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放后第3年又故意犯职务侵占罪,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在量刑时应当对牟某从重处罚。

  • 第4题:

    甲某于2010年1月在人保公司投保了《特种车保险》,保险期间内发生双方碰撞事故,经交警认定甲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则保险公司计算车损险赔款时应按照下面哪项免赔率免赔。( )

    A.20%

    B.15%

    C.10%

    D.5%


    参考答案:A

  • 第5题:

    刘某参加公司组织的团体定期寿险,指定妻子余某为受益人,若刘某发生保险事故,以下陈述正确的有( ):①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不得增减;②保险公司将向余某给付保险金;③申请理赔时,余某须向保险公司提供理赔申请书、保险凭证、投保时健康告知书等相关证明;④刘某所在公司不负有出险告知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参考答案:A P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