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B.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C.县劳动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D.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

题目

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县劳动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

D.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相似考题
更多“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具通达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奥林大厦期间,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该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要求通达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相应的赔偿金.通达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县劳动局申请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县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应当自通达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县劳动局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是: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和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村料

    C.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D.该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县劳动局的强制执行申请


    正确答案:D

  • 第2题:

    下列关于该公司要求员工交制服押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可以要求王某缴纳抵押金

    B.该公司不得要求王某缴纳抵押金,但可以扣押王某的居民身份证

    C.该公司不得要求王某缴纳抵押金,也不得扣押王某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D.该公司要求王某缴纳抵押金违反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王某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的掌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光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被损坏物品的照片和王小某承认被张某唆使的录 音等证据材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照片属于书证 B.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C.照片属于直接证据 D.录音属于原始证据


    答案:A,B,D
    解析: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 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该照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A项正确。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栽体上的 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B项正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被损害物品的照片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 要事实,故该照片应属于间接证据。C项错误。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亊实的证 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D项正确。

  • 第4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若光华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钱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则钱某 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 )。
    A.调査收集证据 R进行和解
    C.提起反诉 D.代为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 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 定。”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 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 上诉。”据此,BCD项应排除。

  • 第5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对于张某要求光华公司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 )。 A.依法作出判决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先行调解 D.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栽定驳回起诉。”张某要求光华公司支付工资的请求属于劳动争议,只有经过劳动仲栽后,才能 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该案已经进入审理阶段,故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栽定驳回张某的诉 讼请求。

  • 第6题:

    共用题干
    2011年12月,甲市乙县国税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国税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国税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2012年2月1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国税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入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2012年2月10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国税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国税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国税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甲市国税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有()。
    A、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B、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
    C、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D、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E、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但是不得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乙县国税局拒绝听取锦绣服装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对此,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提示】此题出的不严谨,本案中原行政处罚不成立,那么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但案例材料中并没有提到申请人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了赔偿请求的信息。因此,复议机关不应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E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但题目中并没有表明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已经经过。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捏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提交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所以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选项D符合规定。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第7题:

    刘某为A县农民,在B县林业局一林场做临时工。某日,刘某不小心将烟头扔在草地上,引燃了周围的草木,由于发现及时山火被扑灭,但仍造成两千余元的经济损失。后刘某向A县公安机关承认自己引发山火的事实。A县公安机关应当()

    • A、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 B、不予处理
    • C、移送B县公安机关处理 
    • D、移送B县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 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 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县劳动局应自该公司法定起诉 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强 制执行申请
    • B、县劳动局强制执行申请书应由 县劳动局负责人签名,加盖行 政机关的印章
    • C、人民法院接到劳动局的执行申 请后,应当在5日内受理
    • D、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县劳动局 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 出裁定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A县为加强治安需要,县公安局与B镇人民政府联合发文成立B镇治安联防队,现该镇联防队对刘某作出违法的治安拘留处罚。刘某可要求:()

    • A、B镇治安联队予以赔偿
    • B、A县公安局予以赔偿
    • C、B镇人民政府予以赔偿
    • D、A县人民政府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问答题
    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市某区工商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某、钱某负责调查处理。王某和钱某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某区工商分局于S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某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某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决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
    (2)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
    (3)主持人王某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避。
    (4)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会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
    (5)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刘某为A县农民,在B县林业局一林场做临时工。某日,刘某不小心将烟头扔在草地上,引燃了周围的草木,由于发现及时山火被扑灭,但仍造成两千余元的经济损失。后刘某向A县公安机关承认自己引发山火的事实。A县公安机关应当()
    A

    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B

    不予处理

    C

    移送B县公安机关处理 

    D

    移送B县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

    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

    县劳动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

    D

    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第5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3个月并不等同于90日。
    B项,《行诉解释》第157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因此,在本题中,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项,《行政强制法》第55条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强制执行申请书;②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③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④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D项,《行诉解释》第16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 第13题: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家长对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的不同意五岁半儿子入学的教育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某区公安分局为防止涉嫌敲诈勒索的刘某逃避侦查而作出的监视居住决定,限制其活动区域和住所,刘某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C.某建筑公司对县劳动局作出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而以劳动局为被告起诉的D.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实为一行政委托)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第14题:

