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孙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孙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满足她的要求,但不得安排的工作是()。A、高处、高温工作 B、低温、冷水作业 C、夜班劳动 D、矿山井下作业

题目
女大学生孙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孙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满足她的要求,但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A、高处、高温工作
B、低温、冷水作业
C、夜班劳动
D、矿山井下作业

相似考题

2.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55-58小题。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D.甲公司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更多“女大学生孙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孙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满足她的要求,但不得安排的工作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9~12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1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 乙公司与孙某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 B.服务期的约定 C.违约金的约定 D.基本工资的约定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因此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违法。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单位提供培训,乙公司并未提供培训,违约金的约定违法。服务期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会违法,基本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答案是AC。

  • 第2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 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 年,试用期为 3 个月;
    (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 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 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 10 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 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
    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 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

    A.1 个月
    B.3 个月
    C.6 个月
    D.12 个月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6 个月。

  • 第3题:

    女大学生孙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孙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岗位上工作。企业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A.有毒有害工作
    B.低温、冷水作业
    C.矿山井下工作
    D.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44页
    《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 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第4题:

    雨季过后,某施工企业为加快进度,急需大量工人从事梁板柱钢筋的焊接工作。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建筑工人孙某申请从抹灰工岗位转向焊工。孙某经过培训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孙某在工地临时焊接钢筋,半天过后孙某感到眼睛不适,第二天眼睛肿大,经医院检查被电焊灼伤。焊接工作点周围()内的,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

    • A、5m
    • B、10m
    • C、15m
    • D、20m

    正确答案:B

  • 第5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l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十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孙某“套取”北京户口
    • B、孙某工作未满5年提出辞职
    • C、孙某请求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 D、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正确答案:C,D

  • 第6题:

    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 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 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 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 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 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 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 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 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 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 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 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 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本案中孙洁侵犯了钱某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孙洁侵犯了钱某对其儿子钱恒的监护权。我国的《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可见我国已承认监护权可能被侵害,并且侵害者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孙洁未经钱某同意或接受钱某的委托即将钱恒带回自己家中,并拒不交还给钱某,已构成对钱某监护权的侵害。

  • 第7题:

    雨季过后,某施工企业为加快进度,急需大量工人从事梁板柱钢筋的焊接工作。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建筑工人孙某申请从抹灰工岗位转向焊工。孙某经过培训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孙某在工地临时焊接钢筋,半天过后孙某感到眼睛不适,第二天眼睛肿大,经医院检查被电焊灼伤。假若孙某符合相关规定转岗成功,在其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长不得少于()学时。

    • A、20
    • B、28
    • C、35
    • D、40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孙某在甲企业申请注册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当地另有一家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乙公司,欲聘请孙某在乙公司兼职从事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受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孙某受聘于甲企业,不能从事任何兼职活动
    • B、孙某可以接受聘请,但不能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 C、孙某在乙公司申请注册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 D、孙某在征得甲企业同意之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A

    小刘在学校期间到某汽车销售公司实习

    B

    老王在退休后到所在小区担任保安职务

    C

    孙某在停薪留职期间,到一家新的企业担任汽车修理工

    D

    某企业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借用张某的残疾证,并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但公司未给张某安排实际工作岗位,张某也未实际到岗工作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孙某工伤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3年真题]
    A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事故发生时,孙某尚处于试用期内。

    B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孙某所受伤害是由于其师傅王某操作不慎所致,孙某应该向王某索赔

    C

    孙某受伤应当视同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

    D

    孙某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受到伤害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11题:

    问答题
    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 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 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 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 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 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 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 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 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 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 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 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 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判决孙洁的行为侵犯了钱某的监护权,判决孙洁立即将孩子交还给钱某;鉴于孙洁因照看钱恒所付出的精力和物力,法院应同时判决钱某向孙洁支付一定的保育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l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十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乙公司与孙某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A

