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题目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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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浔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正确答案:ACD

  • 第2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 第3题: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据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选项B正确。该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据此,选项C正确。该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呙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 第4题:

    高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高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 事故不幸身亡。高某的生父、继父均未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高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

    B.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C.高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

    D.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正确答案:B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顺序继承原则,即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可以看出,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 第5题: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据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选项B正确。该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据此,选项C正确。该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 第6题: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据此可知,庭前会议不是正式庭审,只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所以不能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 第7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答案:B,D
    解析:
    【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详解】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就刑事责任进行的交易不影响公诉机关的追诉行为,故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项中的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符合前述第(四)项规定,故B正确。C项中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不属于前述第(一)的规定,除非增加条件“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才能经由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C项不正确。D项中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符合前述第(五)项规定,故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D。

  • 第8题:

    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下列关于高某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要求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法庭应当准许
    B:高某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长时间的最后陈述,法庭不得予以限制
    C:高某有权聘请律师李某和郑某为其辩护
    D:高某可以对被害人陈述提出反驳性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被告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保障:(1)申请回避;(2)在开庭审判10日以前被送达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副本;(3)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被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4)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以后就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5)参加法庭调查,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进行发问,对法庭出示的物证,宣读的书证发表意见;(6)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7)参加法庭辩论;(8)作出最后陈述。

  • 第9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胡某故意伤害案件开庭审理,关于被害人哈某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在法庭调查阶段有权向胡某发问
    • B、有权申请回避
    •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杨某的母亲
    • B、陈某的母亲
    • C、崔某
    • D、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多选题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

    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

    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

    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109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B项,《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C项,《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D项,《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 第13题:

    第 69 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员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

    A.高某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

    D.高某聘请的律师


    正确答案:ABD
    《刑事诉讼法》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其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第96条第l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所以,答案为ABD。

  • 第14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A.陈某的母亲

    B.武某

    C.杨某的母亲

    D.崔某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

    B.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权请求小高返还其耕牛及小牛,但应向小高支付必要费用

    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员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 )
    A.高某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 D.高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95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中,近亲厲包括夫、妻、父、母、子、 女、同胞兄弟姐妹。所以,答案为A、B、D。

  • 第17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A:王某的母亲
    B:李某的父亲
    C:王某的辩护律师
    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可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李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有权,应选。被告人王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应选。本题选BCD。

  • 第18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A.高某本人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D.高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2、82条,《高检规则》第39条。

  • 第19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员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A.高某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 D.髙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所以,答案为A、B、D。

  • 第20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高某是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关于他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 B、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其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D、如果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殷某是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被害人。关于殷某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 C、对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D、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23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24题:

    多选题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

    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

    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

    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正确答案: C,D
    解析:
    《高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①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②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③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④是否提供新的证据;⑤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⑥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⑦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⑧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C项,非法证据排除应经过《刑事诉讼法》第59条的法庭调查,仅凭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不能直接排除,程序不合法
    D项,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有异议的,也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才可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