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认证)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题目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认证)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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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代扣代交消费税32143元。请进行下列情况的会计处理。(1)、卷烟厂收回烟丝直接出售。

    正确答案:(1)、发出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2143(20000+32143)贷:原材料5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55543(3)、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107143

    贷:委托加工物资107143(2)、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为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19880元。


    正确答案:(1)、发出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2143(20000+32143)贷:原材料5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55543(3)、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107143
    贷:委托加工物资107143(2)、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为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19880元。
    正确答案:(1)、发出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原材料5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代扣税金——待扣消费税32143贷:银行存款55543(3)、材料验收入库(4)、对外销售取得收入借:原材料75000借:银行存款52650
    贷:委托加工物资7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45000(60*25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5)、计提消费税(6)、抵扣烟丝已纳税额
    应交消费税额=150*3+45000*36%=16650(元)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额=2580+32143-19880=14843(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6650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4843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6650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14843(7)当月实际交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07贷:银行存款1807

  • 第2题: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 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

    (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税率: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正确答案: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①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272÷(1+6%)=1.2(万元) 
    ②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1—30%)=13.1429(万元) 
    ③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1429×30%=3.94(万元) 
    (2)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1+6%)×6%=0.072(万元) 
    (3)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O.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4×50%=25.63(万元) 

  • 第3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

  • 第4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3.20
    B.37.38
    C.35.73
    D.30.40

    答案:D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3%+200/80×(80+2)×13%-(1+0.3)×13%-0.15×9%=30.4(万元)。

  • 第5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 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 000-25.21=99.82(万元)。

  • 第6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000-25.21=99.82(万元)。

  • 第7题:

    甲企业为卷烟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企业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 年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企业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客户。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注明金额为150 万元。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认证抵扣。
    提示: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 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万元。


    A.43.20
    B.37.38
    C.35.73
    D.35.72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将卷烟无偿赠送给客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同类卷烟的平均销售价格。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0x 16%+200/80x ( 80+2) x 16%- ( 1+0.3) x 16%-0.15x 10%=37.38 (万元)。

  • 第8题:

    某卷烟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 已通过认证)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委托方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抵税范围),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选项D: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的成本中。

  • 第9题:

    (2018年)某卷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认证)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选项D,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的成本中。

  • 第10题:

    某卷烟厂用下列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消费税税额的有()。

    • A、外购的已税烟丝
    • B、自制烟丝
    • C、进口烟丝
    • D、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

    正确答案:A,C,D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委托另一烟丝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合同约定所需原材料由卷烟厂提供,烟丝加工厂提供加工劳务并收取加工费;卷烟厂提供的不含税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烟丝加工厂给卷烟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为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则对于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卷烟厂应作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
    A

    借:委托加工物资 25.71贷:银行存款 25.71

    B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25.71贷:银行存款 25.71

    C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贷:银行存款 18

    D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18贷:银行存款 18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某卷烟厂用下列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消费税税额的有()。
    A

    外购的已税烟丝

    B

    自制烟丝

    C

    进口烟丝

    D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烟丝,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抵扣。但这里说的可以抵扣的情况,仅限与教材中所列的ll种情形。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已纳消费税税款。但用烟丝连续生产烟丝的,不可以抵扣。

  • 第14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 第15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中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
    B、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的增值税
    D、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E、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B,均可以抵扣,故不计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

  • 第16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 43.20
    B. 37.38
    C. 35.73
    D. 35.72

    答案:B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6%+200/80×(80+2)×16%-(1+0.3)×16%-0.15×10%=37.38(万元)。

  • 第17题: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1万元。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用于继续生产甲类卷烟3标准箱,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万元。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37
    B.0.41
    C.3.36
    D.3.41

    答案:B
    解析:
    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6×56%+3×150÷10000-(6+1)÷(1-30%)×30%=0.41(万元)。

  • 第18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当月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80
    B.39.10
    C.25.50
    D.13.60

    答案:A
    解析:
    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80×16%+150×16%-200×16%=4.80(万元)。

  • 第19题:

    2017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答案:
    解析: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1.272÷(1+3%)]÷(1-30%)×30%=3.96(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7×30%-3.96×50%=0.12(万元)
    ②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因为:600000÷(40×250)=60元/条<70元/条,所以:适用36%的比例税率
    第一,卷烟应纳的从量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第二,卷烟应纳的从价消费税=60×36%=21.6(万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0.6+21.6-3.96×50%=20.22(万元)
    ③应纳消费税=0.12+20.22=20.34(万元)。

  • 第20题:

    (2017年)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中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
    B.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的增值税
    D.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E.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B,均可以抵扣,故不计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

  • 第21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2018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7月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则卷烟厂7月应缴的消费税为()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 A、4
    • B、0
    • C、3.96
    • D、0.14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判断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情况,仅限于税法所列的情形。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业务中,需要征收消费税的有()。
    A

    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

    B

    工业企业收回委托某外商投资企业加工的化妆品直接销售

    C

    某烟厂委托某烟丝加工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继续生产卷烟再销售

    D

    某酒厂收回委托某外商投资企业加工的已税白酒直接销售

    E

    卷烟批发企业对外批发卷烟


    正确答案: E,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