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 28 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已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珐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2011年3月,甲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以下简称汽修所)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在汽修所担任修理技工,试用期半年。当年7月某工作日,孙某在汽修所协助其师傅王某修理一辆防汛应急通讯车时,王某用铁锤敲打汽车变速箱,部分铁锈溅入孙某左眼内。孙某到医疗站滴了少许眼药水,疼痛缓解后继续修理车辆,未再对左眼采取护理措施。 三日后,孙某感觉左眼疼感加剧,遂到医院诊疗。医院诊断孙某伤情为:左眼外伤性异物沉着综合症。经治疗,孙某病情趋于稳定,但左眼永久性失明。其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汽修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孙某申请工伤认定,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第6题:
王某在大街上遛狗。张某故意挑逗狗,之后跑掉,结果狗将路过的孙某咬伤,并继续追赶孙某。王某为阻止狗继续伤人,在狗不听使唤的情况下,用木棍将狗的腿打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7题:
王某购买载货汽车雇用孙某驾驶营运,孙某超载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超载货物卸载的费用由()承担。
第8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第9题:
2011年3月,甲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以下简称汽修所)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在汽修所担任修理技工,试用期半年。当年7月某工作日,孙某在汽修所协助其师傅王某修理一辆防汛应急通讯车时,王某用铁锤敲打汽车变速箱,部分铁锈溅入孙某左眼内。孙某到医疗站滴了少许眼药水,疼痛缓解后继续修理车辆,未再对左眼采取护理措施。 三日后,孙某感觉左眼疼感加剧,遂到医院诊疗。医院诊断孙某伤情为:左眼外伤性异物沉着综合症。经治疗,孙某病情趋于稳定,但左眼永久性失明。其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汽修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下列关于孙某工伤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0题: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事故发生时,孙某尚处于试用期内。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孙某所受伤害是由于其师傅王某操作不慎所致,孙某应该向王某索赔
孙某受伤应当视同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
孙某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受到伤害
第11题:
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
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本案为确认之诉
第12题:
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第13题:
2010年5月16日上午,有一头牛跑到某乡食品站院内吃白菜,贾某将牛圈上,待失主认领。次日上午,有人到食品站串门,认为被圈的牛是王某和孙某合买的,即捎信给二人。当晚,二人来食品站牵牛,指责贾某不该将牛圈上,双方发生争吵,王某将贾某拖出院外,进行殴打,孙某也参与殴打,把贾某打成脑震荡,经住院治疗,医疗费和误工费共损失2800元,贾某要求王某和孙某赔偿,遭到拒绝,贾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牛跑到乡食品站吃白菜,原告将牛圈上,且通告牵回,并无不当;被告无理取闹,共同殴打原告致伤,这是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向原告赔礼道歉外,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因调解未成,法院即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某、孙某赔偿原告损失2800元,其中孙某承担800元,由于孙某当时无力支付,先由王某代孙某偿付,然后再由孙某偿还王某。
问: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2011年3月,甲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以下简称汽修所)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在汽修所担任修理技工,试用期半年。当年7月某工作日,孙某在汽修所协助其师傅王某修理一辆防汛应急通讯车时,王某用铁锤敲打汽车变速箱,部分铁锈溅入孙某左眼内。孙某到医疗站滴了少许眼药水,疼痛缓解后继续修理车辆,未再对左眼采取护理措施。 三日后,孙某感觉左眼疼感加剧,遂到医院诊疗。医院诊断孙某伤情为:左眼外伤性异物沉着综合症。经治疗,孙某病情趋于稳定,但左眼永久性失明。其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汽修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如果汽修所未按规定申请对孙某进行工伤认定,那么除孙某外,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对孙某进行工伤认定的是()。
第18题:
汪某购买载货汽车雇用孙某驾驶营运,孙某超载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超载货物卸载的费用由()承担。
第19题:
民警孙某和于某在执行查车任务,在检查王某驾驶的车辆时,发现有可疑之处,便叫王某下车接受盘查,王某突然转身走到车尾箱后拿出了一个皮包就跑,民警孙某喝令王某站住,王某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支手枪朝孙某开枪,孙某随即拔枪还击,最后将王某击伤。孙某可以使用武器的合法理由是()。
第20题:
2011年3月,甲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以下简称汽修所)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在汽修所担任修理技工,试用期半年。当年7月某工作日,孙某在汽修所协助其师傅王某修理一辆防汛应急通讯车时,王某用铁锤敲打汽车变速箱,部分铁锈溅入孙某左眼内。孙某到医疗站滴了少许眼药水,疼痛缓解后继续修理车辆,未再对左眼采取护理措施。 三日后,孙某感觉左眼疼感加剧,遂到医院诊疗。医院诊断孙某伤情为:左眼外伤性异物沉着综合症。经治疗,孙某病情趋于稳定,但左眼永久性失明。其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汽修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孙某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提出。
第21题: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第22题:
赵某先与刘某签订合同,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王某出价较高,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王某
刘某可以自行决定将汽车交付给赵某或王某
经王某同意,刘某可以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第23题: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第24题:
王某
孙某父母
甲市人民政府
汽修所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