    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

    B

    服务期的约定

    C

    违约金的约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违法。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单位提供培训.乙公司并未提供培训,违约金的约定违法。服务期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会违法,基本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选项AC正确。

  • 第13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 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 年,试用期为 3 个月;
    (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 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 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 10 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 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
    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 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选项 A 正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选项 C 正确;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所以选项 D 正确。

  • 第14题:

    (2019年)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 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年,试用期为 3个月;
    (2)合同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 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甲公司上班时,甲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 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甲公司不支付 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甲公司延续劳动合同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
    ( 1)选项 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选项 CD: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准许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2年。

  • 第15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雨季过后,某施工企业为加快进度,急需大量工人从事梁板柱钢筋的焊接工作。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建筑工人孙某申请从抹灰工岗位转向焊工。孙某经过培训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孙某在工地临时焊接钢筋,半天过后孙某感到眼睛不适,第二天眼睛肿大,经医院检查被电焊灼伤。焊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孙某欲开办一家酒楼向所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县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甲遂要求孙某酒楼营业后所需海产类食品要从其老乡刘某处进货,孙某为了顺利取得《卫生许可证》便答应了甲的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工作人员甲既没有向孙某索取财物,也没有为自身谋取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B、工作人员甲的行为属于“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 C、县卫生行政部门不应当对孙某的行为负责
    • D、工作人员甲与孙某之间存在违规交易行为,县卫生行政部门不应当给孙某的酒楼核发《卫生许可证》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孙某,某市国资委主任,中共党员。孙某有一女儿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没有固定工作。当地一企业老板李某为讨好孙某,主动提出让其女儿去他的公司“上班”,不用实际工作,却可领取薪酬。当时,孙某夫妇皆不在家,女儿考虑此事好处多多,便答应了。“工作”三个多月后,女儿才将此事告诉孙某。对此,孙某未提出异议。根据《纪律处分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未主动告知孙某,孙某不构成违纪
    • B、孙某知情后未予纠正,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 C、孙某未利用职权为李某谋取利益,孙某不构成违纪
    • D、孙某知情后未向组织报告,违反了组织纪律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l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十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若乙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且2009年孙某月平均奖金、津贴为2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孙某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 A、4500元
    • B、6000元
    • C、7500元
    • D、10000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女大学生甲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甲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艰苦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在满足其要求的同时也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A

    高处、高温工作

    B

    矿山、井下作业

    C

    夜班劳动

    D

    低温、冷水作业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故B为正确选项。

  • 第21题:

    单选题
    女大学生孙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孙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满足她的要求,但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
    A

    高处高温工作

    B

    低温、冷水作业

    C

    夜班劳动

    D

    矿山井下作业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女大学生张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企业不得为其安排的工作是()。
    A

    高处、高温工作

    B

    低温、冷水作业

    C

    夜班劳动

    D

    矿山井下作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村村民张某与孙某各出资4000元购买了1头奶牛。张某到某配种站对奶牛进行配种(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孙某认为张某未与自己商量,拒绝分担配种费。张某认为孙某蛮不讲理,提出分割奶牛,孙某拒绝。村民陈某擅自用炸药开采石头,奶牛受爆炸声惊吓导致流产,陈某将赔偿款交付给了张某,孙某认为陈某不应将赔偿款全部交付给张某,要求陈某支付给自己一半的赔偿款,陈某辩称不知道奶牛是张某和孙某共有。奶牛踩踏了村民赵某的青苗,赵某要求孙某赔偿,孙某认为该事件是在张某家中喂养时发生,自己不应当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

    张某无权要求分割奶牛

    C

    孙某无权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

    D

    赵某无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对奶牛进行配种属于对奶牛的管理,张某有权进行管理,配种费是奶牛的管理费用,张某和孙某应当按照份额负担,所以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项,《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双方对分割没有约定,因此张某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CD两项,《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因此陈某将赔偿款全部付给张某后,孙某只能要求张某分割赔偿款,不能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