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制造保健品的公司,甲系该公司股东,乙女系该公司总经理,甲追求乙未果,遂调查公司产品,发现产品并没有保健功能,甲将其股权全部出售,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告知公众乙为总经理,公司股价大跌,为了消除影响,公司将乙开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A.将乙是公司总经理的信息发布在网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甲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C.无论甲出于什么目的将调查结果发布在网上,都不构成侵犯公司名誉罪 D.甲的行为造成公司股价下跌构成破

题目
某公司为制造保健品的公司,甲系该公司股东,乙女系该公司总经理,甲追求乙未果,遂调查公司产品,发现产品并没有保健功能,甲将其股权全部出售,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告知公众乙为总经理,公司股价大跌,为了消除影响,公司将乙开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将乙是公司总经理的信息发布在网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甲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C.无论甲出于什么目的将调查结果发布在网上,都不构成侵犯公司名誉罪
D.甲的行为造成公司股价下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公司名誉罪。 A项,乙是公司总经理的信息属于企业经营方面的信息,本身就对社会公开,不是所谓的公民个人信息。甲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A项错误。
B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在司法实践中称为“建老鼠仓”,未公开的信息指资产管理机构、代客投资理财机构即将用客户资金投资购买某个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决策信息。甲并没有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只是出售了自己的股权,不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故B项错误。
C项,刑法中涉及侵犯公司名誉的犯罪,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本罪是一种商业诽谤行为,行为人必须散布虚伪事实以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才构成本罪。甲发现公司产品并没有保健功能,将真相公之于众,并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不构成本罪。故C项正确。
D项,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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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票据无效
    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
    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票据是无因证券,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据此可知,该票据不会因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而无效。
    选项B错误,《票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箱包系假冒伪劣产品,属于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的情形,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故甲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选项C错误,《票据法》第十一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据此可知,丙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公司。本案中,乙公司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故丙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选项D正确,《票据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责任的承担者,即票据债务人,具有付款和担保的双重责任。票据的主债务人,即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例如汇票的主债务人,即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其对票据持票人的付款责任是绝对的,不可免除的。只有在主债务人付款后,债务人的责任才宣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才归于消灭。票据的次债务人,即对票据查对和付款负担保责任的人,例如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本票的背书人、支票的出票人、背书人等,其在票据不获查对或者不获付款时,承担票据责任。次债务人在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据金额后,便解除自己的票据责任,从而获得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直至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据此可知,本案中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 第2题:

    甲(A公司股东)、乙(A公司总经理)为男女朋友,分手后,甲怀恨在心,经自己研究发现,A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毫无保健作用。甲抛售股票后紧接着在网上公布该研究结果,并写明乙是公司总经理。该报告导致乙公司股价狂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甲构成内幕交易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甲将自己知悉的公司欺诈顾客的信息向社会公布,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A项错误,不当选。 乙作为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向社会完全公开的,甲公布研究成果的同时写明乙是总经理,没有侵犯乙的个人信息。B项错误,不当选。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所知悉的信息,是通过自己研究所得,并非通过非法方式获取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因此,甲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不当选。

  • 第3题:

    甲、乙公司之间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关联方交易的有( )。

    A.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B.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经销乙公司的特许商品
    C.甲.乙公司共同控制丙公司,甲公司独家代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D.甲公司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向乙公司提供产品
    E.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使用乙公司已注册的商标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合营企业的投资者之间,如果没有其他关联方关系,一般不视为关联方,因此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后来,乙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乙公司拖欠自己的借款不还而拒绝付款;此时,甲公司才发现乙公司的电子产品为侵权产品。关于本案,下列项正确的是()

    • A、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履行存在瑕疵,故甲公司所开具的汇票无效
    • B、银行可以拒绝乙公司的提示付款
    • C、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 D、银行拒绝付款使得该票据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甲公司2010年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进行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 A、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有意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公司为某化工厂,乙公司为化工原料专业仓储公司,并为甲公司长期提供化工原料仓储服务。2007年11月,甲公司将其购回的化工原料存入乙公司仓库。2008年1月,甲公司在乙公司储存的化工原料因供应紧张而价格飞涨,乙公司为牟取暴利而擅自将甲公司所存放的货物出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08年2月5日 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答应按甲公司2007年的进价予以赔偿,甲公司拒绝接受,遂起纠纷。本案中,乙公司应该向甲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乙公司应该向甲公司承担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责任。
    仓储方承担按期如数出库的义务,由于乙公司为谋取暴利擅自将甲公司的存储物出售,侵害了甲公司的财产权(物权)。

  • 第7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总经理为乙公司的董事长;丁公司生产的产品每年有50%销售给乙公司,并拥有甲公司55%的表决权资本;乙公司拥有丙公司60%的表决权资本。上述公司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 B、甲公司与丙公司
    • C、乙公司与丁公司
    • D、甲公司与丁公司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公司的分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分立出乙,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

    B

    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公司不是乙公司的股东

    C

    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

    D

    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乙公司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该票据无效

    B

    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

    丙应享有票据权利

    D

    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本题中,票据形式合法,而且签发汇票也不存在非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无效事由
    B项,《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甲乙公司作为票据的直接前、后手,可以主张票据抗辩,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项,《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本题中丙接受乙公司赠与而获得票据,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乙公司,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丙的票据权利请求。
    D项,《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已经予以承兑,因此,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承诺的是()。
    A

