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公司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时,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0万元B.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20万元汇票金额的利息C.戊公司从银行取得有关拒绝证明所花费的费用D.因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题目

戊公司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时,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 )。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0万元

B.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20万元汇票金额的利息

C.戊公司从银行取得有关拒绝证明所花费的费用

D.因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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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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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戊公司有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要求银行支付汇票金额的50%
    B:丙公司债务到期前,丁公司有权背书转让汇票
    C: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A,B,C
    解析:
    依《票据法》第33条规定,A选项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不能再将票据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所以B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丁公司向乙公司背书转让汇票,乙公司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是乙公司的后手,因此乙公司无权对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乙公司可以向其前手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以D选项正确。

  • 第2题:

    2017 年 1 月 3 日,甲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收款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为 80 万元的汇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贷款。而后,丙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要求提供保证,戊公司和己公司应丙公司请求办理了票据保证相关手续,但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汇票到期日,丁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丁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保障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当事人中,丁公司有权向其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 )。

    A.乙公司
    B.戊公司
    C.己公司
    D.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第3题:

    2017 年 1 月 3 日,甲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收款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为 80 万元的汇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贷款。而后,丙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要求提供保证,戊公司和己公司应丙公司请求办理了票据保证相关手续,但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汇票到期日,丁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丁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保障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金额和费用中,丁公司在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要求被追索人支付的是( )。

    A.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B.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C.取得拒绝付款证明的费用
    D.汇票金额 80 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丙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丙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通过对丙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 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戊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丙银行以丁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戊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
    2.丙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3.如果丙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
    5.丙银行是否可以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6.如果丙银行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戊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A在原始凭证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不会导致该汇票无效。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可以看出,伪造签章不会直接导致汇票无效,题中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后背书给丁公司,而甲公司、丙银行的签章均为真实的,该汇票仍为有效。
    2.丙银行不能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题中丙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丁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丙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丁公司是支付了合理对价且为善意的持票人,享有 票据权利。
    3. 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4. 丁公司无权向A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在题中A属于伪造人,A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A不承担票据责任。
    5.丙银行可以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戊公司持有的汇票属于汇票本身的伪造,该汇票属于无效票据,戊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题中戊公司取得的汇票为“克隆汇票”,其上所有的签章均不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所签,该汇票本身无效,丙银行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6.戊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由于该汇票本身无效,自始不产生票据效力,因此乙公司不能依据该汇票行使追索权。但戊公司可以基于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 第5题:

    (2018年)2016年 7 月 8 日,甲公司为支付 50 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 2017年 1 月 8 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 “ 不得转让 ” 字样。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 下列关于戊公司行使追索权的表述中 , 正确的是 ( )。

    A.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
    B.戊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索
    C.戊公司可以向丙公司追索
    D.戊公司可以向丁公司追索

    答案:A,C,D
    解析: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戊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但不影响其他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