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题目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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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县公民刘某同乙县公民张某合伙贩运蔬菜水果,刘某驾驶属于张某的汽车因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被丙县公安机关扣押,对刘某拘留10天。张某提出由他先将车辆与货物开走,遭拒绝,因车辆被扣押,车上的蔬菜水果腐烂。刘某和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向丙县人民法院起诉

    C.刘某、张某可向同一法院起诉

    D.受理法院应对二人起诉一并受理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 第3题:

    某区卫生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2)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所以选项B错误。(3)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正确。(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某公安局发现刘某胁迫他人乞讨,决定对刘某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
    C.此案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负责人
    D.刘某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答案: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根据该款第1项,本案不属于法院可以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故A项错。《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B项对。《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C项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0条第2款,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故D项对。

  • 第5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管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来,刘某拟将该商品房转卖给王某。王某向区房管局申请公开该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下列那些说法正确?()

    A:区房管局认为王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刘某隐私的,应征求刘某的意见
    B:区房管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王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用
    C: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D: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答案:A,B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据此,A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据此,B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是区房管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信息,故属于政府信息。因此C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据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与信息具有利害关系,故D项错误。

  • 第6题:

    共用题干

    骆某向某区的某公安派出所申请新生儿入户手续。派出所拒绝办理。骆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派出所在法定期间内提交了书面答复,但未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通知派出所查阅骆某的证据材料。派出所派人查阅时才提供证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申请人是公安派出所
    B:区政府可以将骆某的复议申请转送给区公安分局
    C:区政府应当接受派出所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D:区政府应当撤销派出所的不予办理决定

    答案:A,D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第4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综合上述规定,本题应选A、B项。


    甲企业与县地税局达成的协议,其内容是有关税收义务这一公法义务的,故属于行政合同,而非民事合同。故A项错误。该协议实质是延期交税并提供纳税担保的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据此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据此,D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若存在A项情形,县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不成立(即该处罚在法律上不存在)。对不存在的处罚决定,市公安局无法作出变更决定,故排除A项。特别注意:在理论上,变更决定是指撤销原决定并作出新决定;而撤销必须针对存在的且有效力的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据此,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适用依据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的,复议机关可作出变更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若存在B项情形,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但县公安局却对刘某顶格处罚,构成处罚“明显不当”,故B项应选。C项属于“适用依据错误”,故C项应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据此,若存在D项情形,县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处罚,故市公安局应当作出撤销决定,而非变更决定,故排除D项。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调解必须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人、被申请人均自愿才可进行。故A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项,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据此,行政复议调解成功,从而终止复议审理,是以双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为准的,而非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句,D项正确。


    本题中的税务所,是某县国税局设立的派出机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根据该条规定,派出机构原则上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除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据此,本题中的税务所作出的罚款决定已经法律授权,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充当本案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的被申请人是某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而国税系统实行中央垂直领导,复议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政府不是其复议机关。故本题由直接管理该税务所的县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本题应选A项。特别注意:本题不能适用《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因为县国税局不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自然不属于“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


    《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18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根据这些规定,A项是7日内、B项是5日内,C项是10日内,D项也是7日内。而《行政复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故本题应选A、B、D项。


    《行政复议法》第37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据此,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不存在申请法院执行的救济途径,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根据此项规定,C项正确。黄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据此,县政府可以将黄杰通知为第三人,而非追加为申请人。故D项错误。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正确。公安派出所是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可以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也可以是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故区政府可以充当本案复议机关,自然不存在转送复议申请的问题,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复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和举证期限是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综上所述,C项错误,D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达利公司显然与区人社局的决定有利害关系,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

  • 第7题:

    刘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刘某。此后,刘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9年,民政局换发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刘某,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予以受理
    • B、不予受理
    • C、告知刘某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复议
    • D、告知刘某向其子所在部队申请解决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多选题
    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B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C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信息公开工作

    D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一律不公开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拒绝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

    刘某系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的区毛纺厂职工,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毛纺厂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工资的处理、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

    王某要求贵州省政府提供《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期,省政府以该公报属于公开出版物为由,拒绝提供,建议王某向新华书店或邮局购买。王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外来务工人员赵某认为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有误,要求社保局更正,社保局拒绝更正,赵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李某要求北京市政府提供2005~2010年全北京市行政复议受理情况,撤销决定、变更决定占全部复议决定的百分比,北京市政府以需要搜集整理,但自己人手不足无法完成为由予以拒绝,李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C两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②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③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收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④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区卫生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董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

