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支教的背景真暖心【热点背景】春风十里不如你,无论条件多么艰苦,无论教学方式怎么改变,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师者担当。每一年,我们都有一位又一位的师者投入偏远地区进行教学,小小黑板、稚嫩脸庞、田间地头是对偏远地区教育最真实的写照,老师们所带去的不仅是知识,更是爱。洋溢在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回响在耳边的读书声是最美丽的画卷。【模拟试题】当下,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依旧存在不均衡,很多偏远地区教育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备、师资缺乏的问题。但是越是艰苦,越是涌现除了一批又一批甘愿奉献自己送教的老师,这些人展现了新时代人

题目
面试热点:支教的背景真暖心

【热点背景】

春风十里不如你,无论条件多么艰苦,无论教学方式怎么改变,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师者担当。每一年,我们都有一位又一位的师者投入偏远地区进行教学,小小黑板、稚嫩脸庞、田间地头是对偏远地区教育最真实的写照,老师们所带去的不仅是知识,更是爱。洋溢在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回响在耳边的读书声是最美丽的画卷。

【模拟试题】

当下,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依旧存在不均衡,很多偏远地区教育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备、师资缺乏的问题。但是越是艰苦,越是涌现除了一批又一批甘愿奉献自己送教的老师,这些人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作为当代的年轻人,你有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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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面试热点:充的是电,暖的是心

    【热点背景】

    近日,H市多条公交线路新增手机充电接口,插上手机数据线就可以随时给手机充电。据了解,截至本月底,H市将有550辆配备USB充电接口的公交车投放运营,年底前会完成1280辆投放。

    【模拟题目】

    近日,H市多条公交线路新增手机充电接口,插上手机数据线就可以随时给手机充电。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1.政策出台的背景

    (1)网络信息时代,手机利用率极高,线上办公,手机参与工作时间较多

    (2)户外充电需求较大,且目前户外充电选择较少

    2.目的施行意义

    (1)满足群众需求,提供方便。让群众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利用空白的时间让手机充上电,方便群众后面使用手机。

    (2)体现服务单位的贴心服务意识和精细化服务思维,在公共社会服务便利市民出行的细节上又往前迈进的巨大一步,我认为这种人性化的措施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发扬。

    (3)这种人性化的城市管理不仅为公共交通建设注入了人性的温度,更提高了整个城市的形象,让城市充满暖度。

    (4)发挥了我们当下新能源新经济的巨大作用,人性化的服务为我们的人民群众提供最真实最贴切最实际的便利。

    3.政策存在的不足

    (1)可能会产生霸车充电,阻碍正常出行的人民市民的需要造成能源与资源的浪费。

    (2)可能会出现充电接口使用过繁造成维修不及时,导致充电接口无法使用引发市民抱怨的问题。

    (3)安全充电的防范意识不足,充电玩手机可能存在危险。

    4.政策完善落实

    (1)逐步实行充电接口的区域全覆盖,在试点完成之后可以逐步地向所有的线路或者主要的线路覆盖,使所有出行的市民都能享受城市的便利。

    (2)在车上设立文明督导员,对于霸车充电,不文明充电,损坏充电接口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劝导和制止。或者在车上播放文明充电的提示语音,引导乘客行为。

    (3)设立及相关的维修团队,一段时间公交车运行完毕之后,对相关的充电接口进行及时的检查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4)要做好安全保障的技术升级与技术革新,确保所使用材料以及所设置功能的使用安全性,避免因在公交上充电而引发火灾。

  • 第2题:

    2016年面试热点:怎么看上海地铁“凤爪女”遭人肉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最近,一名时髦女子在上海地铁啃凤爪、飙脏话的新闻,火爆网络。此女能火,并不意外。细看相关信息,随地吐骨头,侵犯了近年来上海屡屡出现的地铁文明线;破口大骂老人,冒犯了传统价值观;最后,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则是因其引爆了“外地人”这个话题。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胡涵:网友翻出一张三年前的微博截图:一个疑似为凤爪女的乘客坐在地铁上大啃鸡爪。随后显示此女为“外地人”的更多细节被扒出来:2012年,当事女子疑似参加过某相亲节目,在节目中,作为湖北人的她自称上海人。有人质疑凤爪女涉嫌炒作,从现场视频、截图再到相亲节目,这种猛料迭出的节奏感的确熟悉。倘若真是炒作,只能说是一次精明的营销策划:它准确捕捉到了社会潜藏的这根情绪对立的敏感线,并有节奏地不断撩拨。如果事后果真被证实为炒作,公众也不必有受骗感。毕竟将一起小小的地铁摩擦上升为舆论事件的,正是一些义愤填膺的网友。他们时常将人群标签化,再进行一场看不到结论的口水战。如果去掉外地人的标签:一个人在地铁里啃鸡爪,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个案。事实上,随着这几年公众素质的提升,以往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地铁不文明问题已经好转很多,现场视频中,围观者也显然对不文明现象多有反感。其实,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一只触发对立情绪的鸡爪为何会被整整啃了三年?一起小闹剧居然能变成全民热议话题,我们该反问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度,在这三年里提高了多少?

      @人民网蒋萌:自1843年开埠以来,上海已走过173个年头,来自中国各地乃至国外的移民为上海这座城市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海纳百川,兼容并蓄”也被视为海派文化的精髓。虽然有着上述历史与文化背景,但对某些上海人的“傲娇”与自我感觉“高人一等”,一些领教过的“外地人”还是会皱眉头。女子在上海地铁啃凤爪、随地吐骨头、飙脏话,不文明显而易见。根据网上“柯南”们的分析,这事可能是重复性的、有预谋的炒作。既然如此,犯得着让在上海的“外地人”躺枪吗?或者说,该女子可能就是要挑起事端,顺着她的矛头“喷”岂不正中其下怀?自我感觉文明的人与成心撒泼者较劲,既降低了自身的格调,又暴露出某种伪文明。不只是上海,前段时间北京地铁上一位母亲给孩子哺乳也曾掀起波澜。“这里是北京的地铁之上,不是你们村的公交车”同样显露出傲慢与偏见。都是发生在地铁上的事儿,北京的“哺乳门”更多是出于当事妈妈的不得已,上海的“凤爪女”则涉嫌挑事炒作,性质虽有不同,却都触发了大城市的“文明神经”。缺乏理性与包容、自我感觉太良好、动辄吐槽外地人,与文明的本质契合吗?

