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上级考察并决定提拔更高职务之前,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安排他人将多次举报自己的乙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使乙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对甲的行为,下列正确的是:( )A.滥用职权罪B.诽谤罪C.诬告陷害罪D.报复陷害罪

题目

甲在上级考察并决定提拔更高职务之前,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安排他人将多次举报自己的乙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使乙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对甲的行为,下列正确的是:( )

A.滥用职权罪

B.诽谤罪

C.诬告陷害罪

D.报复陷害罪


相似考题
更多“甲在上级考察并决定提拔更高职务之前,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安排他人将多次举报自己的乙以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


    参考答案:谋取私利

  • 第2题: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A.村委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答案:A
    解析:
    村委会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甲在协助从事救济款物管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款物的,构成贪污罪。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乙属于受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B选项说法错误。受贿罪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丙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构成受贿罪。C选项说法错误。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果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程度或致使工作人员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属于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以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择一重罪处罚,定故意伤害罪。D选项说法错误。

  • 第3题:

    甲是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务达二十余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漏内幕消息给其朋友乙,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十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三万元“信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二人从中获取五十余万元盈利。据此,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构成了()。

    A.盗窃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B
    解析:
    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因为甲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得公款的。由于甲是国家工作人员,故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只是暂时“借取”公款使用,并没有自己占用的意思,本题中甲明显具有自己占用的意愿,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 第4题:

    定义:①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人谋利益的行为。

    ③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典型例证:

    (1)小明偷偷在他妈妈钱包里拿了10元钱

    (2)律师甲与某法院院长乙为大学同学,在甲办案过程中,乙经常利用职务之便为甲谋利益。甲为感谢乙,为乙办理护照、签证,并耗资3万元让乙到新加坡等国旅游

    (3)妹妹在父母面前公然把姐姐的书包抢来给自己用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正确答案:B
    解析:(1)不属于盗窃罪,(2)属于受贿罪,(3)不属于抢劫罪。

  • 第5题: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 )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