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问:(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

问:

(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

(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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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刘某不出庭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仍应出庭。
(2)邓某放弃刘某的诉讼请求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邓某没有得到刘某的特别授权,没有权利处分刘某的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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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原告需要进行如下区分:后者是基于共同的诉讼标的而作为原告,而前者则是以原告和被告为被告,既反对原告又反对被告。在本案中,赵某基于共有权而在诉讼中享有请求权,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赵某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刘某本身也是侵犯了赵某的共有权,赵某以刘某和陈某为被告,赵某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假如赵某同意卖房,只是与刘某站在一起同陈某进行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讼,那么赵某就是必要共同原告,故D选项当选。

  • 第2题:

    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

    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刘某异议后,刘某提出上诉
    B.邓某诉林某离婚诉讼一案,法院审查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邓某提出上诉
    C.张某向某中院起诉朱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000元,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上诉
    D.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王某与高某借款纠纷一案,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其异议,高某提出上诉

    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对执行管辖异议裁定的救济方式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上诉,所以刘某对执行管辖异议裁定提出的上诉,法院不应受理,故A表述错误;B选项中根据《婚姻法解释一》,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所以对邓某的上诉,法院不应当受理,故B表述错误;C选项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法院应当受理,故C表述正确;D选项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中所作的实体判决,也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中驳回起诉与管辖权异议裁定均一审终审,不能上诉,故对高某的上诉,法院不应当受理,故D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 第3题: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赵某为商铺的共有人之一,其对刘某与陈某争议的标的物有独立的诉讼请求,其参加诉讼后的诉讼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第4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 第5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刘某呼叫救火并参与扑火。在救火时,刘某手部烧伤。事后,刘某花去医疗费3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偿付刘某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的也包括他人的,或者仅为他人的),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题干中刘某扑火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 第6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207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2条、第277条第2款规定,本题的答案是ABD。

  • 第7题:

    陈某(男,25周岁)未婚,2004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县未婚女青年刘某(21周岁)。刘某一直患有重度精神病,并接受治疗服药,医院建议不适宜结婚。交往过程中,陈满发现刘某言语有些异常,但没有在意。2004年9月,陈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刘某病情复发。刘某于2006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宣告陈某与刘某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法的。因为刘某患有重度精神,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该婚姻无效。

  • 第8题:

    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张律师在与其委托人刘某研究案件时,刘某向张律师提出了一项违法要求,对此,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有:( )

    • A、鉴于张律师与刘某已经建立委托关系,张律师不能拒绝代理
    • B、鉴于张律师已经不能继续代理,张律师应当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刘某
    • C、张律师可以说服刘某放弃违法要求。如果刘某放弃了违法要求,张律师可以继续进行代理
    • D、张律师有权拒绝代理刘某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多选题
    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张律师在与其委托人刘某研究案件时,刘某向张律师提出了一项违法要求,对此,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有:( )
    A

    鉴于张律师与刘某已经建立委托关系,张律师不能拒绝代理

    B

    鉴于张律师已经不能继续代理,张律师应当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刘某

    C

    张律师可以说服刘某放弃违法要求。如果刘某放弃了违法要求,张律师可以继续进行代理

    D

    张律师有权拒绝代理刘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要注意的是,立法上的表述是“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律师在这个问题上有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

  • 第10题:

    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收养协议,内容为:陈某因膝下无子,收养刘某的儿子刘小明,一次性付给刘某10万元人民币;刘小明以后的生活、教育费用等全部由陈某负担。若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仲裁。后陈某自己生一儿子,不想继续收养刘小明,与刘某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可去人民法院起诉
    B:刘某可按协议,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
    C:刘某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
    D:本案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刘某应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才能起诉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本案乃涉及收养关系的人身纠纷,而人身关系纠纷往往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受到限制的,因为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有关人身关系的纠纷不适用仲裁。因此本题仲裁协议无效,刘某只能向法院起诉。

  • 第11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件中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 第12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27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可知,李某作为刘某的债权人属于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选项 B 正确,选项 C、 D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可知,刘父要求变更代管人的,应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第13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向 曹某给付位于某市的别墅1栋,刘某交付房屋后,曹某 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 过程中,刘某发现曹某因经营不善早已没有多少财产 可供保全,但曹某是孙某的借款人,且其对孙某债权不 仅能够清偿价款而且已到期。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得裁定对孙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B.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对孙某的财产 进行保全
    C.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孙某不得对曹 某进行清偿
    D.孙某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应 当直接向刘某偿付


    答案:A,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5条。

  • 第14题:

    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B.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C.陈某(男)和吕某(女)婚后性格不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吕某不幸车祸身亡,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D.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答案:B
    解析:
    考查诉讼中各种情况的处理。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此时应当延期审理;B项考查一事不再理的例外。根据《民诉解释》第248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C项属于诉讼终结的条件;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D项属于诉讼中止的条件。

  • 第15题:

    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不能判决离婚
    • B、可以判决离婚
    • C、调解后可判决离婚
    • D、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李某经营的饭馆准备转让,其价格比较优惠。刘某有购买的想法,并与李某进行了商谈。此时,陈某也有一饭馆要转让。他得知此事后,想让刘某买自己开办的饭馆,于是故意以高价购买李某的饭馆为由向李某做出意思表示,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而陈某暗地里与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随后,陈某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购买饭馆合同,造成李某饭馆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别人。此后,当李某得知陈某的所作所为之后,认为自己在饭馆的转让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于陈某的行为造成的,要求陈某赔偿损失,陈某不同意。在遭到陈某的拒绝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的要求合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陈某在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李某进行了长时间谈判,致使李某与第三方协商未获成功,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陈某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就李某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 第17题:

    单选题
    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不能判决离婚

    B

    可以判决离婚

    C

    调解后可判决离婚

    D

    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


    正确答案: D
    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规定,现役军人不同意,则法院不能判决离婚。故答案选A。

  • 第18题:

    单选题
    赵某与陈某于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2009年,陈某发现赵某在离婚前将夫妻共有的部分财产转让他人,于是请求法院分割该项财产。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告知陈某申请再审

    B

    告知陈某向法院另行起诉

    C

    告知陈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D

    告知陈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应告知陈某另行起诉,B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