      @北京晨报蔡辉:其实,从该个案看,真正让人不满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乱扔乱吐,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竟有人不知道?别人已指出来,为何还振振有词?好好说话就是,为何出口成脏?让人们感到崩溃的,是“凤爪女”的行为大大超越了底线,正是它引发了集体性的愤怒。道德之罚从来不是件容易事,许多个案需转换视角,予以了解同情,方能做好判断,可该个案实在是太容易判断了,哪怕是黄口孺子,亦知是非,怎么成年人反而不知道?这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值得忧虑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恰恰是这种答案很明确的常识经常遭遇挑战,越是底线,越有人去突破。这说明,我们的公共品质还有待提高,一些本应在小学就解决的问题,居然到了中学、大学都没解决,而是直接交给社会博弈,可你都是成人了,社会也没法再给你发回去重新培训,而类似BUG越多,大环境就会越坏。那么,正在学校中的孩子们,他们毕业后会不会也如此?有争议,不完全是坏事,但总徘徊于最基本问题,长此以往,则社会效率下降,文明质量不高,指责“凤爪女”不难,但重要的是如何根治这一现象。也许,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大幅提高惩罚力度,并将一些突破底线的行为列入轻罪,不失为治理之道。

      @红网马婉莹:一万多条评论都可以指责“凤爪女”没有素质,网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凤爪女”的私人信息公之于众,证明自己的素质。网民的正义感道德感通过“人肉”的方式得到张扬,但是这样的方式是不是该有一条底线?“凤爪女”在地铁上吃零食并且乱扔的确不对,适当的批评和舆论压力对于批评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如果进一步将她的私人隐私放在网络上供人观赏,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没有考虑到一个人的承受能力?

      虽然我们在互联网上是匿名,拥有着形形色色的ID账号,可是每个ID的背后却是实实在在的人。每个人都有个人的情感、反思、内聚、创造力、自我认知、尊严、意义以及其他埋藏在深处的东西。正因为网络身份的符号化,以至于我们忘记了每个人都是个体。“人肉”过程中,网民不过各逞英豪,也许只是炫耀技术而已,最后却可能促成当事人的惨剧。这是在集体施暴,却无人负责。另一方面,“人肉”这一语汇本身,就没把被搜索的对象当作活生生的人,而只是等待被捕猎的充满刺激诱惑的“肉”而已。无论被“人肉”的这位“上海地铁凤爪女”,还是其他任何人,作为“人”的意义都被降格了,也只有不被当作人,我们才能心安理得地去捕猎这“非我族类”。

      @解放网朱珉迕:在真相尚存争议的时候,死盯着“凤爪女”要“认错”,多少有些鸡同鸭讲——退一步说,即便对方真的“顽固不化”到“死不认错”的地步,旁观者又能如何呢?道德的批判当然好,但“凤爪女”事件并不是地铁车厢内的第一起争端。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与此十分相似的事件在公共空间内反复上演,足以证明单纯的道德批判往往管不了大用,而舆论逼来的“认错”也未必真有价值。这不是说,我们对不文明现象不要批判,对待不文明者不讲是非。今天更值得考虑的是,批判在哪个层面可以奏效,是非又通过什么来予以固化。显然,公共空间应有公共秩序,公共秩序需要公共规范,公共规范需要制度保障。

      地铁车厢内的许多问题,其实就是制度约束失之于松的问题。早先人们热议逃票现象,其实禁止逃票早有明令,也有惩戒方案,奈何就是执行不力,结果空留人们干瞪眼。此番出现的饮食争议,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地铁中能否饮食,饮食者又是否应担负维护环境整洁的责任,应当是有明确规定的。此前上海地铁一度有禁止饮食的立法意向,却因种种原因退了几步,结果便是如今这包说不清道不明的凤爪惹起了一场说不清道不明的风波。试想,如果相关规定严明,制度不留漏洞,执行足够有力,那么“凤爪女”认不认错,还会是一个问题吗?

      现如今,地铁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必备交通工具,而地铁和火车也成为了各种“不文明”现象的高发地段,而此次事件中的女乘客,不仅在吃泡椒凤爪时,将骨头扔得满地都是,还在遭到指责后舌战众乘客,甚至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视频一经发布,瞬间在网络上“砸开了锅”,谴责声、谩骂声不绝于耳,更有甚者还将女子的身份信息、照片、微博和微信号等等都“人肉”出来。

      不得不说,该女子的行为确实在道德层面上应该受到谴责,但这也并不能成为人们暴露其隐私的理由,作为普通的网民大众,对于任何人和事我们都只拥有道德评判的资格,却没有道德审判的权利。

      大众传媒的时代,我们拥有了话语权,可是我们在为拥有话语权欢呼的同时不要忘记了我们应当负有的道德责任,应当明白对每个人的尊重。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只有通过法治来对不文明行为予以约束和制裁,才是对道义的最好扞卫。因为“以暴制暴”未必能让不文明的人变得文明,却可能给文明的一方带来瑕疵。

  • 第3题:

    2016年面试热点:十万人滞留广州火车站如何舒缓春运压力


    答案:
    解析: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

      广州火车站,可以说是春运的一个“地标”。据报道,2016年春运的返乡高峰中,受连日暴雨和设备故障等因素影响,广州火车站再次遭遇挑战,最高峰时超过10万旅客滞留广场及周边地区。

      广州是春运的“关键点”,而广州火车站无疑就是“压力点”。2008年南方冰灾时,广州站曾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人群将晕倒的女孩托举而出的画面,可谓中国春运的代表性场景。去年春运期间,广州火车站日均发送乘客超过百万人,这么巨大的客流量,无论哪个环节稍有差池,就难免出状况。

      这些年来,春运发送人次虽然不断增多,紧张状况却在不断缓解。高铁运能大大提升,航空分散更多旅客,私家车出行也越发普遍。交通运输是一个系统,火车站只是一个“终端”,几乎所有的问题,最终都会反映在车站。广州火车站的大面积旅客滞留仍然让人看到,影响春运的因素如此之多,仍需不断舒缓春运的“压力点”,让回家的路更顺畅。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火车站能做的工作很多。从改变列车值乘人员作业流程,到呼吁乘客不要盲目提前候车,再到增开列车替换晚点较多的车次,相信从来就不缺考验的广铁集团,应能处理好这些状况。长期来看,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春运期间总是风和日丽。

      去过广州火车站的人都知道,这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站,候车厅相对比较狭小。数据显示,广州火车站站内11个候车室及大厅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3万人,车站广场搭建的16个临时雨棚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万人。而因为在城市中心区,改造扩容的难度也很大。从这个角度看,如何随着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处置好火车站这样的交通枢纽,确实也是应该考虑的事。

      应该说,在应对春运上,技术手段大大进步了。今年,各地纷纷发布春运“大数据”,这样的数据不仅是事实记录,更不仅是成绩展示,而应该成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参考。哪些道路上车辆多、哪个方向乘客多、哪些车站候车者多,在数据支撑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资源调配、预案管理,相信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同样,实时监控的录像、方便快捷的网络,都是可资利用减轻压力的手段。

      一头牵绊着最广大的乡土中国,一头则深入最轰隆的世界工厂,广州火车站可说是当代中国从“固态社会”向“液态社会”转变的符号。相信未来,随着更方便快捷的春运和更科学高效的管理,这座火车站或将成为“发达中国”“现代中国”的象征。

  • 第4题:

