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5日,A果品厂(以下简称“A厂”)与B经销公司(以下简称“B司”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绵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由A厂先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40万元货款,另外支付25万元的定金;8公司在同年8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同时约定违约金为30万元。2011年4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8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予同月8日向承

题目

2011年3月5日,A果品厂(以下简称“A厂”)与B经销公司(以下简称“B司”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绵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由A厂先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40万元货款,另外支付25万元的定金;8公司在同年8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同时约定违约金为30万元。2011年4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8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予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9月28日。8公司为支付D运输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运输费,于同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2011年8月上旬,8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9月上旬,A厂向8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同时A厂拒绝向8公司支付货款。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A厂和8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中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A厂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属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还是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B公司违约,A厂可否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A厂怎样要求赔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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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6年6月12日,A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与B发动机厂(以下简称“B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厂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向A公司提供某种型号的汽车发动机若干台,总价款为320万元,违约金为总价款的2%计6.4万元,货物验收后一周内付清货款。同时,为保证合同履行,B厂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10%的定金计32万元,并由第三人就A公司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保证。对于B厂的先行支付定金的要求,A公司表示愿意接受,并于次日支付了32万元的定金;对于由第三人提供担保,A公司提出可由C公司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厂对此建议表示同意,并与C公司的分公司签订了书面的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公司履行与B厂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公司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由其承担连带责任。经查,该分公司并没有取得C公司的书面授权。2006年12月28日,B厂按照合同约定将汽车发动机交付给A公司,并经A公司验收入库。但是,2007年1月4日B厂接到A公司的信函。内称:由于B厂交付的汽车发动机内部质量存在瑕疵,不符合合同纣定的质量标准,要求退货。B厂声称其交付的汽车发动机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公司严格履行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尽快付清货款。至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A公司未向B厂支付货款。2007年4月26日,B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请求为:

    (1)判令除不返还定金外,A公司支付货款320万元并承担6.4万元的违约金;

    (2)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调查证实:B厂交付的汽车发动机不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原因是其生产的该型号汽车款式陈旧,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决定停止生产该型号的汽车。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因不需要该种型号的汽车发动机而退货,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2)B厂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C公司的分公司与B厂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因为B厂已经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A公司交付了汽车发动机,并且其交付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A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B厂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可同时并用。本案A公司和B厂签订的合同中既约定了2%的违约金,A公司又支付了10%的定金,B厂应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二者不可同时并用。
    (3)C公司的分公司与B厂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有在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情形下,才能在其授权范围内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本案C公司的分公司在未经C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与B厂签订保证合同,其与B厂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 第2题:

    2008年7月5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

    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8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经查,c公司并未授权分公司提供担保。

    2008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8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 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8年10月上旬,8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8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

    随后,A厂以8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8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8公司遭受经济损失l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为什么?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觉汇票?为什么?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因B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厂存在违约行为。因为,B公司依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交付了货物,并且所交付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A厂不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属违约行为。
      (2)B公司不能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因为,C公司的分公司在未经过c公司同意,并以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与8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与B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故而B公司不能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3)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8公司、承兑行、A厂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行使追索权。
      (5)B公司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根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并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本题该合同约定的6.5万元违约金低于B公司遭受的10万元经济榻失。B公司可以要求增加讳约金数额。

  • 第3题:

    2013年7月3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 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性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3%,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经查,C公司并未 授权分公司提供担保。
    2013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13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性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B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 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3) 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说明理由。
    (4) D公司在其提示的犯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 因B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A厂存在违约行为。因为B公司依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交付了货物,并且所交付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A厂不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属违约行为。
    (2) B公司不能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为C公司的分公司未经C公司同意并书面授权,无权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与B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故B公司不能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3) 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不受票据基础关系的影响,因此承兑行不能拒绝向D公司付款。另外,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D公司是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取得了票据权利,A厂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4) 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么后,可以向B公司、承兑行、A厂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行使追索权。
    (5) B公司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根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增加,并应当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本题该合同约定的6. 3万元违约金低于B公司遭受的10万元经济损失,B公司可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

  • 第4题:

    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一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A.上海为交货地

    B.北京为交货地

    C.上海为付款地

    D.北京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就交货地和付款地而言,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交货地,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付款地。

  • 第5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见《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