    假设华丰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并发行了记名公司债券。某甲是华丰公司几名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他将所持债券转让给某乙,并已实际交付,但某乙并未通知华丰公司,未将姓名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债券到清偿期时,某乙要求华丰公司支付本金,遭到该公司拒绝,在本案中,该公司行为是否合法?( )

    A.合法

    B.非法


    正确答案:A
    记名公司债券,有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因此,该公司有权拒绝某乙的要求。正确答案为A。

  • 第15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关于上述案例中的张某、李某、王某和王小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损坏行为非张某所为,其应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B.李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本案的当事人
    C.王某为王小某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D.王小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答案:A,B
    解析:
    本案的诉讼是光华公司提起的,其应作为本案的原告。李某作为光华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但不是本案的当事人。B项错误。张某指使王小某 损坏光华公司的办公用品,均应作为本案的被告。A项错误,D项正确。王小某未满18周岁, 王某应为其法定诉讼代理人。C项正确。

  • 第16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若张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欲提起上诉,他可以( )。 A.在判决书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无需提交上诉状
    B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D.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


    答案: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亊诉讼法〉若干问題的意见》第178条规定: “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亊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 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A项错误。 《民亊诉讼法》第164条第1款规定:“当亊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项错误。该法第166条規定:“上诉状应 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曰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 人民法院。”C、D两项说法正确。

  • 第17题:

    某市劳动局(住所地在A区)发现某企业(住所地在B区)无故拖欠民工工资,于2013年5月9日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企业自行改正。由于该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市劳动局遂于6月1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在1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罚款5000元。6月19日,市劳动局将该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该企业和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寻求救济的期限。如果该企业在15日内仍没有支付拖欠民工的工资,关于市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A区法院强制执行
    B: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B区法院强制执行
    C: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19日申请A区法院强制执行
    D: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19日申请B区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地域管辖,一般是申请机关所在地法院;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故本案由市劳动局所在地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参照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则确定(若市劳动局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由基层法院管辖;故市劳动局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的,也由基层法院管辖)。综合言之,本案由市劳动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即A区法院。故排除B、D两项。《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必须等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届满。《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在本题中,该企业的申请复议期限和直接起诉期限均应从6月19日起算,当直接起诉期限期满时(即12月19日),申请复议期限早已届满。故市劳动局最早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的时间为12月20日。故本案应选A项。

  • 第18题:

    共用题干
    2011年12月,甲市乙县国税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国税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国税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2012年2月1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国税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入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2012年2月10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国税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国税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国税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本案锦绣服装公司、乙县国税局及有关人员的做法或者说法,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有()。
    A、吴某以电话方式提出听证要求
    B、听证申请期限已过
    C、该公司在不缴纳罚款情况下直接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
    D、乙县国税局对该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
    E、听证要求必须书面提出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乙县国税局拒绝听取锦绣服装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对此,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提示】此题出的不严谨,本案中原行政处罚不成立,那么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但案例材料中并没有提到申请人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了赔偿请求的信息。因此,复议机关不应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E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但题目中并没有表明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已经经过。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捏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提交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所以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选项D符合规定。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第19题:

    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违法占地建房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限期自动拆除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 B、县土地管理局
    • C、县人民政府
    • D、市土地管理局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某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机关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委组织部、某镇人民政府是共同被申请人
    • B、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是共同被申请人
    • C、县人民政府是复议机关
    • D、县纪委是复议机关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赵某在某公司工作2年,但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认定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参照()。

    • A、考勤记录
    • B、用人单位营业资格证
    • C、某公司发放给赵某的“工作证”
    • D、某公司给赵某的工资支付凭证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多选题
    赵某在某公司工作2年,但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认定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参照()。
    A

    考勤记录

    B

    用人单位营业资格证

    C

    某公司发放给赵某的“工作证”

    D

    某公司给赵某的工资支付凭证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区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某、钱某负责调查处理,王某和钱某在调查取证确定其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工商局于5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某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某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3个月的处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
    (2)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
    (3)主持人王某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避;
    (4)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处罚决定,应在会后由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
    (5)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
    A

    老张向法院起诉三个儿子,要求支付赡养费案件

    B

    鲍某向法院起诉鲁某,要求其支付住院费用的案件

    C

    章某起诉前夫袁某,要求其支付女儿袁小娜抚养费案件

    D

    胡某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案件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②追索劳动报酬的。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