    2016年面试热点:取消准生证,体现政府简政放权决心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明确,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在全面放开二胎之后,怎么能避免“登记服务”沦为变相的“登记审批”?怎么避免个别基层部门“穿新鞋走老路”?虽然,目前已“全面放开二孩”,但并不是“全面放开生育”,这意味着:即使在中央明确不再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实行审批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个“合法性审批”:怎么证明你生育的不是二孩以上的?事实上,之前很多完全符合生育条件的初婚初育家庭,在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时,就遭遇过各种各样的刁难。各级人口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职能单位,在废除了有形的“准生证”之后,还要在心理废除传统的“审批”心态,要想方设法为夫妇生育服务,包括不将计生、生育登记等与落户挂钩等。

      @京华时报王石川: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是国家的重大战略。而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取消两孩生育审批,是中央兑现和保障公民生育权的大礼包,更是减轻抚养比压力的重要举措。这一新政的落地,关联到基层计生官员的转型,更关联到公众生育权能否切实得到保障。因此更需警惕,在基层生育服务的实践中可能发生的阳奉阴违、明放实收、边放边收等怪状况,从而导致中央政策被异化和虚置。可见,若要政策顺利贴地而行,还需要辅以更细致的配套制度,尤其是责任机制。

      @南方都市报朱忠保:按照我的理解,所谓“生育备案制”,就是在夫妻生孩子之前,只要到计生部门备案,向政府报告一声:我们 要生孩子了!生孩子之后,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同样是一种登记。虽说 取消了“准生证”,但 既然需要到计生部门备案,那么,如果 计生部门不予备案,就等同于不给“准生证”,仍然让你生不成,等于 没有拿到生育指标,那么生下的孩子仍有可能会被视为超生,仍然可能成“黑户”。即使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在给孩子 上户口时,仍然会遇到困难与麻烦。这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防止新的计生政策在执行时走样。

      @人民网蒋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究竟是“先上车后买票”,还是“先买票后上车”,还不太明确。如果是生完孩子再登记,生育者不用再担心生孩子前被“卡脖子”,这是利好。但事后登记会不会被找茬,还得观察。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登记将与落户相连。“拒登记无户口”会否成为基层管理部门新的“杀手锏”?倘若是先登记再生娃,更得防止登记制沦为准生证的“变种”。地方对“登记服务”的性质如何定义,基层管理者对计生工作新常态的理解与执行,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效果影响巨大。李克强总理曾怒斥“处长治国”,意思是高层政策在落实中被“中层”拦截与打折。而对老百姓来说,别说处长这样的“大官”了,就是一个办事员也能让群众跑断腿。

      在全面二孩之前,准生证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甚至还成为一些政府人员和机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现在取消它,可以说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减轻了民众的负担,恢复了政府的公信。

      取消准生证,体现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准生证在过去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但其实际效果除了体现折腾性,对于控制人口并没有多少助益,真正想超生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个证,现在取消了准生证,政府不再有这项服务,不仅减少各种折腾,还会省出多少人力物力,减轻公共财政的负担。

      不得不说,取消准生证,对政府和民间都是一件好事。希望各地能够尽快扫清“准生证思维”所带来的不良习气,消除各种潜规则,搞好生育服务,要避免将生育服务证异化成准生证的变种,避免将生育服务证与报户口挂钩,避免各种替代性的土政策卷土重来。要发挥互联网+的精神,让民众一点鼠标就能得到有效的服务,真正做到便民为民。

  • 第5题:

    2016年面试热点:爷爷路口拦车大骂公交司机,孙女道歉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河南郑州一老先生拉着孙女猛拍97路公交车车门,要在路口上车,上车后便对车长破口大骂。但小孙女说的话让车长直掉泪:“爷爷!是你不对!车没进站不能拦门上车!你再这样以后不用来接我!阿姨对不起,是我爷爷不对。”(1月14日《大河报》)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段思平:这一幕,令人欣慰,也令人惭愧。欣慰的是,小女孩是非分明,敢于指出爷爷的错误。惭愧的是,我也做过为图方便违反文明规则的事儿。在公交“好女孩”和“坏爷爷”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的影子。

      曾经,我们很多人跟“好女孩”一样,明辨是非美丑,坚守道德规矩,抵制不良行为。随着我们长大,逐渐融入社会,我们渐渐发现,有时不守规矩会有更大收益,而风险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于是,我们逐渐从“好女孩”变成了“坏爷爷”,将利益算计置于道德文明之上,一步步迈向冷漠市侩的利己主义者。小女孩教育爷爷是一种逆向教育,透过这一幕,我们有必要反躬自省:在我们身上,究竟是“坏爷爷”多一点,还是“好女孩”多一点?我们是希望身边“好女孩”更多,还是“坏爷爷”更多?这个问题,值得一问再问。

      @楚天都市报李昌林:文明乘车,爷爷竟不如孙女懂事,让人唏嘘。其实,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双边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明尊老与爱幼二者不可偏废,敬重与爱护也是相互的,并非天经地义的义务。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为老年人让座,迁就照顾老人,这已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不过,这也养成了某些老年人的定势思维。笔者是一名老人,看到挤公交车的年轻人和背着书包的学生们,总是能感受到他们的不易。他们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找个位子歇口气,即便不让座位,也无大的过错。老年人要将心比心,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儿孙体谅关爱,大可不必倚老卖老甚至蛮横霸道。如果人人都做谦谦君子,长幼互谦让、夫妻互亲爱、邻里互和睦、师生互理解、干群互体谅……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西安晚报斯涵涵:在道德存在危机的现实境况下,一些大人屡屡成为失德的靶心,孩子们的真诚、勇敢、无私就显得如此珍贵。网友们不吝赞美,每一句力挺都是对公德的守护,也是对规则和童心的点赞。

      然而,我们议论此事时,自己是否也有过闯红灯、乱变道等不按交通规则行事的行为?可曾做过许多在孩子眼里不对的事情?当很多人习惯于潜规则,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箴言,或窃喜于“无伤大雅”的小瑕疵,漠视道德与自私自利也便成为劣币驱除良币的自然结果。尊重规则、尊重他人,诚信、担当、文明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元素,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大人的无礼与失德,居然需要孩子提醒,这应该在我们日渐麻木的神经上深深地刺痛一下,激发我们反思和改变。

      @华西都市报:为人长者,本当率先垂范才是。可现实生活中,许多老年人却扮演了坏榜样。这是因为,知识结构的差异、人生经历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老年人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特别是对于公共规范、秩序价值,这群人往往缺乏认同。为此求解,当然需要晚辈们“站出来”有所表示了。

      @中山日报:面对报道中的“爷爷”,我们没必要肆意指责,我们要做的是反思,如何给孩子做出“身教”的榜样,如何真正地提高自己的“行动”素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需要教育引导,更需要自觉践行。因为“看齐意识”是每一个人必然的意识,尤其是孩子,他看着大人的一言一行,大人是孩子永远学习的榜样。作为大人,应该对得起“榜样”二字。大人,应该是大道德之人,不能光是大年龄,大身高之大人。“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教育大人要提高自己的素质,要做文明人。

