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以不超过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700 C.64000 D.61700

题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以不超过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700
C.64000
D.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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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  )元。

    A.30000
    B.31000
    C.32600
    D.22600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000+10000=30000(元)。

  • 第2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 280 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 8 万元和增值税 1.04 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32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88
    B.289.04
    C.320
    D.321.04

    答案:C
    解析:
    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 =280+8+32=320 (万元)

  • 第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9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为90 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 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 000元。另支付该批材料的运费4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60元,支付该批材料的保险费1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讫。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为70 000元,支付加工费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 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 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 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时支付的相应增值税税额为7 8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为15 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
    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答案:A,D
    解析: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70 000(B材料成本)+20 000(加工费)=90 000(元),委托加工物资继续生产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的借方留待抵扣,不计入成本中。
    资料(2)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B材料 7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600
          ——应交消费税 10 000
      贷:银行存款 32 600

  • 第4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月,购入A材料5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1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根据资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5000元
    •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6500元
    • 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正确答案:A,D

  • 第5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应支付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税款为255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 A、50000
    • B、65000
    • C、67000
    • D、69550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元,材料已加工完毕。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A

    25000

    B

    25500

    C

    20850

    D

    2050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000+5000=25000(元)。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第7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应支付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税款为255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A

    50000

    B

    65000

    C

    67000

    D

    69550


    正确答案: C
    解析: 实际成本=50000+15000+2000=67000(元)

  • 第8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一批Pu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2万元、增值税税额3.74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包,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额0.85万元;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销售给某企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200根高尔夫球杆,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高尔夫球杆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4万元/根。已知: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8万元,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销售给某企业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企业应缴纳消费税

    B

    甲企业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C

    甲企业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但在计税时准予扣除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

    甲企业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不得扣除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A

    30000

    B

    31000

    C

    32700

    D

    227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0元,增值税32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0000元,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A

    支付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400000元

    B

    支付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400000元

    C

    支付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32000元

    D

    支付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200000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5月,购入A材料5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1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3)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根据资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5000元

    B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6500元

    C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应支付的增值税=58000×17%=9860(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
    =(392000+58000)÷(1-10%)×10%
    =50000(元)
    <2>、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
    =392000+58000+10000=460000(元)
    <3>、①借:委托加工物资392000
    贷:原材料392000
    ②借:委托加工物资5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86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0000
    贷:银行存款117860
    ③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④借:原材料4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60000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300
    C.64000
    D.61300

    答案:C
    解析:
    因收回W材料后直接用于出售,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且加工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所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50000+10000+4000=64000(元)。

  • 第14题:

    (2017年)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物资,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100万元,支付运杂费 3万元,加工费 2万元(均不考虑增值税)。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8万元,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有( )。

    A.支付的运杂费3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B.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C.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D.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总额为105万元

    答案:A,C,D
    解析:
    甲企业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 100+3+2) 105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
     贷:原材料                     100
       银行存款等                   13

  • 第15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 000万元,支付加工费650万元、增值税款为84.5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3100
    B.3650
    C.3760.5
    D.3860.5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不计入成本,因此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 000+650=3 650(万元)。

  • 第16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元,材料已加工完毕。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 A、25000
    • B、25500
    • C、20850
    • D、20500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多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物资、支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支付运杂费3万元,加工费2万元(均不考虑增值税)。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8万元,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有()。
    A

    支付的运杂费3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B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C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D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总额为105万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 第18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为13000元、增值税款为221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A

    62000

    B

    73000

    C

    75210

    D

    77210


    正确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消费税是可以扣除的,不计入成本,因此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13000=73000(元)。

  • 第19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 000元,加工费为1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 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 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

    60 000

    B

    65 700

    C

    64 000

    D

    61 70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2018)
    A

    60000

    B

    65700

    C

    64000

    D

    617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2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月,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运输费用的增值税扣除率7%。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的支付的相关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根据材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为90000元

    B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

    C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正确答案: B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留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在成本中。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70000+20000=90000(元),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直接销售(最终销售的价格与受托方确定的计税价格一致)。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纲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144

    B

    144.68

    C

    160

    D

    160.68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140+4+0.68+16=160.68(万元)。

  • 第23题:

    问答题
    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月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化妆品,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费税已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支付加工费,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加工费8000元、辅助材料48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本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化妆品中,8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剩余20%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化妆品消费税适用税率15%。要求: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甲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款=(300000+8000+4800)÷(1-15%)×15%=368000×15%=55200(元)(2)甲厂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销售应纳的消费税:
    售价400000>受托方计税价格368000×80%=294400(元),根据财法[2012]8号文规定,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000×15%-55200×80%=15840(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