    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

    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

    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如果刘某在诉求中,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B

    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

    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

    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

    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诉解释》第134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本案为复议维持,区卫计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告知追加,如果原告不同意,则法院应将区政府列为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
    B项,《行诉解释》第134条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故本案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区卫计局确定级别管辖。
    C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区卫计局所在地为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其法院有管辖权。
    D项,既然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就要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行诉解释》第13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 第13题:

    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入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园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正确答案:C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
    [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本题中王某要求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故选项A错误。
    关于B选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闯题的意见>第五部分“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闷题”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予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该规定意味着申请人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该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自身有某种形式的利害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申请人本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有关系。如果不存在这种利害关系,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本题中,王某申请公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作为被拆迁人的王某的生活关系重大,即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有利害关系,区房管局不能以“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公开。因此B选项错误。
    关于C选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制作政府信息和保存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信息。本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制作,并颁发给建设单位的法定许可凭证,该信息不是区房管局制作,也不由区房管局保存。据此知,该信息不属于区房管局公开的信息。同法第: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因此。区房管局对不属于其公开信息的申请,有权拒绝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C选项正确。关于D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拒绝答复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即最长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并不等同于1个月。故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的难点在于D选项。许多考生将法律规定的“工作日”与日常生活中的日期混为一谈,简单地把30个工作日等同于1个月,进而很容易就掉进了出题者设计的陷阱。本题提醒考生在复习中要注重把握法律规定的细节,切忌望文生义、用生活常识替代法律概念。

  • 第14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向 曹某给付位于某市的别墅1栋,刘某交付房屋后,曹某 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 过程中,刘某发现曹某因经营不善早已没有多少财产 可供保全,但曹某是孙某的借款人,且其对孙某债权不 仅能够清偿价款而且已到期。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得裁定对孙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B.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对孙某的财产 进行保全
    C.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孙某不得对曹 某进行清偿
    D.孙某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应 当直接向刘某偿付


    答案:A,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5条。

  • 第15题:

    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七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八条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此处注意,修订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 第16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管辖【详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个月的诉讼时效是未经复议的一般诉讼期限,只有经过复议的,才是2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为2个月,后来的《行政复议法》确定为60日)。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的区政府就是法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规定,除本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应认定为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即具有违法性。D选项错误。

  • 第17题:

    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答案:D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详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至12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所以B说法错误不选。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可知,田某从事研究符合该条的科研的特殊需要,有权申请公开,具有申请人资格。所以A说法错误不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因此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C说法错误不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说法正确应选。

  • 第18题:

    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入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答案:C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详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据此,王某提出申请,无需出示身份证件。A选项不正确。王作为被拆迁人,与该信息有利害关系,B选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信息公开的主体一般是制作信息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不属于其中所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题中房管局不是信息的制作主体,可以不予公开,C选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据此D选项错误。

  • 第19题:

    王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某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多选题
    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对本案具有举证责任

    B

    M交通局对本案具有举证责任

    C

    刘某通过行政主体建立网络平台提出的申请是合法有效的

    D

    刘某应当通过纸质材料证明其提出公开申请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

    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

    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

    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①属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③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说明理由;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⑥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B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项,《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题中,被告为区政府,且不属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区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D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系某工厂职工,其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刘某的生活和刘某的权利直接相关。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 第22题:

    单选题
    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改编]
    A

    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

    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

    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

    田某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B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第15条、16条分别规定了国家秘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等、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利益、行政机关内部事物信息的,不予公开。因此,如果本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工商局拒绝公开是正确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C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需要复议前置,田某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提起诉讼。
    D项,《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田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6个月。

  • 第23题:

    多选题
    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的需要耍,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起诉状副本后,该市交通局于2015年4月2日对刘某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答复。刘某在案件开庭前,已经收到该答复。刘某坚持认为,M市交通局在刘某起诉后虽然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该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间。故请求法院确认市交通局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对于刘某的诉求,人民法院应()
    A

    确认逾期答复行为违法

    B

    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C

    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D

    确认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