      报道中的小女孩很有主见,很有文明操守,是爷爷学习的榜样,也是所有大人学习的榜样。直接指出爷爷的不对,而且替爷爷道歉,这是一个好孩子,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大人做出了示范。“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教育大人要知错就改,学会道歉。“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这堂课教育我们大人,提升文明素养,我们要学会向孩子学习,回归本真,文明不在年龄大小,谁做得对谁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小小的公交车上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剧目 ,有人因为被挤到而大大出手;也有人因为没有给老人让座而被“扇耳光”;还有人因为车开的快而辱骂司机……而此事件中的8岁小女孩却用自身行为,诠释了牢固的规则意识和对文明和社会公德的遵守,可以说给大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文明课。

      其实,一些成年人在教育孩子讲文明懂礼貌时,有板有眼,而轮到自己践行之际却屡屡犯规,言行不一同样让教育蒙羞。表面上看,这些与个人素质有关,但说到根底在于公共意识的欠缺。无限扩大和强调个人利益,到了与自身利益不直接相关的公共空间,漠视他人感受,重私利而轻公德,这也就不难理解为啥有些人年纪大了,规矩却丢了。

      说到底,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公共意识也需要人人参与,希望小孙女的道歉能启发更多的人走上文明之路。

  • 第6题:

    2016年面试热点:“反弟弟妹妹联盟”莫当儿戏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据山东青岛市一所小学四年级担任班主任的王老师说,前段时间,她发现班里有七八个孩子经常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后来找了个孩子一问才知道,他们搞了个反弟弟妹妹联盟。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在单独二孩政策开放后就出现过。(1月7日《华西都市报》)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刘雪松:一个班有七八个孩子不希望父母再生弟弟妹妹,很正常。可旁观者却放大了这种所谓的矛盾冲突,将不谙世事的孩子,归咎于生来就这么自私。这种把几个孩子闹着玩的事情,拔高到“反弟弟妹妹联盟”的程度,很容易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误导,也过早地把这一代的“老大”们,放在了成人社会的对立面。面对这一部分孩子的不懂事,父母不能不懂事,成人社会不能不懂事。如果你说不出有兄弟姐妹那种血脉亲情的人间乐趣,那么,请告诉这部分看起来很不乐意的孩子,分享这个世界的美好,也是做人必备的品质,这是大人们应有的责任。生,或者不生,不是取决于“老大”,而是取决于大人教育引导孩子的方法。父母要有尊重“老大”的意识,也要有引导“老大”的责任,此时,父母最不该做的就是放大并迁就“老大”的情绪,给自己生不生二胎的摇摆不定,寻找一个借口。

      @人民网蒋萌:有卫视频道搞了一档叫《二胎时代》的综艺节目,在几个明星的家里突然“空降”二孩。从第一期节目看,“老大们”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不适、吃醋、哭闹,还有孩子说“喜欢别人家的妹妹,不喜欢自己家生妹妹”。但是,“老大们”也对弟弟妹妹流露出善意与一定程度的谦让,让成年人看到了孩子们的纯真与善良。不光明星家有“二孩困扰”,我看到亲戚家的“大娃”听妈妈开玩笑说生弟弟妹妹时,也一脸的不愿意。还有同事在微信朋友圈讲孩子看到新闻说“放开二孩”,哭诉“不要弟妹,没得商量”,令爹妈哭笑不得。所以,“反弟弟妹妹”的情况不是个别,一些家长有此忧虑也不是矫情。毕竟,“只生一个好”实施了多年,许多家长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大娃。当大娃面对突然有“入侵者”要分享爱与资源时,会有本能的抗拒。这是自私,又是人性使然。只有正视人性的这种特质,才能在平和的心态下去求解。对于想生二孩的父母,确实要考虑好自身有没有能力(包括经济、精力、情感)去承担一个新的生命。同时,如何平衡大娃与二娃之间的爱,也是为人父母者必须要学习的。如果家长都没有心理与现实的妥善准备,要孩子去欣然接受冷不丁冒出来的另一个弟弟妹妹,现实吗?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会有更多成熟的父母以及和谐的四口之家。社会也好,家庭也罢,对二娃都有一个适应过程,这很正常。

      @长沙晚报邓海建:这样的“联盟”当然表达的是孩子的情绪,但几个孩子就代表“青岛小学生”这样的夸张大法,显然有点不知所以。别说多个弟弟妹妹,就是领养个小宠物,“老大”还有表决愿意与否的自由。其中有反对的,也有满心欢喜的。我们常说年轻父母的二孩意愿不高,不少城市大概也就在“三成”左右的民调比例。但“老大”的世界显然没有成人那么复杂。如果当真做个调查,看看多少孩子愿意接纳小弟弟小妹妹,我觉得恐怕这个比例不会太低。那么,故意放大“老大”对二孩的不满,以此渲染二孩意愿落地之难,甚至拿出“联盟”来佐证生二孩不易,是否太过“观念先行”呢?

      再说了,在孩子的世界,角色扮演是无须纠结的事,就算当真有个“反弟弟妹妹联盟”,亦非牢不可破。它更像是一种“课外活动”。大人要不要生孩子,都是大人的事。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情况,就算挺逗的“反弟弟妹妹联盟”摇旗呐喊,家长若当真想生,那又有几成生不成的呢!

      @红网若无: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许多80后的父母们准备给家里再添一员,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家中的老大可能会对此有情绪。虽然大孩的反对并不能成为“生不生二孩”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也应该取得大孩的理解。从孩子的角度来说,多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就意味着多了一个人来分享家庭的关爱,自然是不愿意。

      许多人会觉得现在的孩子过于自我、很自私,就更需要多一个人来陪伴他,不然以后长大了这样的思维很不利于发展。但笔者以为,现在的孩子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也是由家长灌输的,在生活中形成的。孩子本是一张白纸,他们现阶段的自我意识都是家长的认知在他们身上的折射,不能总是用成人的思维去看待孩子的世界。

      “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家长应该做的是对大孩的疏导和教育,让他们知道即便是多了弟弟妹妹,原本给他们的爱和关注也不会减少,让他们参与到弟弟妹妹的照顾中,建立一种哥哥姐姐的责任感,让他们参与二孩的成长中。攻破“反弟弟妹妹联盟”的关键还在于家长的态度,要将一碗水端平,才能消除大孩的顾虑。

      @重庆时报:不得不说,现在这种不考虑外部环境的想法实在有些想当然。首先,当大家庭不再是常态,家庭结构之间有了差别,有了比较,孩子自然会有感觉,这种问题如果不进行提前干预或者及时劝导,或许就会对孩子的成长带去困扰。其次,如今养育的目的与过去不同,在物质短缺的年代,安全养大就算不错,但现在要让孩子的身心都能健康成长,需要投入的时间与精力,所要照顾的领域自然应该有所不同。但是这样强调关注孩子成长过程的重要性,并不是让家长走向溺爱孩子的极端方向。很显然,如果家庭在养育多个子女的过程中,不出现重男轻女等其他重大差别对待的情况,有兄弟姐妹相互守护成长的童年,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的正面效应是完全可期的。

