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伙同曹某将位于某市主干道几个价值500元的窨井盖偷走。两天后,该市突降暴雨,女大学生小奚在赶路时不慎跌入未盖井盖的下水道身亡。下述表述正确的有()。A.王某、曹某构成盗窃罪 B.小奚家人可向王某、曹某提出侵权赔偿之诉 C.王某、曹某对小奚的死亡是故意的 D.小奚家人可向该市市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题目
王某伙同曹某将位于某市主干道几个价值500元的窨井盖偷走。两天后,该市突降暴雨,女大学生小奚在赶路时不慎跌入未盖井盖的下水道身亡。下述表述正确的有()。

A.王某、曹某构成盗窃罪
B.小奚家人可向王某、曹某提出侵权赔偿之诉
C.王某、曹某对小奚的死亡是故意的
D.小奚家人可向该市市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相似考题

3.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 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戚,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问:(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4)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贷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117条中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作了这样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王某与曹某偷的是主干道的窨井盖,并且足以使在主干道上行驶的车辆等发生危险。故应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故A项错误。在两天的时间里,市政管理部门都没有任何补救措施,导致了女大学生的死亡,市政管理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错误,D项正确。王莱与曹某对小奚的死亡是无法预知的,不是故意。故C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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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晚报新闻记者曹某在报道某一有关农民种植蔬菜脱贫致富的消息时,粗心大意,没有查清事实,就将配发的照片上的两个并排站立的青年男女说成是夫妻(王男李女),并发表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某晚报上。消息传开后,当地的舆论给二人造成很大压力,李女的未婚夫也离她而去。对此,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有( )。

    A.此报道侵犯了王、李的名誉权

    B.王、李若起诉,应以某晚报为被告

    C.王、李只能选择曹某为被告

    D.此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曹某主观上不是故意且是为报道新闻而写的


    正确答案:AB
    晚报记者的疏忽,侵犯了王男李女的名誉权;记者写文章拍照片所做的行为属于工作范围,晚报刊登了照片,应以记者供职的晚报为被告。

  • 第2题:

    某市公安局干警唐某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将一无辜群众李某非法殴打致残,此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

    A.王某
    B.该市财政局
    C.该市公安局
    D.国家

    答案:C
    解析:
    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时伤害他人,应由其所在行政机关赔偿。

  • 第3题:

    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 1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校方。 2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3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建筑规定。 4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 A、1234
    • B、4
    • C、23
    • D、12

    正确答案:D

  • 第4题:

    王秀,女,56岁,家庭妇女。曹华,男,49岁,某银行职员。 王秀和曹华同住一院。1998年2月4日早晨6时许,曹在院内刷牙时,不慎将漱口水吐在王秀的女儿李小(时年27岁)身上少许,为此,李、曹发生口角,王秀听到后,从屋里出来帮腔,骂曹家是“流氓窝子”、“一家子流氓”(曹的两个儿子均因流氓罪、传播淫秽制品分别被劳改和劳教)。曹听到后大怒,将手中的杯向王投去,打在王的头部造成轻伤。同年3月5日,王秀向法院起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曹华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费25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曹华对自诉人王秀以侮辱罪提起反诉,要求追究王秀的刑事责任。 问:在该案中,被告人曹华能否提起反诉?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本案为自诉案件,曹华为该案中的被告人,因此,他依法有权提起反诉。
    反诉的案件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反诉案件才能成立。曹华提起的反诉,符合这些条件,因此,他的反诉是能成立的。

  • 第5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有效。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生效。该两份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因素。

  • 第6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6间房屋应由张某、王乙、王小甲分配,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6间房屋系王某和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在第~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张某、王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王某的3间房屋由张某、王乙、王小甲每人分得1间。

  • 第7题:

    单选题
    王某伙同曹某将位于某市主干道几个价值500元的害井盖偷走。两天后,该市突降暴雨,女大学生小奚在赶路时不慎跌入未盖井盖的下水道身亡。下述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

    王某、曹某构成盗窃罪

    B

    小奚家人可向王某、曹某提出侵权赔偿之诉

    C

    王某、曹某对小奚的死亡是故意的

    D

    小奚家人可向该市市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张某在打工期间偷了李某的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王某处修理,王某不知该电视机为脏物,将电视机修好,但张某迟迟不支付修理费。该电视机在张某取走前被孙某偷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在王某占有该电视机期间,王某对该电视机享受留置权

    B

    在王某占有该电视机期间,王某对该电视机不享有留置权

    C

    王某对孙某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D

    王某对孙某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曹某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属于嗣后履行不能,对此,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人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69条,B选项中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74条,C选项中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3条规定除非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保管人都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而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1题:

    李某在田间劳作时悄悄将一对祖传的玉镯(价值2万余元)埋在地下,不料被其10岁的儿子看到,其儿子在玩耍时,告诉了同学王小某,王小某又告诉了其父亲王某,王某在大白天即将玉镯取出并谎称系自己所有将玉镯变卖。王某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 B、盗窃罪
    • C、诈骗罪
    •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李某将爆炸装置安装在王某汽车内,欲待王某发动时引爆,但王某一直未开车。后李某后悔,问王某近日有没有开车,而王某谎称近日开车正常。李某以为爆炸装置失灵,没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发动汽车而被炸身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既遂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13题:

    2006年4月1日凌晨,王某(2003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许某正在盗窃窨井盖时被巡逻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21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后,两人陈述前几天曾盗窃窨井盖2个(价值400元),其中1个已卖给收购废品的高某,另1个尚在两人住处。许某检举王某于2006年3月5日盗窃邻居赵某的彩电(价值300元),当给邻县“兴旺典当行”,典当行因超过赎当约定期限,已将该彩电卖给吴某。办案部门在调查此案时发现“兴旺典当行”工作人员长期承接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如果你是办案民警,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还要采取哪些调查措施?


    正确答案: 要采取的调查措施如下:
    1、依法传唤询问高某。
    2、对高某的收购站点、王某及许某的住处进行检查。
    3、扣押被偷的窨井盖。
    4、询问赵某、吴某。
    5、到典当行进行调查。
    6、对吴某从典当行购买的彩电予以登记。

  • 第14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该6间房屋虽属共有财产,但该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的同意,转让协议有效。

  • 第15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 第16题:

    单选题
    曹某在1965年将民兵训练时使用剩下的余弹217发私藏家中床下的旧皮箱中。2004年3月,小偷甲进入他家偷东西时发现并将子弹偷走。后小偷甲被警察抓到,供出子弹出处,曹某案发。关于曹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曹某不构成犯罪

    B

    曹某构成犯罪,但是已过追诉时效

    C

    曹某构成私藏弹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D

    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1965年的法律并未将私藏弹药规定为犯罪,所以不应该追究曹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的犯罪最长经过20年就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犯罪行为没有终了,那么它的追诉时效就始终不能起算。根据刑法理论,私藏弹药罪是一个典型的继续犯,其犯罪构成是以犯罪行为持续一段时间为要件,如果该私藏的行为始终处于一种继续或者持续的状态,那么这一犯罪行为就始终没有终了或者结束。曹某私藏弹药的行为从1965年就开始,当中没有中断,一直持续了近40年,到案发还没有结束。所以这一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就不能起算,司法机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就构成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本案中,曹某私藏军用子弹217发,当然构成犯罪

  • 第17题:

    问答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放弃债权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