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银行通过诉讼向丙公司主张权利,丙公司提出的下列抗辩事由可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本案保证合同期间已届满 B.乙银行未先向甲公司催告履行 C.乙银行未就甲公司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D.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债务因甲公司的清偿行为业已消灭
第1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物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未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
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货物一批,双方约定货款100万应于2017年1月30日付清。货款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催要,直至2018年5月1日,乙公司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20年3月10日,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笔货款的诉讼时效于2018年5月1日发生中断
B.该笔货款的诉讼时效于2018年5月1日发生中止
C.甲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D.甲公司无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