      当孩子们因为某种情绪组成了所谓的“反弟弟妹妹联盟”,我们不能把它当个笑话一笑而过,更不能当成天大的事而忧心忡忡,需要以平常的心态来面对孩子的种种情绪变化。每个家庭或学校遇到这样的孩子和学生,需要做的是心平气和倾听孩子的声音,让孩子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担忧和情绪,就算不能立刻化解心结,让孩子宣泄一些也是好的。因为,相比于孩子的不满情绪只在同龄人当中恣意发酵,它们能够在大人和长辈面前表达出来,便是妥善化解矛盾的前提。

      自国家出台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坊间就传出很多大孩如抵制爸妈要二胎消息,其中有跳楼的,有割腕的,有提出提前分家产的,等等,而如今更有甚者,这七八个孩子居然联合在一起搞起了“反弟弟妹妹联盟”,虽然说小孩子的“联盟”有点像过家家,但是,社会却不能拿这个当作笑话,应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

      小学生建立“反弟弟妹妹联盟”,只是怕出生的弟弟妹妹“抢”了父母的爱,故而将满腔怒火撒到二胎身上,把这个尚未出生的弟弟妹妹视为敌人,其实,作为孩子的心理,这样的想法也是能够理解的,从小就是家里的宠儿,突然多了一个人来分宠,自然是不愿意。

      “反弟弟妹妹联盟”莫当儿戏。引导适宜,处理得当,小则利于家庭和谐,减少“养育”成本,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大则有利于重塑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价值观,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不过,说实在的,生不生二胎,“反弟弟妹妹联盟”未必能起决定性作用,唯有降低生孩子、养孩子的成本,降低生二胎的恐惧,才会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到生二胎的队伍之中去。

  • 第7题:

    ()是促使面试顺利进行的指导方针。(2011年11月二级真题)

    • A、面试问题
    • B、面试评估
    • C、面试指南
    • D、面试结果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面试的方法有很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招聘不同层次人员的不同需要选择,可供选择的方法有()。

    • A、序列面试
    • B、结构化面试
    • C、非结构化面试
    • D、小组面试
    • E、背景调查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员工甄选流程包括()

    • A、简历筛选
    • B、初步面试
    • C、笔试测评
    • D、复试面试
    • E、背景调查体检

    正确答案:A,B,C,D,E

  • 第10题:

    背景调查应该在什么时间进行?()

    • A、筛选简历后和面试之前
    • B、首次面试后复试前
    • C、笔试前
    • D、面试后、上岗前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在面试准备阶段,(  )是促使面试顺利进行的指导方针。[2015年5月二级真题]
    A

    面试问题

    B

    面试评估

    C

    面试指南

    D

    面试结果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制定面试指南是面试准备阶段的首要工作。面试指南是促使面试顺利进行的指导方针,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面试团队的组建;②面试准备;③面试提问分工和顺序;④面试提问技巧;⑤面试评分办法。

  • 第12题:

    多选题
    结构化面试问题的类型包括(  )问题。[2015年11月二级真题]
    A

    背景性

    B

    知识性

    C

    思维性

    D

    技能性

    E

    情境性


    正确答案: E,B
    解析:
    结构化面试试题具体可以分为七种类型:①背景性问题;②知识性问题;③思维性问题;④经验性问题;⑤情境性问题;⑥压力性问题;⑦行为性问题。

  • 第13题:

    在面试提问中,背景性问题的内容包括()

    A:个人背景
    B:家庭背景
    C:教育背景
    D:工作背景
    E:遗传病史

    答案:A,B,C,D
    解析:
    背景性问题,即关于应聘者的个人背景、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和工作背景等方面的问题,如个人爱好兴趣,家庭的一般情况,在什么企业工作过等。

  • 第14题:

    2016年面试热点:法定婚龄能否降到18岁引起网络巨大反响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人口学者何亚福在《新京报》发表专栏文章,探讨“法定婚龄能否降到18岁”。该提议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中国新闻周刊》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赞成法定婚龄降到18岁的为43%,不赞成的为54%,剩下1%“说不好”。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西坡:学者在媒体上建言献策,正是为了接受公众的讨论,因此有不同意见很正常。社会政策的变更本就不应该是“一言以兴”或“一言以废”的。正如何亚福文章中说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18周岁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结婚是一种民事行为,18岁不允许结婚,意味着这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18岁成年却不许结婚”在逻辑上是个死结。如果法定婚龄降到18岁,那只意味着你在18岁有了结婚的权利。至于18岁够不够成熟、18岁买不买得起房,都跟这没关系。你达不到自己心中的结婚条件,外界不会强迫你结婚。拥有权利不代表一定要行使权利。许多人把权利当成负担,这才是令人不解的地方。放开二孩之后,他们说“国家要把我们当生育机器”。学者提议法定婚龄降到18岁,他们又说专家逼他们早恋、啃老。这种意识错位不亚于一个人被解开镣铐之后,哭天抢地说“谁也别想强迫我跑步锻炼身体!”

      @人民网蒋萌:既然年满17周岁可以当兵,就要承担保家卫国的责任,那么将法定婚龄降到18周岁,有何“大逆不道”?这个比较并非无厘头。毕竟,17岁可以保卫“大家”, 18岁却无权成立“小家”,是吊诡的。事实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法定婚龄都是18岁。我比较认同上文的观点——“拥有权利不代表一定要行使权利”。人都是理性的,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如何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去年底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在一些发达的大城市,初婚年龄还在逐年推后。以上海为例,2014年该市居民初婚平均年龄为男性30.11岁、女性28.14岁。人们没有因为现行的男22岁、女20岁的法定婚龄而“一达标就结婚”。如果真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对许多人想必也“无关痛痒”。那么,若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意义何在?赋予公民完全的民事能力,让公民具有自主选择权,这些理由还不够吗?至于某些专家是否想借此出名,你是否反感,要另当别论。

      @荆楚网徐秉国: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不仅与世界其它国家相一致,而且在法理上说,也是符合的。按照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也就有结婚的权利。进一步讲,人们担心降低婚龄导致人口过快增长是没有必要的。的确,降低婚龄延长了适龄女性生育的周期,增加了人口过快增长的风险。但是,须知婚龄只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结婚的门槛而已,结婚作为人的一项权利,到了18岁并不是必须要行使的,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来看,实际的结婚年龄大多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延迟了7——10年,为25——29岁之间,并不是我们所想当然认为的18岁。因此,降低法定婚龄只是增加了结婚的机率和人口增加的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败和人口数量的过快上升。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得到了严格的执行。更何况,在高生活成本、高压力下,人们即使有生育的机会未必就有生育的决心和行动。

      而且,我国是一个有着早婚早育传统国家,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否则就是无效婚姻。因此,过高的婚龄必然会把一部分适婚青年挡在合法婚姻之外。有些人或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或“未婚同居”不要结婚证。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给他们一张婚姻“通行证”有利于保护社会上事实存在的“无效”或所谓的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

      @喻洁:从法律上而言,18岁就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将法定婚龄降为18岁,也并不意味着到了18岁就一定要结婚生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买房、养孩子的压力增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晚婚晚育,若将法定婚龄降为18岁,可给晚婚晚育人群带来结婚生子的压力,也可促进我国人口生育,改善人口结构。