    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10天内给予答复,过期则视为承诺,但是乙却没有如期作出答复

    B

    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向甲表示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C

    甲按照某公司的广告致电该公司要求购买其产品,该公司将甲指定的产品送货馒头,同时收取货款

    D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丁表示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2018年1月2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并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控制乙公司(为合营企业)。甲公司、乙公司2018年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对甲公司2018年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对乙公司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有(  )。
    A

    甲公司将账面价值为50万元的产品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作为固定资产

    B

    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发放股票股利的议案

    C

    乙公司将账面价值200万元的专利权作价360万元出售给甲公司作为无形资产

    D

    投资时甲公司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C两项,属于内部交易,影响调整后的乙公司净利润,因此会影响投资收益;B项,乙公司宣告发放股票股利,甲公司不作会计处理;D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不影响投资收益。

  • 第13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14题:

    2×18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 500 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 30%股权,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1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800 万元,差异源自一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300 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 6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2×18 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35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 60 万元;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某产品并形成年末存货 50 万元(未发生减值),乙公司销售该产品的毛利率为 35%。2×19 年 1 月 3 日,甲公司出售所持有乙公司股权的 80%,取得处置价款 700 万元(公允价值),剩余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准备择机将剩余股权对外出售。甲公司投资乙公司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2×18 年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B.2×18 年末甲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642.75 万元
    C.2×19 年甲公司出售持有乙公司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57.25 万元
    D.2×19 年甲公司可以将持有乙公司的剩余股权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答案:A,B
    解析: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选项 A 正确;甲公司 2×18 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00+ (1 800×30%-500)(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50-300/6-50×35%)×30%(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调整)+60×30%(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调整)=642.75(万元),选项 B 正确;2×19 年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的 80%应确认投资收益=700/80%-642.75=232.25(万元),剩余股权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应重新按公允价值计量,选项 C 错误;剩余股权明确为交易目的而持有(准备择机出售),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选项 D 错误。

  • 第15题:

    甲公司2016年7月14日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可以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乙公司2016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对甲公司2016年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是( )。

    A.甲公司将成本为70万元的产品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作为库存商品,但乙公司当天将该批存货全部出售给独立第三方丙公司
    B.投资时甲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C.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发放股票股利的议案
    D.乙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50万元的专利权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作为无形资产

    答案:D
    解析:
    选项A,甲公司将库存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属于内部交易,本期对第三方全部销售,不存在未实现损益,不需调整净利润,因此不影响投资收益;选项B,甲公司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影响投资收益;选项C,甲公司针对乙公司发放股票股利,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选项D,该项内部交易应综合考虑销售利润和累计摊销,会影响调整后乙公司净利润,进而影响投资收益。

  • 第16题:

    某公司经理甲为了获取报酬与美国某公司经理乙约定,由甲将公司的商业机密通过网络发送给乙所在的公司,甲为了掩人耳目借职务之便用公司职员丙的电脑和邮箱将公司机密发送给了乙,现在公司发现泄漏了商业机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应该以甲为被告
    • B、公司应当以甲和丙为被告
    • C、公司应该以乙为被告
    • D、公司应该以甲和乙为被告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公司最新研制的自动煮蛋器已经上市,该公司对相关技术资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乙公司从市场购得一台甲公司生产的自动煮蛋器,通过拆解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并组织生产相同的产品,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 B、该产品属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开发研制,乙公司未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
    • C、乙公司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侵权的行为
    • D、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特别规定。下列有关股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拟将其所持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丙、丁表示不同意
    • B、甲拟将其所持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戊,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 C、甲拟将其所持该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丙,只要甲丙协商一致即可转让
    • D、甲拟将其所持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戊,只需电话通知其他股东即可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承诺的是()。

    •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10天内给予答复,过期则视为承诺,但是乙却没有如期作出答复
    • B、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向甲表示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 C、甲按照某公司的广告致电该公司要求购买其产品,该公司将甲指定的产品送货馒头,同时收取货款
    • 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丁表示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甲(A公司股东)、乙(A公司总经理)为男女朋友,分手后,甲怀恨在心,经自己研究发现,A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毫无保健作用。甲抛售股票后紧接着在网上公布该研究结果,并写明乙是公司总经理。该报告导致A公司股价狂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

    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

    甲构成内幕交易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甲将自己知悉的公司欺诈顾客的信息向社会公布,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不应以犯罪论处。
    B项,甲并没有侵犯乙的个人信息,乙作为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向社会完全公开的。
    C项,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所具备的三大特质:①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内部运作人员所知悉的信息。②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尚未对外公开的信息。③是对于信息所在集体或行业具备商业价值的信息。本案中,一方面,甲没有通过非法方式获取内幕信息,其所知悉的信息,是通过自己研究所得,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另一方面,关于产品本身的质量,不属于内幕信息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

    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C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D

    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A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账户因民事纠纷被冻结后,就会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得知此信息后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该项说法错误。B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表述正确,当选。C项,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而无权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因此该项说法错误。D项,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乙公司若能提供适当担保,合同应恢复履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可以自行解除,因此该项说法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

    D

    Ⅲ、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Ⅲ两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则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总经理不能兼任董事会秘书。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无此规定。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30%的股权且具有重大影响,拟出售25%的股权,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股权且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股权投资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B

    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2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C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5%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核算,5%股权投资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D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核算


    正确答案: B,D
    解析:
    BC两项,对乙公司25%股权投资应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停止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剩余5%股权投资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25%股权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