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哪些情况属于犯罪中止()A、甲向乙开一枪,未打中乙,甲害怕被抓而放弃犯罪B、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盗窃后主动返还赃物D、主动抢救被害人

题目

下述哪些情况属于犯罪中止()

A、甲向乙开一枪,未打中乙,甲害怕被抓而放弃犯罪

B、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盗窃后主动返还赃物

D、主动抢救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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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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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举枪射击乙,第一枪因枪法不准,未击中乙,在能够继续射击乙的情况下,自动停止射击乙。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D
    解析:这是理论界存在的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即“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问题”。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1)未遂论。该理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举枪射击”),预期的危害结果(“乙的死亡”)没有发生,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枪法不准”),因此,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2)中止论。该理论认为,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从时间上看,还处于犯罪实行行为过程中,而不是犯罪行为已经停止的未遂或者既遂状态;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是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而不是被迫停止犯罪;从客观方面看,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放弃重复实施犯罪行为具有彻底性,因此,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3)折衷论。该理论主张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指南》中所持的观点是第二种“中止论”,认为对于这种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应当把犯罪行为理解为一个行为整体,一个由多个具体动作或数个单独行为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所以,甲主观上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客观上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甲放弃重复实施犯罪行为具有彻底性,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故应选择D。

  • 第2题:

    甲为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中,在能够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由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

  • 第3题:

    甲为了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射击。甲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C

  • 第4题:

    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在此种情况下,犯罪人预想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没有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的是可重复加害的行为。D选项说法正确。

  • 第5题: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A,B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详解】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条件包括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客观性与有效性。因此,选项A、B是正确的。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的情况下,中止的客观性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选项C中,甲并没有放弃犯罪,而只是更改了犯罪对象,因此缺乏中止的客观性,故不能认为其对盗窃现金成立犯罪中止,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中止的有效性,是指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选项D中,由于犯罪结果最终发生,而且交通事故并没有中断甲的投毒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既遂而不成立犯罪中止,选项D是错误的。【陷阱】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要求具有停止实施犯罪的主观心态。选项C中虽然甲不再盗窃现金,但其主观上并没有中止盗窃犯罪的心理状态,因此不能就其犯罪对象对他的犯罪形态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