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书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乙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该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推翻的 B.如果被告乙公司有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那么就不应采信 C.如果被告乙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应予以准许 D.如果被告乙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准许后应重

题目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书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乙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该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推翻的 B.如果被告乙公司有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那么就不应采信 C.如果被告乙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应予以准许 D.如果被告乙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准许后应重新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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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一桩合同的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B公司对此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推翻的
    B:如果被告B公司有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那么就不应采信
    C: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应予以准许
    D: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准许后可以重新组织鉴定

    答案:B,C
    解析:
    《证据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有证明力。可见,A错误而B正确。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因此C正确而D错误。

  • 第2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第4题: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合同原件之真实性产生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原件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B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推翻的
    B:如果被告B公司有证据推翻该鉴定意见,那么就不应采信
    C: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应予以准许
    D:如果被告B公司认为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而提出异议并提出适当证明的,法院准许后应重新组织鉴定

    答案:B,C
    解析:
    【考点】证据的审核认定。详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有证明力。可见,A项错误而B项正确。另根据该规定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因此C项正确而D项错误。

  • 第5题:

    (2009年)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选项A错误);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