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莱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建酎,被告宋菜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题目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莱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建酎,被告宋菜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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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8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银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的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程序对被告下落不明的处理。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孙某并不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因此不能适用缺席判决,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所以C项正确,B、D项错误。

  • 第2题: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2017年)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受理方式。《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所以,D项说法正确,ABC项说法错误。

  • 第3题: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题中,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信息有误,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也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因此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起诉。

  • 第4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 第5题:

    宋某起诉马某,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两间,共有存款2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A.宋某提出的离婚请求
    B.宋某要求分得的一间房屋
    C.宋某要求分得的10000元钱
    D.宋某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马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答案:D
    解析: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本题的诉讼标的为宋某请求解除的其与马某之间的婚姻关系。选项ABC都是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