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72~74 题: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害人刘某准备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第 72 题 如果刘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A.被害人刘某的伤情较为严重,治疗仍在进行,治疗费用一时难以确定B.被告人邹某的财产在案件审判之前已被转移,公安机关正在追查C.在审判中,邹某的父亲提出愿意为儿子承担赔偿责任D.法庭在审理中认定被告人邹某的行为并

题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72~74 题: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害人刘某准备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第 72 题 如果刘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

A.被害人刘某的伤情较为严重,治疗仍在进行,治疗费用一时难以确定

B.被告人邹某的财产在案件审判之前已被转移,公安机关正在追查

C.在审判中,邹某的父亲提出愿意为儿子承担赔偿责任

D.法庭在审理中认定被告人邹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相似考题
更多“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72~74 题: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害人刘某准备提 ”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 79 题 甲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完毕后,起诉到甲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开庭前审查该案时遇到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

    A.对邹某的起诉书中未附有需出庭的证人名单

    B.被告人邹某在起诉当天从看守所脱逃

    C.经审查发现被告人邹某属于持枪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D.被告人邹某真实身份不明,但有自报姓名且案件证据确实充分


    正确答案:BC
    《刑诉解释》第ll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2)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116条第2~9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依照本解释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l5条第2~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题中B项属于第(1)种情形,当选。注意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应退回检察机关处理。A项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不选。D项属于第(6)种情形,不选。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是:
    A.罗某诉韩某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甲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选民资格案件
    C.丁市C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洪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所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项可以适用独任制,不选。《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B项当选,C项不当选;《民诉意见》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故D项不当选。

  • 第3题:

    甲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完毕后,起诉到甲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开庭前审查该案时遇到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
    A.对邹某的起诉书中未附有需出庭的证人名单
    B.被告人邹某在起诉当天从看守所脱逃
    C.经审查发现被告人邹某属于持枪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D.被告人邹某真实身份不明,但有自报姓名且案件证据确实充分


    答案:B,C
    解析:
    。《刑诉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査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116条第2~9项规定之一, 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依照本解释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 2~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6)对于被告人其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 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题中B项属于第(1)种情形,当选。注意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应退回检察机关处理。A项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不选。D项属于第(6)种情形,不选。

  • 第4题:

    第 16 题 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 第5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贪污一案时,公诉人要求传唤证人李某出庭,邹某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没有证人李某的名字,并且其对该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质证;而同时被告人邹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也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审判长如果认为该证人有出庭必要的,可以准许
    B.审判长为避免“证据突袭”,应不允许该证人出庭
    C.可以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的供述内容对邹某进行讯问
    D.应当以庭审过程中邹某的陈述为审查对象,因为反对一切传闻证据,即在侦查中、审查起诉中作的笔录


    答案:A,C
    解析:
    。该题要求考生运用一定的诉讼理论知识进行判断。《刑诉解释》第155条规定,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做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高检规则》第336条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一致或者不一致的内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不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 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的供述内容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或者提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