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心脏病突发住院,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值班医生乙、长子丙、次子丁、幼子的配偶戊。上述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题目
王某心脏病突发住院,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值班医生乙、长子丙、次子丁、幼子的配偶戊。上述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遗嘱继承。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丙、丁是继承人,戊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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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看到郭甲似乎在窃笑,巴不得自己赶快死,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问:
    (1)两个遗嘱以哪一份为准?为什么?
    (2)已立为准的遗嘱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但误把白糖当作砒霜,则发生什么民事后果?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书面遗嘱有效,而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口头遗嘱不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依据继承法,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案中,只有一人即护士小王符合见证人的条件,其他人则不能作为见证人。
    (2)书面遗嘱没有给患有严重精神病的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由于郭丙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该书面遗嘱只能是部分有效。
    (3)郭甲的行为属于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根据继承法,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郭甲为了继承遗产而故意杀害郭乙,则丧失继承权。郭甲丧失继承权后,郭某的遗产不能按照遗嘱继承,此时应当依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郭乙、郭丙继承郭某的遗产。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继承法》第7条(继承权的丧失)、第17条(遗嘱的形式要件)、第18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第19条(保留必留份原则)。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保留必留份原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立遗嘱人不得违反,即便遗嘱中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分割遗产时,这部分遗产也要强行分出。

  • 第2题:

    薛某在弥留之际立下E1头遗嘱,其财产分别由儿子和女儿继承。薛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有儿子、女儿、儿媳和医生、护士。依照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是(  )。


    A.儿子

    B.女儿

    C.儿媳

    D.医生、护士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法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符合题意的只有选项D,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熟记《继承法》的规定,特别是对“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 第3题:

    王某心脏病突发住院,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值班医生乙、长子丙、次子丁、幼子的配偶戊。上述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遗嘱继承。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丙、丁是继承人,戊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第4题:

    无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 A、自书遗嘱
    • B、代书遗嘱
    • C、录音遗嘱
    • D、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A

  • 第5题:

    下列遗嘱中,必须有见证人员在场的是()

    • A、录音遗嘱
    • B、自书遗嘱
    • C、口头遗嘱
    • D、代书遗嘱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中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已去世,乙有一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 B、丙
    • C、丁
    • D、戊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 B、丙 
    • C、丁 
    • D、乙、丙、丁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
    •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判断题
    王某有三个儿子。一日王某突然心脏病发昏倒。在弥留之际,他当着大儿子和妻子的面对自己的财产处理留下口头遗嘱。这一口头遗嘱应当有效。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遗嘱是有效的。
    A

    李老汉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2岁的外甥和一名医生在场

    B

    李老汉外出旅游遇难,有录音遗嘱,有1名同事在场

    C

    李某有三个孩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孩子代书,妻子作为见证人

    D

    李某在狱中服刑,临死前留下口头遗嘱,其内容由其他三个服刑的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上述哪份遗嘱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录音遗嘱。后遗嘱优于前遗嘱,遗嘱人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以下关于口头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口头遗嘱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设立

    B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C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的口头遗嘱仍然有效

    D

    书面遗嘱优先于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已去世。乙有一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C,D
    解析: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我国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列入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都只能继承已死亡子女应继承的那一份遗产。故选ACD

  • 第14题:

    袁某突发疾病,欲立口头遗嘱,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袁某请医生和护士在场见证
    B:袁某口头遗嘱中撤销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C:口头遗嘱中将夫妻共有房屋留给孙女
    D:口头遗嘱中没有涉及智障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儿子

    答案:A
    解析: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通过公证机构才能撤销公证遗嘱,因此,B选项错误。遗嘱只能处分自己合法的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中仅有一半属于袁某的遗产,因此,C选项错误。遗嘱中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因此D选项错误。

  • 第15题:

    甲有乙、丙、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但没有见证人在场。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抢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其内容是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能成为甲的遗产继承人的是(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1)选项A: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该自书遗嘱有效。(2)选项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没有见证人在场,该代书遗嘱无效。(3)选项C: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虽然有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但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该口头遗嘱无效。

  • 第16题:

    下列()遗嘱是有效的。

    • A、李老汉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2岁的外甥和一名医生在场
    • B、李老汉外出旅游遇难,有录音遗嘱,有1名同事在场
    • C、李某有三个孩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孩子代书,妻子作为见证人
    • D、李某在狱中服刑,临死前留下口头遗嘱,其内容由其他三个服刑的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王某有三个儿子。一日王某突然心脏病发昏倒。在弥留之际,他当着大儿子和妻子的面对自己的财产处理留下口头遗嘱。这一口头遗嘱应当有效。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钱戍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钱甲和钱丙。监护责任和共同侵权。

  • 第19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下列( )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
    • C、李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李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 E、王某要将自己的财产赠给自己的好友赵某,于是请赵某代自己书写遗嘱,并由赵某的妻子和其已经成年的儿子作为见证人

    正确答案:A,B,C,E

  • 第21题:

    多选题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口头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小女儿戊,在场的两名护士可以见证。后甲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2015年甲立的第一份公证遗嘱无效

    B

    2016年甲立的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

    C

    丁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D

    戊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在2015年和2016年所立的两份公证遗嘱均有效,以第二份公证遗嘱为准。
    CD两项,《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2017年甲所立的自书遗嘱和2018年所立的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2016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最终应由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遗嘱中,必须有见证人员在场的是()
    A

    录音遗嘱

    B

    自书遗嘱

    C

    口头遗嘱

    D

    代书遗嘱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和丙都是合法有效的见证人

    B

    戊也是合法的见证人

    C

    甲的遗嘱有

    D

    甲的遗嘱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