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0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08年底。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张先生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与其补签

题目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0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08年底。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张先生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与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有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
请结合本案例,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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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0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08年底。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张先生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相关问题
  • 第1题:

    按照各省级分公司业务领导关系排序,广东分公司排在上海分公司之前。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题:

    下列物流组织的类型中,不属于独立型组织结构的是()。

    • A、分公司型组织机构
    • B、股份有限公司
    • C、物流子公司
    • D、网络型组织结构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张先生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张先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有无故拖欠张先生工资的违法行为。
    (2)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生效,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应当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对于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补发。

  • 第4题:

    多选题
    成立物流分公司的目的在于()。
    A

    降低物流成本

    B

    推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C

    扩大公司规模

    D

    方便管理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张先生的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1)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2)张先生以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此后,张先生无需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公司不能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的关于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和支付经济补偿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判断题
    在分公司上班,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分公司的就可以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6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他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2012年11月二级真题]  请结合本案例,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本案属于劳动合同争议。因张先生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1)张先生与物流公司1999年1月11日完成了临时聘用一年合同任务。
    (2)张先生继续留用在该物流公司工作到2006年6月,为时6年半在该公司工作,未同该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也在物流公司领取工资,但是该物流公司也未同张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就是错误的,不符合《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3)张先生2008年12月31日不再上班。张先生在该物流公司工作约8年时间。被解除劳动。在此时间内该公司还没有同张先生订立劳动合同,继续违反《劳动法》第十条规定。
    (4)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维护张先生的劳动权益,对张先生所提出的要求给予支持。
    (5)虽然物流公司提出是临时工,在公司花名册中无此人,但是已构成双方的劳动关系8年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张先生从2005年4月起一直在甲印刷公司工作,后成为该公司的技术和销售主管,并且掌握了该公司相关商业秘密。2008年1月,张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保守商业机密的专项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张先生离开公司,在两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印刷有关的工作,否则张先生要赔偿甲公司10万元。2012年1月,张先生和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于是终止了和该公司的劳动关系。2012年10月,张先生到本市乙印刷公司担任业务主管。几个月后,甲印刷公司发现好多老客户流失到乙印刷公司,经调查原来是被张先生拉走的。2013年2月,甲印刷公司以张先生违背竞业禁止规定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要求张先生赔偿违约金10万元。[2014年5月二级真题]  请结合本案例依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出评析。

    正确答案: 这是一起因商业竞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但甲印刷公司的仲裁申请不能得到支持。具体分析如下:
    (1)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双务关系,雇主、雇员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中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不能只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只享有权利,否则,违背了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的要求。
    我国法律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甲印刷公司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忽略了应尽的义务。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竞业禁止做出约定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由于甲印刷公司未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张先生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该商业禁止性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显失公平,应为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甲印刷公司依保密合同的条款要求张先生支付经济赔偿违约金10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金融物流业务管理办法适用于()金融物流业务的实施和管理。

    • A、事业部
    • B、分公司
    • C、控股公司
    • D、受委托管理单位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成立物流分公司的目的在于()。

    • A、降低物流成本
    • B、推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 C、扩大公司规模
    • D、方便管理

    正确答案:A,B

  • 第11题:

    在分公司上班,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分公司的就可以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2题:

    问答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张先生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张先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有无故拖欠张先生工资的违法行为。
    (2)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生效,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应当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对于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补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6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他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  请结合本案例,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本案属于劳动合同争议。因张先生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1)张先生与物流公司1999年1月11日完成了临时聘用一年合同任务。
    (2)张先生继续留用在该物流公司工作到2006年6月,为时6年半在该公司工作,未同该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张先生在物流公司领取工资,但是该物流公司未同张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3)张先生2008年12月31日不再上班。张先生在该物流公司工作约8年时间,被解除劳动。在此时间内该公司还没有同张先生订立劳动合同,继续违反《劳动法》第十条规定。
    (4)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维护张先生的劳动权益,对张先生所提出的要求给予支持。
    (5)虽然物流公司提出是临时工,在公司花名册中无此人,但是已构成双方的劳动关系8年时间。
    解析: 见答案

  • 第14题:

    单选题
    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后该分公司因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未还,对于应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B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责任,不足支付时,由甲公司承担

    C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D

    由甲公司与该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根据法人的分支机构的责任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分为非独立性的分支机构与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法人设立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时,从法人的独立财产中拿出部分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投资。而分支机构独立核算,也有自己的财产。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应先由分支机构承担,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時,不足部分由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所属法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文中分公司是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因此B项正确。

  • 第15题:

    单选题
    张先生是美国某跨国公司中国分公司业务代表,常年在各国奔走。张先生在国内与一家相关公司谈成一笔业务,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对方要支付货款给张先生在中国的分公司,具体的支付应该是()
    A

    通过现金进行付款

    B

    通过张先生的信用卡账户付款

    C

    付款方换取外汇,然后进行支付

    D

    对方通过转账支票进行支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