      @李兆清:18岁已经成年,但很多18岁的人并没有真正独立,尤其是经济上没有真正独立,有的甚至在啃老。把法定婚龄降至18岁,仅是简单考虑人口数量增长。全面二孩政策放开,是为了扩大人口红利。时下竞争日趋激烈,培养高素质的下一代比单纯增长人口数量更为重要。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定婚龄都不超过18岁。其实,我国过去的婚龄是比较低的,新中国成立后,婚龄才逐渐提高,1980年的婚姻法就提高为男22岁、女20岁,2001年修改时仍维持了这个高位,在世界各国来看这是最高的。婚龄提高的原因就在于当时我国人口增长过快,而提高婚龄是控制人口数量与增长的有效途径。

      而近年来,我国不孕不育症呈上升趋势,这与生育年龄提高有关。我国现在婴儿出生缺陷率较高,而高龄孕育则增加胎儿畸形和夭折风险。从这一角度看,降低婚龄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但是,从其他方面来说,也存在忧虑,比如有网友说的“结婚不仅仅体现在一种能力,更应该体现在一份责任。基于此,一个18岁的人,也许还在大学就读,如果结婚生子,如何承担完成学业、抚养孩子、就业等一系列难题?”

      其实,我认为,不管是否降低婚龄,不想结婚的依然不想,想结婚年龄根本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可以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而且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婚姻变得更加自主。人们更加愿意根据自身经济等发展状况来规划自己的婚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就能确定人们的结婚年龄。我认为婚姻的实质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共度一生,这无关乎年龄。

  • 第15题:

    2016年面试热点:郑州一医院遭强拆,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1月7日上午,位于郑州市江山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遇一伙身着迷彩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迁,当时医院放射科医生和病人差点被埋。医院价值400万的数字胃肠机被损坏,医院太平间也被推平,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郑州市惠济区政府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佘宗明:据了解,涉事医院所处位置为江山路拓宽工程,但因补偿等没谈拢至今未搬迁,在此节点上发生强拆,难免让人将矛头指向涉及道路征迁改造的相关部门。诡谲的是,当地官方通报中强调,曾几次对涉事附院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并称经办事处1月7日中午调查,在拆除实施前,有关人员已对建筑内人员进行过清查。这让人质疑:此处的“有关人员”是指谁?莫非当地区政府已经知悉强拆者身份?连这所规模不小的公立医院,都无法幸免于强拆,且这场强拆连“事先要清场”的拆迁基本规则都不遵守,肆无忌惮至此,不免让人生出“还有什么不能拆”的惶惶然来。

      @京华时报杨耕身:如果没有真正的依法行政,如果没有真正树立起敬畏人命以及法律的社会秩序,那就真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那一台又一台“疯狂的铲车”。一个项目,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终究不可能以铲车的方式获得真正的前行。正是基于此,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能关注郑州的这起暴力强拆医院事件。它到底为何发生,又是由谁实施,强拆背后的利益关联,有无权力介入,司法在其中又如何作为,最终又将怎样处置,如此等等,莫不需要放置于公开与公正的聚光灯下予以审视,而不要再让它不了了之。

      @人民网蒋萌:强制拆迁连人命都不顾,在这种肆无忌惮的背后,往往有某种势力在撑腰。这种势力将最基本的人权践踏于脚底,对法律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各项合法权益置若罔闻,脑海中只有为达拆房目的,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更为关键的是,强硬势力自以为能“摆平”强拆伤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或是违法的代价远低于守法的成本,而现实似乎也时常印证了这一点。每每见证着这样的图谋得逞,都是对法治与人本的重创,令公众愤怒又气馁,也令强拆的效仿者有恃无恐。这是管理之耻、法治之殃,人性之殇。

      @东北新闻网易楚钧:紧邻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的惠济区道路拓宽肯定是政府工程,而且拆迁征收工作是由区城建局征收办负责。这样的由政府主导的工程,出现违法违规强拆,显然是不应该的,是值得反省、反思的,如果的确是违法违规强拆,也是应该起动问责机制进行问责的。对于国人来说,强拆一词早已不再陌生,强拆引发的流血冲突、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但面对上述这样的疯狂强拆的不断上演,社会和公众还是在不断呼吁,谁来禁止这种疯狂强拆行为?!为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得不到有效实施?能不能在这方面出台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不依法征收拆迁而导致强拆事件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征地拆迁也是一种权力,之所以疯狂强拆不断,就是这一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便是开发商所进行的疯狂强拆,背后也离不开政府隐形的手和权力在起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征地拆迁的权力严管起来,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来,疯狂强拆就会得到遏制,就会得到收敛。

      现如今,强拆的事件并不少见,但一般都是住户,而此次事件的的中心却是一所省级大型综合医院,而且还采取了暴力的方式,不仅如此,强拆还是在征收办与医院就相关问题还在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其恶劣程度可想而知。

      其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这一强拆事件,显然违背了《条例》。

      还有一件事令人费解,据了解,惠济区政府新闻办曾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一查到底,“如果存在院方工作人员受伤、设备受损等情况,将给予赔偿。”连“强拆者是谁”都没搞清,区政府却站出来要“给予赔偿”,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关系。

      不管怎样,这起强拆已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成了对法治尊严威严的亵渎伤害,有关方面有必要将其作为法治践行的典型个案,对涉案人员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 第16题:

    2016年面试热点:贵州凤冈县发文禁止复婚再婚者操办酒席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红头文件,明文禁止复婚和双方均属再婚者操办酒席,而且还明确规定适用对象为“本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朱达志:我认为,这其中反映了两个问题。其一,该县主要领导的法治观念、公民权利意识非常淡薄。所谓淡薄,并不是说他们不具备那样的观念和意识,而是明知却有意忽略,不把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当回事。“法”在他们心目中,只是“法制”的工具,即法是用来“管百姓”的,而不是像“法治”那样,一方面“管官”,另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第二,该县的副职领导和处于决策边缘或外围的部门官员们,明哲保身,不敢也不愿对领导的金口玉言说半个不字。这不能全怪他们,因为目前的干部管理体制还不足以让他们可以面对类似问题奋不顾身,何况这样做也未必会有多少实际效果。

      @人民网蒋萌:这事还涉及另一个问题——歧视。禁止复婚和双方均属再婚者办酒席,也就是说,相对于“初婚”,上述两种情形被剥夺了“办酒席权”。剥夺的依据是什么?哪条法律规定一个人一辈子只有一次“婚宴指标”?县政府又怎么知道人家上次结婚办没办酒席?说白了,压根儿就没有“婚宴指标”这回事儿。这种禁止无非是认为复婚和再婚者“低人一等”,折射出某些权力者不但“法无授权却乱为”,而且对“二婚”怀有深深的贬义。凤冈县出台这样的规定,难道就没想过会出现民意反弹吗?或许,某些权力者早就习惯了傲慢与偏见乃至“霸王硬上弓”。即便被网友与媒体棒喝,顶多撤回“不当文件”,某些人官照当,似乎“无伤大雅”。

