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因抢劫杀害领导被判死刑,在某地关押,韦某两个哥哥探监时告诉韦某说:“父亲病故,你不能赡养垂危的老母亲,遗产已由我俩平分。”韦某不同意,要求继承他应该的份儿,一个哥说:“你都坐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韦某说我还有一个儿子呢!韦某在其父死后不久,被枪决。请回答: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2.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丧失继承权?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什么?

题目

韦某因抢劫杀害领导被判死刑,在某地关押,韦某两个哥哥探监时告诉韦某说:“父亲病故,你不能赡养垂危的老母亲,遗产已由我俩平分。”韦某不同意,要求继承他应该的份儿,一个哥说:“你都坐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韦某说我还有一个儿子呢!韦某在其父死后不久,被枪决。

请回答: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

2.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丧失继承权?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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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

    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据此可知,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韦某只能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外地开设新店时不得使用“韦老四”标识。选项 C 错误。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先权利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选项 D 错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10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据此可知,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申请人的经营范围,不是商标宣告无效的事由。

  • 第2题:

    由于杨某考试时没有给同班同学韦某和殷某抄袭(三人皆是高三学生),还向监考老师检举,导致二人被留校察看,于是韦某和殷某共谋将杨某杀害。一日放学后,韦某和殷某各自从书包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和水果刀,抱住杨某捅了十几刀,杨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韦某的匕首刺中杨某心脏乃致命的一刀,而殷某的水果刀所刺伤口都不深。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B:殷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既遂
    C: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
    D: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D
    解析:
    【考点】共犯的故意犯罪形态。详解:由于韦某和殷某是共同犯罪,所以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只要发生了杨某死亡的结果,那么二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而非部分既遂部分未遂。

  • 第3题:

    某日,韦某被杜某打了一顿,韦某回家后找了他的两个朋友商量对杜某进行报复。次日,韦某带上他的两个朋友将杜某打成重伤。韦某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过失伤害
    D.故意伤害


    答案:D
    解析:
    韦某在非法侵害之后的某个时间里报复侵害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事后的故意犯罪行为。

  • 第4题:

    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
    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商标先用权。 A项错误,B项正确: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肖某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后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因此韦某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在外地开设新店时,不能使用“韦老四”标识。
    C项错误:《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因此韦某应当在5年内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D项错误:《商标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超越经营范围,不属于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肖某仅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可。

  • 第5题:

    韦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韦某用尽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査看,与韦某撞个正着。韦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逃走。回到家中后,韦某恐保安员醒来后报警,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韦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定为抢劫罪
    C.韦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D.对韦某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预备)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韦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韦某使用各种方法都无法打开保险柜,这是因为犯罪人主观因素之外的原因没能完成犯罪,属于犯罪未遂。B选项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韦某将保安打晕后逃跑,属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罪定罪处罚。D选项韦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本题选择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