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因经商手头缺资金5万元,遂找到某国有银行工作的朋友乙某,伪称自己母亲病重,需借钱5万元。于是甲某从国有资金中私自挪用5万元借给乙某。乙某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归还,甲某将钱归账,朱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构成挪用资金罪B.不构成犯罪C.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D.构成挪用公款罪

题目

甲某因经商手头缺资金5万元,遂找到某国有银行工作的朋友乙某,伪称自己母亲病重,需借钱5万元。于是甲某从国有资金中私自挪用5万元借给乙某。乙某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归还,甲某将钱归账,朱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挪用资金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D.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考题

2.甲身为国有建筑公司经理,为公款出境旅游而向国家官员行贿3万元违规办理出国手续。在国外,甲某赴赌场赌博,赢得5万元,回国将一半赌资赠与福利院。后来,因甲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其承建的一座桥梁坍塌,损失近5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甲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乙某商议对策,恰逢乙某因偷逃巨额税款被追查,乙某提出让甲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乙某交甲5万元作路费,并请甲某将自己真实的财务凭据一并带走隐藏。.甲某走后,乙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弟丙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甲某干掉。丙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乙某放弃。乙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甲某,不必丙某动手。丙某默许,于是乙某当着丙某面写了信,并给丙某3万元,打发丙某上路。丙某在途中将乙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乙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寻到甲某,欲施毒手,经甲某苦苦哀求并当场给二人现金4万元,遂放过甲某。二人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乙某处得“劳务费”1万元。后甲某被捕。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涉及到有关具体犯罪时,如果有未完成形态,请指出属于何种停止形态)(1)甲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2)乙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的行为另行处理)?(3)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何罪。(4)刘、黄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其触犯的罪名是什么?为什么?(5)甲某尚未捐出的2.5万元赌资是否应当追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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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10万元。乙某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原告甲某否认乙某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原告甲某应承担乙某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B.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C.原告甲某应承担被告乙某未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D.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B
    [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
    [答案及解析] AB。我国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是法律要件分类说,即首先将民事实体规范分为:权力发生规范、权力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受制规范;其次由原告就权利发生规范要件实事举证;被告就权利妨碍、权利消灭、权利受制规范要件实事举证。
    在本题中,由于原告甲某主张被告乙某拖欠其货款l0万元,该主张属于原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故其应对该权利主张产生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D相对于选项A,属于被告乙提出的否定主张,实际上属于选项A所涉及事实的否定性事实,在本案中,该否定性事实无须作为证明对象,因此,被告乙对这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D是错误的。此外,在本案诉讼中,被告乙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也就是说,被告乙已履行了支付其中5万元货款的义务,该主张实际上属于被告所提出的消灭原告部分权利的主张,即被告的抗辩主张,因此,对这一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被告乙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B正确,而选项C是错误的。

  • 第2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聘请赵某担任总经理,王某与赵某约定凡签订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王某审批,并且不经王某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未经王某批准签订了一份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合同无效
    B:赵某挪用企业资金归自己使用,应退还资金,赵某使用企业资金的所得应归企业所有
    C:赵某未经王某同意用企业财产为自己的朋友提供担保,担保有效
    D:赵某和朋友合资开办了乙合伙企业,乙企业的业务与甲企业的业务相同,赵某开办乙企业后通知了王某,王某未表示反对,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答案:C,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中赵某虽然违反了王某对其职权的限制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赵某虽然擅自用企业财产提供担保,但是担保权人是善意第三人,因此担保有效,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未经投资人同意,管理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选项中赵某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事后通知了王某并且王某未表示反对,意味着王某同意赵某从事该业务,因此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所以D选项正确。管理人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应退还侵占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不是归企业所有,所以B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甲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诬告陷害罪
    B:伪证罪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答案:A,C
    解析: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注意: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所以只要诬告行为完成就是既遂,不以犯罪人实现使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既遂要件。

  • 第4题:

    甲某为资产评估公司蓝天公司(私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担为他人做资产评估的服务工作。甲某在工作的过程中,收受乙某人民币5万元,为乙某出具了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将乙某郊区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价值人民币120万元。乙某凭此资产评估报告,以自己郊区的房产做抵押,到某国有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获取贷款人民币100万元后逃匿。后100万元被乙某挥霍一空,无法追回。

    (1)甲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2)乙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1)甲某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我国《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甲某的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某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且因为其收受乙某的财物,应当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2)乙某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贷款诈骗罪,且为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
    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将我国《刑法》第164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乙某为获取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向甲某行贿,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乙某凭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自己郊区的房产做抵押,到某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获取贷款人民币100万元后逃匿,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乙某为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以获取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其手段行为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即以贷款诈骗罪定罪量刑。&

  • 第5题:

    某农村未成年人甲(16岁)为得到钱救自己病重的母亲,经人介绍见到黑市出卖人体器官的掮客乙,同意将自己的一颗肾出卖。几天后乙找到人将甲的一颗肾脏摘除,移植给他人,并给甲5万元钱。则乙的行为不属于:( )
    A.合法行为 B.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C.故意伤害罪 D. —般违法行为


    答案:A,B,D
    解析: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1款、第2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是故意伤害罪,因此应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