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 2009年在某购物平台注册成立代购店,并通过了实名认证。2017年 11月,王某在刘某经营的网店中订购了一条皮裤,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刘某和王某为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刘某认为王某追加评论系诋毁其网店商誉,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撤销在网店网页上的差评,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关于王某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A.王某作为买家,有权凭借自已购物后的体验感受选择是

题目
刘某于 2009年在某购物平台注册成立代购店,并通过了实名认证。2017年 11月,王某在刘某经营的网店中订购了一条皮裤,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刘某和王某为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刘某认为王某追加评论系诋毁其网店商誉,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撤销在网店网页上的差评,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关于王某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

A.王某作为买家,有权凭借自已购物后的体验感受选择是否给予差评
B.王某根据自身感受及事情经过给予差评及追加评论,并未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
C.王某作出的相应评级和评论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只要这种评级和评论不是基于主观恶意的目的,则不能认定为网络侵权行为
D.刘某不用提供证据来证明因王某的差评而导致其受损的事实。因为公众对其信赖下降显而易见,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本身就足以说明损害的存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A 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 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王某作 为买家,有权利对购买的皮裤进行评价。
B 项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名誉权指的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侮辱就是用行为或者语言丑化他人的人 格或名声;所谓诽谤就是捏造事实,诋毁他人的人品和声誉。在本案中,王某基于自身感受进行评价,并没有 故意丑化他人,也没有捏造事实贬损卖家商誉,因此,王某并未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
C 项正确,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它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 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以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为要 件。在本案中,王某的评价虽然基于一定的主观性,但若不是出于主观恶意,则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D 项错误,一般侵权责任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刘某的店铺交易被申请退货与 王某的评价行为之间的因果性未知,因此刘某若主张王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则需要进行举证。
更多“刘某于 2009年在某购物平台注册成立代购店,并通过了实名认证。2017年 11月,王某在刘某经营的网店中订购了一条皮裤,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刘某和王某为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刘某认为王某追加评论系诋毁其网店商誉,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撤销在网店网页上的差评,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民法总则》第53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3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  )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 第4题:

    刘某于 2009年在某购物平台注册成立代购店,并通过了实名认证。2017年 11月,王某在刘某经营的网店中订购了一条皮裤,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刘某和王某为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刘某认为王某追加评论系诋毁其网店商誉,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撤销在网店网页上的差评,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刘某所主张其受损的网店商誉属于《民法总则》中规定的_______。

    A.名称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信誉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A 项错误,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 成部分。故选项错误。
    B 项正确,网店商誉是网店的商业信用名誉,故属于其享有的名誉权。故选项正确。
    C 项错误,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网店商誉不属于荣誉权。故选项错误。
    D 项错误,法律中没有信誉权这一说法。故选项错误。

  • 第5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 B、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 C、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D、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 第7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才可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而本案中,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王某开车撞到了刘某,该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根本性的差别,这说明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存在错误,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而不应当维持原判。

  • 第8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依法指定财产代管人()。

    •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王某是一名歌唱演员,在某次慈善晚会上,免费表演了刘某的一首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王某应征得刘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

    王某应向刘某支付报酬,但无需征得其同意

    C

    若刘某的歌还未公开过,则王某应征得其同意,但可不支付报酬

    D

    若刘某的歌已公开过,则王某可不征得其同意,也不支付报酬

    E

    若刘某的歌已公开,则王某可不征得其同意,但必须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刘某欠王某2万元,王某多次催促,刘某拖延不还。后王某告知刘某必须马上偿还,否则将诉诸法律,刘某立即将家中所剩的值钱物品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其好友张某,并告知张某等避过这段时间再将物品返还,后被王某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王某可书面通知刘某、张某二人,撤销该买卖合同

    B

    如王某发现之日为2013年5月1日,则自2014年5月2日起,不再享有撤销权

    C

    如王某向法院起诉,应以刘某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张某为第三人

    D

    如王某的撤销权成立,则其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刘张承担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BCD三项,《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 第13题: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800 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10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8000元钱

    B.王某要求刘某支付的8000元租金、

    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诉讼标的
    [答案及解析] C。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c项中所述的房屋租赁关系。与诉讼标的不同,诉讼标的物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A项中所述的房屋和租金。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B项中所述是本案的诉讼请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l2项。

  • 第14题:

    刘某欠王某2万元,王某多次催促,刘某拖延不还。后王某告知刘某必须马上偿还,否则将诉诸法律,刘某立即将家中所剩的值钱物品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其好友张某,并告知张某等避过这段时间再将物品返还,后被王某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可书面通知刘某、张某二人,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王某发现之日为2013年5月1日,则自2014年5月2日起,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王某向法院起诉,应以刘某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张某为第三人
    D:如王某的撤销权成立,则其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刘张承担

    答案:B,C,D
    解析: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债权人的撤销权对于第三人利益关系重大,故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才能进行,在这个意义上讲债权人撤销权又叫做撤销诉权或者废罢诉权。债权人撤销权具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双重性质,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是债的效力的扩张。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因债务人行为的无偿抑或有偿而不同。无偿情形下,只要具备客观要件即可。但在有偿情形下,就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债务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放弃、延期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可能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或出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2)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积极财产的减少和消极财产的增加。积极财产的减少如转移所有权、让与债权、设定他物权、免除债务等。消极财产的增加如承担债务、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3)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的行为不是以财产为标的不得撤销,如结婚、收养、继承、提供劳务等。此外,财产上的拒绝行为、不得扣押的财产等也不得撤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债务人的恶意是指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自己的债务清偿能力的降低且有损债权人利益的主观心理状态。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其在获得利益时明知债务人的行为可能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主观心理状态。债务人行为时的恶意是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受益人受益时的恶意是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综上所述,B、C、D三项正确。

  • 第15题:

    刘某于 2009年在某购物平台注册成立代购店,并通过了实名认证。2017年 11月,王某在刘某经营的网店中订购了一条皮裤,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刘某和王某为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刘某认为王某追加评论系诋毁其网店商誉,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其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撤销在网店网页上的差评,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关于该民事纠纷审理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

    A.刘某和王某可以自行和解
    B.该案因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刘某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C.该案作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该案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调解,但如果刘某拒绝调解,则人民法院不可以调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相关知识。

    A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B 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 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 开审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本案不涉及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应当公开审理。
    C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 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因此,本案作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因此,对于本案,若刘某拒绝调解,则人民法院不得调解。

  • 第16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7题:

    刘某向许某借款3万元人民币,陈某为保证人。后来,刘某与王某约定将其对许某负担的债务转移给王某,该债务还附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债务。关于这一债务转移行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刘某移转其债务,应当取得许某的同意
    • B、刘某移转其债务,该债务的有关从债务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 C、刘某移转其债务,若未取得陈某的书面同意,陈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D、在债务移转后,王某可以享有刘某对许某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 B、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须返还房屋租金
    •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

    • A、刘某
    • B、张某
    • C、刘某与张某
    • D、王某的家人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A

    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

    B

    李某和王某之间

    C

    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

    D

    刘某和张某之间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