      @新快报张贵峰:在反“四风”背景下,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当然并非没有完全意义和价值。但具体到上述凤冈县这份“操办酒席”规范,又不得不指出,该规范本身就存在十分明显和严重的“不规范”问题,涉嫌逾越了起码的法治界限。

      首先,该“规范”所规范的对象,并不是我们熟悉的“国家公职人员”或者说“党员领导干部”,而是进一步延伸扩展至“凤冈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毫无疑问,对于并非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城乡居民来说,操办奢靡的酒席宴请,固然确实是一种不良习气,但只要并不涉及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利益,那么这种习气就只是“个人自由、权利自主”范畴内的问题,政府公权力根本无权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随意介入干涉、任性滥权地进行所谓的“规范”。再者,即便将上述“操办酒席管理办法”的范围局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诸如“复婚、再婚不准操办酒席”这样“一律禁止”的严苛“规范”,事实上同样也是明显越权越界。一面要“规范”他人,但另一面自身轻率出台的却又是显得十分不规范、超越基本法治规范的“规范”,不仅违背了“法无禁止即自由”公民行为法治规范,更逾越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行为法治规范。

      @光明网张玉胜:过多过滥的酒席,既造成了人们精力与财力的极大浪费,也背离了团圆喜庆和礼尚往来的原始本义,更严重污染了淳朴文明的公序良俗,其借机敛财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民众期待由政府出手刹风治乱的迫切心情不难理解。但如何实现回应民意与遵法守纪的并行不悖,着实考验着政府的法治思维和管理智慧。正如着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所言,如果这些管理办法仅针对当地公职人员,属于内部管理,是可以的。但对群众来说,政府没有权力把城乡群众的红白喜事也纳入其管理中。这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将有损政府公信。

      其实,根据许多地方治理民间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酒席乱象的经验,采取由村民自治渠道拟定出达成共识的“村规民约”,不失为可行与“双赢”的选择。政府的职责,就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和帮助各乡村将操办酒席事宜的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并引导村级组织和广大民众务实践行好相关要求。“禁复婚再婚办酒席”入红头文件,折射出当地政府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方面的欠缺。人们期待当地在力促形成不想滥办酒席、不敢滥办酒席、人人勇于监督良好氛围的同时,也认真反思权力滥用的行政“乱象”,收敛一下习惯于“管太宽”的政府之手。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婚丧嫁娶习俗,在相互攀比中渐渐变了味,甚至有些人借复婚再婚敛财,不管是出于哪种原因,都给当地一些民众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可以说,贵州凤冈县为规范管理酒席操办乱象施,其初衷是好的,但以“红头文件”方式来干预百姓“私事”,却难脱权力滥用的舆论质疑。

      其实,公权力更应该对公职人员予以约束,而对于民众生活,行政权力则应避免过度干预,否则不光会有越界之嫌,还会损害公民权利,作为政府应该合理行使自身权利,不应该自作聪明,歧视某些特定人群,不仅对群众是一种伤害,也会损害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影响公信力。

      法治社会,各地方干部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对于变异风俗,政府要采取一些奖励、激励民间风气向上的政策,慢慢改变民间的陋习,这样才是最好的结果。

  • 第17题:

    2016年面试热点:六旬老汉性侵多名幼女长达几年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辽宁铁岭六旬老汉杜某贵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不仅涉嫌强奸同村妇女,而且性侵多名幼女。被强奸的妇女将保留的精斑等证据交给当地公安,警察却说“证据不足”。去年7月杜某贵终于被抓,半年后警方仍表示:案件仍在侦查中。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才让多吉:1994年7月,7岁的梅根在美国新泽西州汉密尔顿镇的家门口玩耍时,被邻居杰西骗到家中强奸并勒死。杰西之前有两次猥亵儿童罪被判刑的前科,刚刑满释放搬到汉密尔顿镇的杰西,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梅根事件震惊了整个新泽西州,人们认为如果大家知道杰西的案底,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在梅根被害89天之后,新泽西州长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案”,强制居住在新泽西州内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向州警察登记。1996年5月,克林顿总统签署了联邦“梅根法案”,要求全美在互联网上公开刑满释放性罪犯分子的出生日期、近期照片、身高、体重、住址、驾照号码、驾驶车辆等所有信息,并且留蓄胡须和改变容貌都必须向警察报备。在华盛顿州,如果释放的性罪犯搬迁,警察会挨家挨户打电话通知居民罪犯的姓名和住址。可是,在我们这里,即便是法院判决后认罪的性侵儿童罪犯,媒体报道时居然也采用匿名。是我们更注重保护犯罪分子隐私权吗?我还见过某次电视新闻报道中还给性侵儿童的恶棍打了马赛克,在这些“虚伪”的背后,我分明看到对儿童权利的漠视。对于某些键盘族和公益人士,如果你们坚持认为女童普及性知识和发“防狼水”是防止性侵的主要方式,我只能说,你根本不爱孩子。我是认真的。爱孩子,爱同类,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

      @人民网蒋萌:曾经的“有罪推定”导致了一些恶性的屈打成招,一些冤案后来的昭雪令社会震惊并反思。所以,当下的法治强调“疑罪从无”,定案必须以有效的证据链条作为依据;否则,有嫌疑缺证据还是会被认为无罪。显然,当下的法治理念更人性化,也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但也须指出,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过度从宽,可能加剧对社会的潜在危害。在“疑罪从无”的辩驳下,执法者的不作为会不会也被轻描淡写地带过?说到底,在包括司法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都处于改革的进程中,什么是到位而不越位,什么是补位而不缺位,什么是对位而不错位,其中的“度”的把握十分关键。如果“度”的问题掌握不好,好的初衷也可能走向消极的反面。在隐私保护的问题上,如今也存在过犹不及。尤其是对性侵害类罪犯,有关犯罪事实算“隐私”吗?如果将切实的罪行归入“隐私”范畴,又将公众的知情权与自我防范权置于何处?

