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万元人民币,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5月,经政府批准,陈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后第21天时,陈方即在丁区居住满l年,在这种情况下,齐明诉陈方欠款纠纷一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理?( )。A.由乙区法院继续审理B.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法院审理C.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经常居住地的丁区法院审理D.由乙区法院将案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题目

2006年3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万元人民币,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5月,经政府批准,陈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后第21天时,陈方即在丁区居住满l年,在这种情况下,齐明诉陈方欠款纠纷一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理?( )。

A.由乙区法院继续审理

B.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法院审理

C.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经常居住地的丁区法院审理

D.由乙区法院将案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第35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
更多“2006年3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E

  • 第2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E

  • 第3题:

    201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某向陈某居住所在地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16年4月,陈某住所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2016年5月,陈某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某诉陈某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A.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B.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

    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 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 第4题:

    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地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住所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

    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A

  • 第5题:

    2012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向陈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12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2012年5月,陈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人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诉陈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
    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恒定原则。详解:《民诉法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此即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因此,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