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明耀公司经工商局登记依法成立,核准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特种灯泡,广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2004年5月,该公司的股东单位之一东方公司职员杨某知道山东泰安公司有一批三合板待销,同时得知保丽板厂急需三合板。后明耀公司中方股东单位的会计刘某、黄某、张某,以明耀公司的名义持公司公章分别与山东泰安公司和保丽板厂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同保丽板厂约定:预付定金到位后25天内交货,以汇票结算。保丽板厂先预付定金30万元,货到付余款。如有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金3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004年6月22日。合同签订后,加盖明耀公司的公章。后黄某发现山东无货,遂通知保丽板厂该情况,望其见谅,并将30万元定金交还给保丽板厂。保丽板厂拒收30万元汇票,并于2004年6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
1.明耀公司和山东泰安公司、保丽板厂超越其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刘某、黄某、张某属于明耀公司股东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以明耀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能否产生对外效力,明耀公司是否应对其行为负责?
3.保丽板厂在要求明耀公司赔偿时,能否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支付赔偿金?
4.该案中明耀公司的违约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1.有效。虽然明耀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显然该合同不属于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范围,故应认定有效。
2.能对外产生效力,明耀公司应对其行为负责。因为刘某、黄某、张某等人在签订合同时,拿的是明耀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对外造成他们是公司的代表或代理人的事实,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故该三人的行为应由明耀公司负责。
3.不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预期违约行为。明耀公司与保丽板厂的合同已经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明耀公司明确表示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此时明耀公司已违约,该行为当属预期违约。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76~79 题:
甲公司在报上刊登广告表示“本公司有x设备一套,因转产现转让,欲购者从速联系。”乙厂厂长因公出国,副厂长看到广告后即去甲公司考察,认为该设备说明书表明该设备性能先进,且价格合理,经与甲公司总经理协商后,用随身携带的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纸填写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厂x设备一套,价额100万元,质量标准为符合设备说明书标明的性能,运输方式为送货;送货期限为合同生效后的1O天,付款期限为货到 付款70%,验收合格后余款付清,违约金10%;乙厂在甲公司加盖公章后5日内付定金3万元。乙厂副厂长将填写完毕的合同交给甲公司总经理,其随即加盖了甲公司公章,各持一份。
第 76 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上述合同何时成立( )
A.乙厂给付定金后
B.甲公司加盖公章后
C.乙厂厂长回厂加以认可后
D.乙厂厂长回厂签字后
第2题:
根据上文,回答第 75~77 题。
2005年4月20日强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授权业务员黎某与某市A化肥厂签订一份买卖编织袋的合同。该合同既无确切的数量又无货款总金额,只是约定了货物的单价、发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约定,待化肥厂电传通知后强生公司方可生产发货。此后,A化肥厂一直未来电通知。同年7月10日,业务员黎某又以A化肥厂代理人身份,持化肥厂盖章合同与某县麻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20万条编织袋的合同。麻塑公司依据合同向黎某提供了20万条编织袋,并提供了随车货运税单及货款发票。9月28日黎某将货物运抵A化肥厂,A化肥厂将20万条编织袋验收入库。第二天,强生公司经理张某得知黎某已向A交货后,赶到化肥厂,称该货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交并索要货款,化肥厂便于当日(29日)开出了8万元汇票交张某带回。10月9日化肥厂又汇入8万元进强生公司账户。化肥厂以黎某提供的盖有强生公司公章的假发票作了账。麻塑公司交货后,持正式发票向化肥厂追要货款,遭化肥厂拒绝,化肥厂称已向货主强生公司付款。后麻塑公司又多次向化肥厂和强生公司追索货款未成,便以化肥厂和强生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第 75 题 强生公司与化肥厂签订的合同是(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第3题:
2008年7月5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
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8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经查,c公司并未授权分公司提供担保。
2008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8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 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8年10月上旬,8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8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
随后,A厂以8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8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8公司遭受经济损失l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为什么?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觉汇票?为什么?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因B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为什么?
第4题:
第5题:
张某、郭某、刘某拟共同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张某为了自己的利益,以A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王某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下列关于合同承担方式正确的是()。
第6题:
案情: 甲公司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工装。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1万元;乙厂于7月10号之前先交付工装,甲于7月15日之前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在交货前乙听说甲公司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公司先付货款。甲公司拒绝并要求乙厂按时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货。经协商未果,甲公司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付工装,否则解除合同。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第7题:
广州某厂向山东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但对履行地点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法律()。
第8题:
李丽是某合资公司的公关部经理,1997年1月被招聘到该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丽的职务为公关部经理,月薪2000元人民币等内容。1999年8月,公司得知李丽怀孕后,即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李丽的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第9题:
乙公司
滨海市经贸委
马某
甲公司
第10题:
第11题:
东方公司只能要求黄河厂承担违约责任
东方公司不能要求长江厂承担违约责任
长江、黄河二厂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长江、黄河二厂应当依他们之间的约定对东方公司承担责任
第12题:
第13题:
广州某厂向山东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但对履行地点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法律()。
A.山东茶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但应给广州某厂必须的准备时间
B.山东某公司向广州某厂交付货物,在广州履行
C.山东某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广州某厂应无条件接受
D.山东某公司向广州某厂交付货物,在山东履行
E.山东茶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但应在广州履行
第14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85~86 题:张某和黄某每人出资30万元,经登记注册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加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严重亏损,总计欠某布料厂货款60万元,某缝纫机厂货款30元,工人工资10余万元。现布料厂和缝纫机厂将该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中得知,张某另有价格100万元的房产,黄某个人无其他财产,且负债。
第85题:如该有限责任公司因无力偿还外债而破产,则其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的债务( )。
A.由张某个人承担后,再向黄某追偿
B.由张某和黄某共同承担
C.不再偿还
D.由张某个人全部承担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某机床厂与某工业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主要内容:由机床厂向工业公司提供一台铣床,价值2.2万元,运费及其他零星费用共1500元,交货日期为同年12月底,货到后10日内付款。机床厂延期一个月交货,工业公司收到货物后,以机床厂延期交货为由,一直未付货款,经机床厂多次催要,才支付1.5万元。机床厂要求对方偿付久款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第18题:
案情: 甲公司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工装。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1万元;乙厂于7月10号之前先交付工装,甲于7月15日之前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在交货前乙听说甲公司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公司先付货款。甲公司拒绝并要求乙厂按时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货。经协商未果,甲公司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付工装,否则解除合同。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19题:
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日丽公司不能按时供应货物()。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东方公司认为该合同未成立,因为双方未按约定签订确认书
南方公司认为该合同已成立,因为东方公司已接受了南方公司的履行
东方公司认为南方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构成违约
南方公司认为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
第23题:
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则货物的风险自日丽公司将货物运至交付地点时转移给风和公司
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则货物的风险自日丽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风和公司
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未约定交付地点,且货物需要运输的,则货物的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风和公司
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风和公司不得要求日丽公司就货物不符合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货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风和公司发现货物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领,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日丽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