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题:
问答题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300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15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10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根据对甲公司的了解,以及以往年度函证应收账款发现甲公司客户回函率较高,应收账款可能存在高估风险等特点,针对单笔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全部实施积极式函证,单笔金额在150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作为子总体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实施积极的函证方式,单笔金额低于10万元的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2)针对甲公司与其母公司乙公司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合同,审计项目组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函证本年度与乙公司发生的每一笔应收账款交易金额,回函结果均相符,审计项目组对此结果满意。 (3)审计项目组负责填写询证函信息,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到邮局将询证函寄出。 (4)针对邮寄方式的回函,注册会计师验证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明细账中记录的往来单位一致。 (5)审计项目组针对银行函证结果与甲公司账面记录不一致的舞弊迹象,询问甲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解释是一笔未达账项导致,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结果,消除了对甲公司银行存款、借款等事项存在舞弊迹象的疑虑。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果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恰当。
(2)不恰当。理由:针对重大关联方交易合同,审计项目组实施函证时除了应核对交易金额,还应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口头协议,乙公司是否有自由退货的权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3)不恰当。理由: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地设计询证函,并对询证函上的各项资料进行充分核对,审计项目组没有将询证函信息、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比如账簿记录、合同或者协议记录)进行核对。
(4)不恰当。理由:通过邮寄的方式收到的回函,注册会计师应验证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
(5)不恰当。理由:针对可能存在舞弊的迹象,经通过询问无法消除疑虑,审计项目组还应当采取诸如从该银行获取甲公司的信用记录,查看是否加盖该银行公章,并与甲公司会计记录相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甲公司没有记录的贷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事项的审计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