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题目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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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答案:B
    解析: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表明:法与道德“决然分离”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的倾向在古代立法上也是不存在的,故A、C项错误。近现代立法者大多坚持“恶法非法”的自然法学派的立场,故D项错误。

  • 第2题: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

    A.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法与道德浑然一体,后来才逐渐分化、分离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即“恶法非法”
    C.村规民约是道德规范的体现
    D.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依法治国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法与道德的关系。B选项错误.B选项的观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 第3题:

    在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和《收养法》所涉及内容与《民法通则》基本不重合,实质上扮演了绝对一般法的角色。


    正确

  • 第4题: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0年)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答案:B
    解析: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表明:法与道德“决然分离”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的倾向在古代立法上也是不存在的,故A、C项错误。近现代立法者大多坚持“恶法非法”的自然法学派的立场,故D项错误。

  • 第5题:

    共用题干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与道德的联系【详解】引文表明,近代以前的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相互渗透,重合程度极高,近现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与道德适度分离,注意两者的调整界限,一般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故A错,历史上的法没有“绝然分离”的说法;C错,古代立法者对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并不严格区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近现代几成通说,但并不表明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考点】法的价值的种类;法的作用【详解】该规定对残疾人的优待,体现了立法者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价值取向,即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故A正确。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尽管表面上的优待看起来不平等,但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正是为了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和无歧视,让残疾人和正常人可以平等地分享公共资源、参与社会生活。故BD错误,应选。C项表述正确,指引是法的规范作用的一种。
    【考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详解】《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故选项AB正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陷阱】考生应分别掌握提出议案的主体、提出质询案的主体,不要混淆。
    【考点】地方人大代表名额【详解】根据《选举法》第1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总额不超过一千名。A项正确。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B项正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C项正确。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D项正确。据此,选项ABCD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