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题目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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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96.答案:A 考点: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赔偿讲解:《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A项正确,D项错误。B项错误,因为甲是职务行为,乙的损失应当由机械厂负责.C 项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的规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更多“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 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 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 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 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賠偿的前提下可 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可知A 正确,D错误。同时依该法第43条规定可知C错误。 B求偿的对象应为用人单位机械厂。

  • 第3题:

    甲、乙两人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即使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建筑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建筑公司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建筑公司因此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D.建筑公司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33页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 第4题:

    甲、乙两人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即使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建筑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建筑公司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建筑公司因此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D.建筑公司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乙两人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即使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建筑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建筑公司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建筑公司因此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D、建筑公司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135为了保护一些特殊群体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