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是( )A.某离婚案件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申请再审B.某侵权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经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双方予以签收,3日后被告提起上诉C.某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1年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D.某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作出3日后提起上诉

题目

以下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是( )

A.某离婚案件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申请再审

B.某侵权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经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双方予以签收,3日后被告提起上诉

C.某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1年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D.某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作出3日后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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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离婚、侵权、收养等民事诉讼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作出的是不准离婚的判决,不在此规定内。A合法。《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调解书是不允许上诉的,B不合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C项合法。至于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D项当然正确。
更多“以下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是( ) A.某离婚案件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发生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详解】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处置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要求法院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作出裁判,因此,法院不能主动就这些事项作出裁判,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的处分权,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A选项应选。辩论原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有权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本题中,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并没有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提出请求,当然也就没有就这些事项展开辩论,此时二审法院对这些事项径行作出判决,显然侵犯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B选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民诉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本题中,二审法院的正确做法应当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二审判决,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也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度,C选项应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本题中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回避制度,故D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 第2题:

    《婚姻法》规定:凡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而在某婚姻案件中,只有一方是自愿离婚的。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应为( )。
    A.不能判决离嬙 B.不一定能判决离婚
    C.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判决 D.应判决离婚


    答案:B
    解析:
    “双方都自愿离婚”可以看做“离婚”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显然“一方提出离婚”属于必要不充分条件,由它不一定能推出结论,因此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故选B。

  • 第3题:

    19、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下列哪些原则或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ABC

  • 第4题: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题干中,一审只提到了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而一审的判决也仅仅只是对王某要求解决的婚姻关系问题作了判决。但是,二审判决却处理了三个问题:判决离婚,判决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这就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应限定于原告诉讼请求之范围内,这是处分原则的要求。二审超裁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故A选项正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一审判决没有处理的问题,二审直接进行了判决,根据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再上诉救济,二审判决违反了两审终审制,故C选项正确。前述已经指出,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违反两审终审制,通过一次审理就作出了终审判决,也就意味着当事人丧失了一次辩论机会,故B选项正确。题干不涉及回避制度,故D选项错误。

  • 第5题:

    《婚姻法》规定:凡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而在某婚姻案件中,只有一方是自愿离婚的。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应为( )。
    A.不能判决离婚 B.不一定能判决离婚
    C.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判决 D.应判决离婚


    答案:B
    解析:
    “双方都自愿离婚”可以看做“离婚”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显然“一方提出离婚”属于必要不充分条件,由它不一定能推出结论,因此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