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第1题:
A、委托事项同我国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第2题:
第3题:
我国人民法院为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代为诉讼行为,依据的诉讼程序是()
第4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和外国法院相互委托进行( )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第5题: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
第6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第7题:
包括了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仅指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仅指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不包括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第8题:
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第9题:
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外国法院对我国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一我国法院对外围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10题:
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第11题:
第12题:
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
第13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第14题:
第15题:
根据条约和互惠,我国法院可以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在我国境内调查取证,但须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第16题:
根据(),或者按照(),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互相请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其它诉讼行为。
第17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第18题: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第19题:
代为送达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代为聘请诉讼代理人
代为进行法律咨询
第20题:
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经当事人协议可以适用外国的民事诉讼法
经两国法院同意可以适用外国的民事诉讼法
可否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由受诉法院决定
第21题:
外国法院请求的内容不得有违我国的公共秩序
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代为向其本国国民调查取证
外国法院领用我国的文字提出书面请求的美女编辑们
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根据我国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第22题:
代为调查证据
代为审理案件
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
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第23题:
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
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
直接向外国法院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
通过外国驻本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