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今年15岁,身才高大威猛,面向老成,性格沉稳.8月1日,甲放学后去电脑城在乙处看中一新款笔记本电脑,当即决定购买,并且支付了订金.其母丙8月3日电话通知乙,承认其子甲购买笔记本的行为有效.但是,乙于8月2日将此笔记本卖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侵犯了甲的所有权B.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已经生效C.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双方出于缔约过程中D.乙不应当承担责任

题目

甲今年15岁,身才高大威猛,面向老成,性格沉稳.8月1日,甲放学后去电脑城在乙处看中一新款笔记本电脑,当即决定购买,并且支付了订金.其母丙8月3日电话通知乙,承认其子甲购买笔记本的行为有效.但是,乙于8月2日将此笔记本卖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C.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双方出于缔约过程中

D.乙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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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17.【答案】B 【考点】 效力待定的合同生效时间、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A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本题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的法定代理人丙于8月3日电话通知乙,其子甲购买笔记本的行为有效,是对此买卖行为进行追认并且到达相对人丙.因此,丙追认的意思表示于8月3日到达乙时生效,合同于8月1日订立时起生效.本题中,乙于8月2日将此笔记本卖出,违反了出卖人的义务,构成违约.因此,B项正确,C项和D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电脑并未交付,因此电脑的所有权未转移,仍然归属予乙所有,乙没有侵犯甲的所有权.因此,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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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的好朋友乙到甲家中玩,对甲的笔记本十分中意,遂与甲 商定购买此电脑。由于乙没有带现金,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本。随后甲又向乙提出,由 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关于乙对该笔记本所有权的取得 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笔记本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D.甲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将笔记本交付给了乙


    答案:B
    解析: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笔记本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 因乙没有带现金,曱未将电脑交付与乙,并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本,说明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第二曰。 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笔记本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物权法》第 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 中,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甲又向乙提出,由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 此为甲乙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甲继续占有笔记本。此说明甲乙对笔记本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 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 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笔记本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笔记本。因此,B项正确,CD项错误。

  • 第2题:

    甲乙订立一份质押合同,约定以乙的一台新款IBM笔记本电脑作为质物出质。但在交付时,乙交给甲的是一台新款的惠普笔记本电脑,甲没有异议。此时( )。

    A.应当将惠普笔记本退回,要求交付IBM笔记本
    B.应当将惠普笔记本退回,且合同失效
    C.可以要求将惠普笔记本退回,合同效力待定
    D.质物以惠普笔记本为准,合同成立且生效

    答案:D
    解析:
    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 第3题:

    1、甲在火车站帮助他人运送行李。一日,甲在帮乙运送行李时,在乙向问讯处咨询相关乘车问题时,甲遂乘乙不注意将行李提走。行李中有10000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一台。甲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夺罪

    D.侵占罪


    A 解析:在社会观念上,行李仍然归乙占有,甲只是辅助占有者,甲是乘乙不注意将行李提走,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质,其行为构成盗窃,不能构成侵占罪,甲原本就持有行李,也不是乘其不备,公然夺取,所以也不构成抢夺罪,也没有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也不构成抢劫罪。所以选A。

  • 第4题:

    甲今年15岁,身材高大威猛,面相成熟,性格沉稳。8月1日,甲放学后去电脑城在乙处看中一新款笔记本电脑,当即决定购买,并且支付了订金。其母丙8月3日电话通知乙,承认其子甲购买笔记本的行为有效。但是,乙于8月2日将此笔记本卖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C.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双方出于缔约过程中
    D.乙不应当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 同自订立时起生效。本题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的法定代理人丙于8月3日电话通知乙,其子甲购买笔记本的行为有效,是对此买卖行为进行追认并且到达相对人丙。因此,丙追认的意思表示于8月3日到达乙时生效,合同于8月1日订立时起生效。本题中,乙于8月2日将此笔记本卖出,违反了出卖人的义务,构成违约。因此,B项正确,C项和D项错误。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电脑并未交付,因此电脑的所有权未转移,仍然归属于乙所有,乙没有侵犯甲的所有权。因此,A项错误。

  • 第5题:

    甲在火车站帮助他人运送行李。一日,甲在帮乙运送行李时,在乙向问讯处咨询相关乘车问题时,甲遂乘乙不注意将行李提走。行李中有10000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一台。甲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夺罪

    D.侵占罪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