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某利用自己的工厂生产了一批伪劣家具,为了使该批伪劣产品得以顺利销售,纪某指使工人伪造了某著名品牌家具的商标标识贴在伪劣产品上,并假冒该著名品牌将自己的产销售给5个家具销售商,销售金额20万元。纪某的行为:( )A.应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B.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罚D.应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罪并罚

题目

纪某利用自己的工厂生产了一批伪劣家具,为了使该批伪劣产品得以顺利销售,纪某指使工人伪造了某著名品牌家具的商标标识贴在伪劣产品上,并假冒该著名品牌将自己的产销售给5个家具销售商,销售金额20万元。纪某的行为:( )

A.应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B.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罚

D.应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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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经营一家便利超市,主要售卖日常生活用品。某日,某乙将自己用“地沟油”制成的食用油低价向某甲推销。某甲看价格较低,就说:“你这是地沟油吧?”某乙默认,并表示价格很低,利润很可观,并 表示自己可以大量供货。某甲于是从某乙处进了一批该种“食用油”对外出售,后未售完即被查获,并供出了从某乙处进货的事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B.某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C.某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D.某乙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


    答案:A,C
    解析:
    根据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2题:

    下列哪些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六万元

    B.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全部售出,销售金额三万元

    C.销售者明示产品存在瑕疵的

    D.销售伪劣产品的


    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全部售出,销售金额三万元;销售者明示产品存在瑕疵的;过失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

  • 第3题:

    杨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但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C

  • 第4题:

    甲生产了货值50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出售即被查获,则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
    D.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解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标准是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所以,本题中甲的行为应当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 第5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杨某的行为以下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论处;

    D.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处罚。


    D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晶罪、生产假药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达到3倍以上的(即15万元以上的)可以定罪,但是按未遂处罚。所以杨某的行为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改成了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无论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均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同时构成这两个犯罪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