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下列人员中,可以为张某委托辩护人的是:(  )A.张某的表姐,在某大学任教B.张某所在的公司C.张某的同学,在某科研场所做临时工D.张某的工友

题目

第 21 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下列人员中,可以为张某委托辩护人的是:(  )

A.张某的表姐,在某大学任教

B.张某所在的公司

C.张某的同学,在某科研场所做临时工

D.张某的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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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荆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C
    【考点】诉讼中止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的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诉讼。结合本题,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偿还欠款,在诉讼中,孙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应当注意的是,张某和孙某之间的欠款纠纷与孙某的盗窃案无关,且并不以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果为定案依据。因此,本题所述情形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所规定的案件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而不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或者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选项C正确,选项A和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l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此可见,本题所述情形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的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因此,选项B关于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说法错误。考生在对终结诉讼的法定情形进行掌握时,应当注意《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终结的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身份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
    【陷阱点拨】选项A是本题最大的干扰项。不少考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的规定,认为本案应当中止审理,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其实不熬,孙某的盗窃案与张某和孙某之间的欠款纠纷无关,法院对欠款纠纷作出判决并不需要以孙某盗窃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此,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张某与孙某之间的欠款纠纷。

  • 第2题:

    张某于2002年5月获得一种太阳能装置的专利权,期间并未进行审查,2008年1月张某发现一家公司正在制造销售与其专利产品一样的专利产品,遂向法院起诉该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则法院应( )。

    A、驳回张某起诉

    B、应判决该公司侵权,赔偿张某损失

    C、由于已过诉讼失效,法院判决张某败诉

    D、由于张某未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应判决张某丧失专利权因此败诉


    参考答案:D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是。( )。

    A.被告人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公诉人出庭该公诉案件时,张某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B.被告人赵某因涉嫌重婚罪,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赵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被告人王某今年17岁,涉嫌盗窃罪,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D.被害人丁某被人伤成重伤,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丁某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的


    正确答案:AC

    「考点」法律援助「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根据该"条例"第12条的规定,BD项属于公民可以向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 第4题:

    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上四类只有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故A项、D项错误,C项正确。

  • 第6题:

    甲某因盗窃罪被A县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B县服刑期间,甲某脱逃至C县,在C县盗窃了某人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某甲被C县公安局抓获。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本案应由C县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3款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脱逃期间犯罪的管辖问题作了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对正在服刑的犯罪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被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某甲的犯罪行为符合这一规定,应由C县人民法院管辖。

  • 第7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有:()

    •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 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 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 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张某今年13岁肄业,由于身体早熟,冒充已满18岁在餐馆打工,一日因纠纷被餐馆工作人员李某殴打,由于李某不知张某系未成年人,因此不应对李某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张某盗窃超市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因张某曾多次至超市实施盗窃,人民法院可在2年缓刑期内禁止张某进入超市。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孙某今年十七周岁,离家出外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由于工期较紧,公司安排孙某和其他一些工人搅拌泥浆,每天工作10个小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公司雇佣孙某是违法的。
    • B、建筑公司雇佣外地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 C、建筑公司安排孙某过重的劳动是违法的。
    • D、公司没有违法,因为孙某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可以被雇佣。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残疾人张某,43岁,在一家工厂上班;其妻42岁,无业;其女19岁,在外打工;其子15岁,中学在读;其母65岁,无经济来源,与张某一起生活。张某一家生活困难,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根据《社会保险法》,张某一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成员有()。
    A

    张某本人

    B

    张某妻子

    C

    张某女儿

    D

    张某儿子

    E

    张某母亲


    正确答案: A,E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
    A

    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B

    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C

    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D

    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诉解释》第35条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①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②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③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⑤人民陪审员;⑥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⑦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但是其中第④项至第⑦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A项,表姨夫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近亲属的规定范畴,不符合上述第④项规定。
    B项,属于上述第②项情况,不得担任辩护人。
    C项,属于第④项的例外情况,可以担任辩护人。
    D项,该外国人不是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不符合要求。

  • 第13题:

    小马今年21岁,在一家公司销售部门做主管,一次因为交通肇事而被告上了法庭.小马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所考虑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有:()

    A、他大学的好朋友美国人杰克

    B、他在人民法院工作的表姨夫

    C、他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姐姐

    D、目睹了他交通肇事行为的同事小周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李某今年30岁,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因为交通肇事而被告上法庭。李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

    A.好朋友美国人乔治

    B.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姐姐

    C.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表姨夫

    D.目睹了他交通肇事行为的张某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中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中孙某欠款不还与盗窃两个案件之间没有关联,对孙某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所以本题中债务纠纷不以孙某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需要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同理,不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陷阱】我们在解题时不能受到“先刑事后民事”的干扰。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禁状态时,如果该嫌疑人同时是另一个民事诉讼的被告,那么法律文书可以通过转交送达。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 第16题: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盗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对此,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李某
    B.王某
    C.徐某
    D.陈某
    E.张某
    确认答案

    答案:D,E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E.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17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B.杨某诉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BD:应当“延期审理”(2)选项C:应当“中止诉讼”。

  • 第18题:

    张军和张明系兄弟,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张军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可以按张军撤诉处理
    • B、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C、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 D、法院可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直接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张某无罪,()承担赔偿责任。

    • A、公安机关
    • B、不检察机关
    • C、人民法院
    • D、各机关都要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王某在甲省开往乙省的旅游大巴上丢失价值900元的手机一部,汽车到达乙省后,王某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与王某同乘此辆大巴的嫌疑人张某被抓获。经查,张某曾于今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同时对其盗窃手机的具体地点无法查证。根据乙省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5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张某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盗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对此,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李某
    • B、王某
    • C、徐某
    • D、陈某
    • E、张某

    正确答案:D,E

  • 第22题:

    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直接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张某无罪,检察机关应对错误拘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对王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86条和第71条、第69条的规定,王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盗窃行为应该处理如下: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