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林某仅仅是对民事部分不满而提起上诉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生效B.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对民事部分的审查,而应当全面审查案件情况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当事人上诉的范围内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审查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上诉案件的时候,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依法改判

题目

若林某仅仅是对民事部分不满而提起上诉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关于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生效

B.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对民事部分的审查,而应当全面审查案件情况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当事人上诉的范围内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审查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上诉案件的时候,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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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当中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的第二审程序。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第250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未审结之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刑诉法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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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故D项正确。

  • 第2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对判决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A:对刑事部分或附带民事部分可提出上诉
    B: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C:只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
    D:对刑事部分或附带民事部分都不能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9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 第3题: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答案: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及《刑诉解释》第310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由此可见,A项错误,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选项正确,相应的D项则是错误的。

  • 第4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二审期间,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B.二审自诉案件,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并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裁定撤销原判
    C.被告人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二审法院在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巾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以及和解问题。《刑诉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A项错。《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所以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30条、第331条,可知CD正确。

  • 第5题: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二审案件只须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效力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以及《刑诉解释》第249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须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栽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由此可见,A项错误,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未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项正确,相应地D项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