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胨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二第35题)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C.请求该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题目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胨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二第35题)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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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向公安机关控告陈某强奸了自己。公安机关准备对周某和陈某进行人身检查,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陈某拒绝进行人身检查,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进行

    C、检查周某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如果周某拒绝人身检查,则公安机关不可以强制进行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自诉
    B.甄某自诉到法院,法院应当受理
    C.如甄某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D.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追诉

    答案:B
    解析:
    故意伤害(轻伤)属于可以公诉、可以自诉的案件,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受理,A 选项错误;甄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B 选项正确;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 选项错误;本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公诉自诉交叉的刑事案件,D 选项错误。

  • 第3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辛某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和控告人可以申请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立案监督,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故D项正确。关于B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立案监督,但是无权直接撤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B项于法无据。该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应为B。

  • 第4题:

    公安机关拘留了涉嫌犯罪的陈某,但经讯问发现对陈某不应拘留,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

    A.立即释放陈某

    B.发给陈某释放证明

    C.把拘留的原因通知陈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D.把释放的原因通知胨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正确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根据本法第6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故ABC项A。

  • 第5题:

    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故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