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为赖掉欠丁某的15万元债务,将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某乙谎称是毒品,托其从本市运至邻近县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某乙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邻近县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毁灭证据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B.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D.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题目

甲某为赖掉欠丁某的15万元债务,将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某乙谎称是毒品,托其从本市运至邻近县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某乙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邻近县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毁灭证据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B.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D.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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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居民甲某有五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别墅抵偿了乙某100万元的债务;甲某用价值80万元的一套住房,换取丁某的房屋,丁某房屋价值70万元,同时丁某免除了甲某所欠的债务10万元;用市场价值共70万元的第三、四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一套四室住房互换,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五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下列关于甲、乙、丙、丁缴纳契税的情况,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000元,乙30000元,丙3600元,丁不纳税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纳税,丁3000元
    C.甲不纳税,乙30000元,丙3600元,丁3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纳税,丁3600元

    答案:C
    解析:
    乙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30000(元);丙应缴纳契税=12×3%=0.36(万元)=3600(元);丁应缴纳契税=10×3%=0.3(万元)=3000(元)。

  • 第2题:

    江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甲按遗嘱继承5万元现金,乙按遗赠分得字画一幅(价值8万元),丙和丁按法定继承分得住房一套(价值40万元)。经查,江某生前尚欠戊债务6万元。欠戊的债应由(  )。


    A.甲、乙、丙、丁偿还

    B.甲、丙、丁偿还

    C.乙偿还

    D.丙、丁偿还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法条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产债务的清偿程序和方法。依据我国《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本题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所以应由法定继承人丙和丁首先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丙和丁所得遗产住房一套,价值40万元,被继承人生前欠戊债务6万元,法定继承人丙和丁所得遗产足以清偿债务。因此选项D正确,其他选项不选。 【评注】熟记《继承法意见》第62条关于遗产债务清偿的程序和方法方面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轻松应答此类题目了。

  • 第3题:

    甲某为赖掉欠丁某的5万元债务,将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某乙谎称是毒品,托其从XX市运至XX市,并声称事成之后重酬。某乙按照吩咐打出租车将该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XX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问: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不构成犯罪

    B.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D.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乙某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而甲某为自己杀人而毁灭罪证,不单独成立犯罪。二人的行为分别属于不同的构成要件,不是共同犯罪。

  • 第4题:

    甲(18 周岁)、乙(17 周岁)、丙(15 周岁)三人与李某一起打麻将,由于在李某身后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共赢取李某5 万元。但李某仅带有现金3 万元,在支付3 万元后,写下了2 万元的欠条。
    李某在起身离开时发现乙身上的摄像设备,要求甲、乙、丙归还欠条,乙见事情败露,夺门而逃,甲、丙使用暴力将李某打成重伤后离开。甲、丙拿着李某的欠条,将2 万元改成20 万元,并找到丁(17 周岁),告诉丁“李某欠自己20 万元,要回钱后给丁手机一部”,于是丁听从甲、丙安排,将李某的女儿翠花(16周岁,丁以前的同学)约出来后与甲、丙一起将其关押,并打电话要求李某偿还欠款20 万元。
    甲、丙发现翠花很漂亮,准备强奸翠花,正要实施奸淫行为时被丁发现,丁苦苦哀求甲、丙“翠花是我心上人,不要强奸,你俩实在控制不止,猥亵即可”,甲、丙遂对翠花实施了猥亵、侮辱行为。
    翠花对丁终日破口大骂,丁遂向甲、丙提出“不如将翠花杀害”的建议,甲、丙与丁遂将翠花捆绑后扔进湖里。
    甲、丙、丁继续向李某索要钱财。甲随后找到乙,并告知其绑架翠花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实,要求乙将其信用卡给甲,以便李某将钱打入卡中。李某将5 万元转入甲指定的账户,但由于女儿突然回家而随即报案。事后证明,丁在发现真相后提议杀翠花是为了让翠花逃跑,并在将翠花推进湖里之前将其身上的绳索割断,翠花因此而逃命。
    问题:
    请分别分析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并阐释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乙、丙三人设赌博骗局赢取李某钱财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被识破后,乙逃跑,乙仅成立诈骗罪,数额5 万元(3 万元现金,2 万元债权,即财产性利益),与甲、丙在诈骗罪范围内成立共犯;甲、丙为了保护已经取得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不被追回,即为了窝藏赃物而将李某打成重伤的,甲成立(事后)抢劫罪;因丙只有15 周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但按照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丙也成立(事后)抢劫罪。
    2.甲、丙将欠条由2 万元改为20 万元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因为甲、丙只是单纯增加债权而没有造成李某财产损失。如果甲拿着改过的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还款,则甲成立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3.甲、丙以索要债务为名,与丁一起非法拘禁翠花,并向其父亲李某勒索财物的,丁成立非法拘禁罪既遂,甲成立绑架罪既遂,丙因没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之后甲、丙杀害翠花,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翠花没有死亡的,甲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丙只有15 周岁,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甲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关系;丁为了寻找机会使翠花逃脱,而提议杀翠花、随后将其放跑的行为,属于降低已经存在的法益侵犯的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4.甲、丙强奸翠花,但经丁劝说后放弃强奸行为的,甲、丙成立强奸罪共犯,属于犯罪中止,因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罚。甲、丙随后强制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共犯,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丁为了避免翠花被强奸,不得已劝说甲、丙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属于紧急避险。
    5.甲、丙、丁在“杀害”翠花后,因绑架行为已经结束,故继续以控制翠花为名向李某索要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乙误以为甲等人实施绑架行为,而提供帮助的,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客观上为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竞合的行为提供了帮助,主观上具有为绑架罪行为提供帮助的故意,按照法定符合说,在敲诈勒索罪范围主客观一致,成立敲诈勒索罪,与甲、丙、丁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成立共犯。
    综上,甲成立(事后)抢劫罪、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规定)、强奸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数罪并罚;丙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中止,数罪并罚,因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丁成立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

  • 第5题:

    甲某将自家的房产同时向乙某、丙某和丁某作了抵押,其中,乙某的抵押没有登记。后来由于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房产被拍卖,共收入15万元人民币,则()。

    A.按照乙某、丙某、丁某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B.按照乙某无权分配,丙某和丁某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C.丙某和丁某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分配这笔收入,若有剩余部分向乙某分配
    D.乙某、丙某和丁某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这笔收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