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的好朋友乙到甲家中玩,对甲的笔记本十分中意,遂与甲商定购买此电脑。由于乙没有带现金,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笔记本。随后甲又向乙提出,由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关于乙对该笔记本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C.由于甲未将笔记本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D.甲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将笔记本交付给了乙

题目

甲有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的好朋友乙到甲家中玩,对甲的笔记本十分中意,遂与甲

商定购买此电脑。由于乙没有带现金,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笔记本。随后甲又向乙提

出,由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关于乙对该笔记本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笔记本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D.甲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将笔记本交付给了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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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 

  • 第2题: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无权代理。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本题中乙无撤销权,丙也不是“善意相对人”,因此选项C不正确。

  • 第3题:

    【多选题】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C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

  • 第4题:

    甲有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的好朋友乙到甲家中玩,对甲的笔记本十分中意,遂与甲 商定购买此电脑。由于乙没有带现金,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本。随后甲又向乙提出,由 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关于乙对该笔记本所有权的取得 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笔记本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笔记本的所有权
    D.甲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将笔记本交付给了乙


    答案:B
    解析: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笔记本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 因乙没有带现金,曱未将电脑交付与乙,并约定第二日乙到甲家付钱取本,说明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第二曰。 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笔记本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物权法》第 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 中,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甲又向乙提出,由于要写毕业论文,所以需要再借用笔记本几日,乙表示同意。 此为甲乙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甲继续占有笔记本。此说明甲乙对笔记本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 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 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笔记本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笔记本。因此,B项正确,CD项错误。

  • 第5题:

    2007年7月3日,甲授权乙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该买卖行为无效
    B. 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 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D. 甲可以追认该行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制度。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丙不是善意相对人,因此选项C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