      @南方都市报:保护儿童是人类文明传承的重中之重。无论是遭遇灾难还是分享欢乐,大家都会强调儿童与妇女优先。全世界大部分文明国家都严格遵守的“国家亲权”原则,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保护儿童首先是政府的职责。

      法律制度的残缺,行政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以及缺乏儿童权利最大化的社会共识,是导致未成年人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且在我们这里,即便是法院判决后认罪的性侵儿童罪犯,媒体报道时居然也采用匿名。是我们更注重保护犯罪分子隐私权吗?我还见过某次电视新闻报道中还给性侵儿童的恶棍打了马赛克,在这些“虚伪”的背后,我分明看到对儿童权利的漠视。

      近年来,未成年被性侵的新闻屡见报端,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统计显示,我国现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3.67亿,占到总人口的28%。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对家庭,乃至社会负责的表现,让每个儿童免于侵害(不只是性侵害),更是我们成人责无旁贷的义务;让孩子安全、有尊严地长大成人,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受害者不是同情,而是指指点点,影响其正常生活,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这种伤害,除了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后果,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危害他们健康的违法分子,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惩,不能找各种借口推脱,导致更多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而且对于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例的人员,一定要做到提醒与监督,这样是对孩子的保护,也是法制社会所必须的。

  • 第18题:

    2016年面试热点:老师该不该与学生和家长抢红包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老师该不该收学生和家长的红包?回答一定是一致的:当然不该!微信群里发的几毛几块的微信红包,老师又该不该抢呢?这个问题最近让成都一位高校教授纠结了半天——不抢吧,觉得学生不过是借此形式表达祝福、金额又很小,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古板?抢吧,毕竟也是真金白银,算不算有违师德?(1月28日《成都商报》)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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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北京晨报何勇海:老师“抢”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违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这里的“任何方式”,当然包括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的家长如果当面给老师送礼,担心老师拒收,就采取这种“微信抢红包”的变通方式,实现变相的贿赂老师的目的,老师们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这类“糖衣炮弹”的袭击,自觉远离这种危险的游戏。

      此外,家长群发红包,老师抢红包,会让家长微信群彻底变味。家长微信群是家长与老师关注孩子动态、督促孩子学习、交流教育心得、实现家校互动的网络平台,一旦在群里兴起一股抢红包风气,是对这种互动秩序的破坏。尤其是,热衷于在群里发红包的,一般是家境较好的家长,会助长其他家长的摆阔、炫富、攀比心理,同时让家境不好的家长情难以堪。此时,老师就应该做个理性人,不抢红包,不满足那些炫富家长的游戏心理,以避免家校沟通因为红包大战变了味。

      @人民网杨朝清:如果说教师给学生发红包是一种激励的话,教师收学生及家长发的红包、参与抢抢红包难免会让师德走调、变味。说到底,教师和学生、家长应该是一种非功利的社会关系,不应裹挟利益算计在其中。教师参与抢红包表面上看不打紧,实际上却隐伏着风险;要以一种防微杜渐的态度,来避免失范行为的累加与升级。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教师和学生、家长是一种公共关系;要确保教育的机会公平,就必须教师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一旦教师参与抢红包,就会让其他学生尤其是家长陷入“两难困境”。不论是“快人一步”的投机心理,还是“别人都如此”的从众心态,抑或“别人发红包了我不发会怎样”的“囚徒困境”,发红包本应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一旦教师参与抢红包,就有可能让一些家长身不由己——为了让教师公平甚至倾斜性照顾学生,一些家长只好“下本钱”。当发红包成为一种潮流,层层加码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教师参与抢红包,不仅会给家长带来心理负担,也会给他们带来经济压力。

      @红网宋鹏伟:老师能不能抢家长的红包?其实无可无不可。从娱乐的角度出发,发红包者并不针对特定人群,谁都能抢,算不得利益输送。再者说,总共几块钱的红包,老师又能抢多少呢?非说违背师德,有些上纲上线了。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看,似乎也不太合适。毕竟,老师并不算家长朋友圈里的朋友,双方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如果老师抢家长红包没问题,那么官员抢企业家的红包也没什么不妥了。进一步发展下去,家长专门给老师建个红包群,似乎也是可以想见的,这时还能说没问题吗?给一堆老师发几块钱的红包还好意思吗?别的家长都意思意思了,你在教师节、春节期间不意思意思,又是什么意思呢?明知有失身份,却又积极抢家长红包的老师,或许真把家长当成了朋友,但若从来只抢不发,就有些面目可疑了。为了孩子能有个公平的环境,家长们最好别给机会,毕竟老师也是人,老这么诱惑真的好吗?

      @中山日报苑广阔:现在大中小学校都已经放了寒假,在各路商家的诱导之下,春节 “红包大战”一触即发,而面对老师该不该抢学生和家长红包这个问题,不管是家长、学生还是老师,大家的观点至今仍旧莫衷一是,难以达成一致。但在我看来,我们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去看待这一问题。

      第一点,作为老师,不应该忘记了“师道尊严”这句话。老师抢或者是收学生、家长的红包,对“师道尊严”有害无益,所以还是不抢为好,即便有家长或学生给自己发了红包,那么当时可以收下,但事后也应该再找个机会还回去。第二点,一般来说微信群里的红包都是几块、几毛的额度,从数量上看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再少的钱它也是钱,也是真金白银的性质。一些家长以拜年的名义给自己孩子的老师发送大额度的红包,作为老师就应该坚决拒收,以免让本为游戏的抢红包变味变质,成为事实上的送礼。第三点,多数孩子都会拿父母的手机来玩,如果家长发了红包老师去抢,或者是家长单独给某位老师发红包而让孩子看见,既有损老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容易在孩子之间造成攀比,因此对于日下风靡的红包游戏,作为老师,在自己的同事圈,朋友圈玩玩尚可,在家长群,师生群,还是不玩为好。

    解析:微信的普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愈发便捷高效。“抢红包”已经成为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人们在参与的过程中体验了刺激、分享了快乐。 那么在形形色色的师生、家长群里,教师可不可以“与民同乐”,加入到发红包、抢红包的行动中呢?

      其实,教师在师生、家长群里参与抢红包(也包括发红包),虽然也是数额极小,远扯不上“行贿受贿”“收受礼金”,但毕竟不妥当。其一,教师终归是有师道尊严的,洁身自好才能受到尊重;其二,老师“抢”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违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其三,老师和家长之间本属于非功利的社会关系,一旦和利益扯上关系,势必有违教育公平的理念。

      教师不抢学生、家长的红包看似不近人情,实际上是为了保障学生受教育的公平性。教师只有真正地做到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的职业声誉和社会认同才会不断提升。

  • 第19题:

    “您在什么类型的企业工作过?”属于结构化面试中的()问题。(2013年5月二级真题)

    • A、经验性
    • B、情境性
    • C、压力性
    • D、背景性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背景、智商、情商和形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招聘面试的STAR原则包括背景、任务、行动和结果。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是促使面试顺利进行的指导方针。(2011年11月二级真题)
    A

    面试问题

    B

    面试评估

    C

    面试指南

    D

    面试结果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制定面试指南是面试准备阶段的首要工作。面试指南是促使面试顺利进行的指导方针,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面试团队的组建;②面试准备;③面试提问分工和顺序;④面试提问技巧;⑤面试评分办法。

  • 第23题:

    多选题
    面试的方法有很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招聘不同层次人员的不同需要选择,可供选择的方法有()。
    A

    序列面试

    B

    结构化面试

    C

    非结构化面试

    D

    小组面试

    E

    背景调查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您在什么类型的企业工作过?”属于结构化面试中的()问题。(2013年5月二级真题)
    A

    经验性

    B

    情境性

    C

    压力性

    D

    背景性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结构化面试试题的类型包括:①背景性问题;②知识性问题:③思维性问题:④经验性问题:⑤情境性问题:③压力性问题:⑦行为性问题。其中,背景性问题是关于应聘者的个人背景、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和工作背景等方面的问题,如个人爱好兴趣、家庭的一般情况、在什么企业工作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