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某县农业银行和印刷厂签订了担保方为县食品公司的借款合同,约定担保借款金额为5万元,实际借出55万元,后借贷双方就其中5万元贷款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并书面通知县食品公司,在印刷厂无力还款时,农行诉至法院,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下不正确的有:( )
A.食品公司应对55万元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B.食品公司应对担保的5万元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C.食品公司应对全部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D.食品公司应对延期还款的5万元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1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担保责任?
(1)甲乙为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因而,丙、丁的担保合同均无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合同。
(2)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还款期限推迟未经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就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担保责任。
(3)甲乙放弃了对丁的抵押担保物权,对丙的保证责任不生影响。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而,放弃的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并不能免除丙的保证责任。丙仍然须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2题:
(一)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设备(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71.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半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3题:
第4题:
A.落实贷款审批意见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B.落实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的条件
C.借款合同约定抵质押担保的,查看抵质押担保手续办理情况
D.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查看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