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对本案中的( )进行诉讼。A.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B.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C.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D.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题目

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对本案中的( )进行诉讼。

A.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B.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

C.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D.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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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 )起算。

    A.2000年5月

    B.2000年7月

    C.2001年7月

    D.2002年5月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向县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甲的邻居得到乙申请施工许可后,向县建设局申请听证。县建设局通知甲、乙当月20日举行听证。听证举行后,县建设局又通知甲,许可决定期限延长十日。对此,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正确?( )A.甲有权对告知其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B.甲无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C.乙有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甲有权对告知其延长许可决定期限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在本题,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举行听证、通知延长期限,都没有实际影响"-3事人的权益,都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都不可诉。故本题应选B。 

  • 第3题:

    迅驰公司在甲市乙县建立了一座数据中心,后来,某县土地局发布《通告》,为实现城市规划而实施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决定收回迅驰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迅驰公司对征收决定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撤销了《通告》决定。但迅驰公司认为自己要求行政补偿的诉求仍没有得以满足,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B.本案的被告是县土地局
    C.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C
    解析:
    (1)经过复议再起诉被告有三种情况:“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复议机关撤销了被诉的《通告》决定,属于复议改变。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只包括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改变表现形式有撤销、部分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既然本案例属于复议改变,那么被告就应当是复议机关县政府。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所以本案应当由中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第4题:

    如果2002年5月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乙( )。

    A.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若袁某对县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此案应由原告所在乡人民法庭管辖 C.若袁某以县土地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中可以成为第三人的为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 D.在以县土地局为被告的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为土地局、袁某、乡政府、村委会


    正确答案:AD
    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规定,A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派出机构,其职权是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因此8项错误。依《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本案中村委会和乡政府批准了袁某的用地,县政府对复议申请不作为,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而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与本案没有任何牵连,因此不能作为第三人。C项不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4条第2款规定,D项所列人员均有权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